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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田給。始詔文臣兩省、武臣閤門使以上過陵下聽 朝謁。故事,歲遣朝陵官,自宣祖至真宗、章惠皇后總 以太常、宗正卿二人,其餘九陵通遣郎中或清望官 二人分詣。太常、宗正卿闕,以尚書省四品、兩省五品 以上或大卿監充,又闕,遣以次官。獨永定陵輪宗寺」 及太常禮院官一員,春秋朝享,因之檢察陵事,以陵 臺令陪位。若非時祭,則遣朝官。其永厚陵準永定陵 故事,應諸陵奉祀。牙床什器,各以東闕庭藏之。

元豐六年何洵直請定陵寢祀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豐六年,太 常博士何洵直言,「自秦漢即陵為寢。有事生之具。令 祠陵官具牲牢俎豆。以祭服行禮。而朝獻景靈宮純 用時王之制。陵寢義當一體。其朝陵薦牙盤食。獻官 止以常服。六陵下宮及會聖宮門各視廟社,宮門列 戟二十四。」皆從之。復詔:朝陵自今各遣官,太常寺輪 長貳,餘以宗室遙郡防禦使。永安陵下宮之南,令加 舊地十步三尺,仍視其制度增修永厚陵。其永昌、永 熙陵亦繕治之。陵官輒離陵所以擅去官守法論。若 宮人朝陵,毋以伎樂迎送。

元豐七年,諸陵始設后位。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昭陵下宮,帝 后同幄薦獻,安陵以合祔及昌熙、定陵,悉無諸后神 像。長至元正、清明節,帝后異宮,酌獻上食,皆不豫饗。 元豐七年,因何洵直之請,乃命各設后位,遂選官定 薦獻供奉式焉。」

哲宗元祐八年八月太皇太后疾乙亥禱於諸陵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徽宗政和三年詔以天賜元圭告諸陵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春正月「甲子,詔以天賜 元圭,遣官冊告永裕永泰陵」 按《禮志》,政和三年二 月,以太平告成,冊告諸陵。

政和四年,以皇太子冠,告諸陵。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四年二月癸酉,長子桓冠。 按《禮志》,政和四年二月,皇太子冠,告諸陵。

高宗建炎元年詔西京留守及臺臣一員省視陵寢又詔河南鎮撫使翟興保護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元年五月,命西京留守司修 奉祖宗陵寢 按《禮志》,宋初故事,車駕詣陵,謂之親 謁。南渡之後,此禮不舉,故上陵或曰省視,或曰保護, 或曰薦獻,或曰祭告,或曰致祭,或曰望祭,或曰修奉。 悉遣官不專於行禮也。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詔:「應永 安軍祖宗陵寢可差西京留守及臺臣一員躬親省 視,如有合修奉去處,措置奏聞。」仍詔鄜延路副總管 劉光世充省視陵寢使。又詔河南府鎮撫使翟興團 結本處義兵,保護祖宗陵寢。

建炎四年。詔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陵禮料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建炎四年六月。詔 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仍令翟 興所差來人。齎祭告表以行。

紹興元年詔昭慈獻烈皇后欑宮遣官行禮又詔列聖陵邑每半年遣官省視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元年六月,太 常寺言,「昭慈獻烈皇太后欑宮在越州會稽縣,合依 四孟朝獻禮例,差宰執一員,前一日赴欑宮泰寧寺 宿齋,至日行朝拜之禮。」詔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 九月,起居郎陳興義言:「陛下躬履艱難之運,駐蹕 東南,列聖陵邑,遠在洛師,顧瞻山川,未得時省。雖欲 遣使,道路不通,聖懷日憤。近聞道路少通,差易前日, 願詔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往省諸陵。」詔令樞 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

紹興二年。張守請朝謁昭慈獻烈皇后欑宮。許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二年三月。知 紹興府張守言。「昭慈獻烈皇后欑宮。近在府界。望許 臣以時朝謁。」從之。自是守臣皆許朝謁。

紹興三年正月。詔春秋二仲。于行在法惠寺薦獻諸 陵。二月詔春秋望祭。五月詔任直清祭告諸陵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年正月庚辰。詔春秋望祭 諸陵 按《禮志》。紹興三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 二仲薦獻諸陵。乞於行在法惠寺設位望祭行禮。」從 之。自是每歲薦獻。率循此制。五月詔令戶部支金一 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充「祭告 永安軍諸陵。」

紹興九年,以金人歸地,遣使修奉諸陵,上徽宗陵名 曰《永固》。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九年春正月戊子,遣判大宗 正事士㒟、兵部侍郎張燾詣河南修奉陵寢。 按《禮 志》,紹興九年正月,上謂輔臣曰:「祖宗陵寢久淪異域, 今金國既割還故地,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 修奉洒掃。」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㒟、兵部侍郎張燾 前去河南府祗謁修奉。六月,太常丞梁仲敏等言,「春 秋二仲,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太常少卿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