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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獻永祐陵,權宜於行在設位行禮。今道路既通,望依

舊遣官前詣。」詔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 詣諸陵薦獻。士㒟、張燾回,言:「諸陵下石澗水,自兵興 以來,涸竭幾十五年,二使到日,水即大至,父老驚嘆, 以為中興之祥。」

按《文獻通考》:「紹興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顯肅 皇后將及大祥,雖未置皇堂,若不先建陵名,則春秋 二仲,有妨薦獻。請先命宰臣上陵名。宰臣秦檜等請 上陵名曰永固。詔恭依。又以金人歸河南地,命大宗 正士㒟、兵部侍郎張燾祗謁陵寢。二人至西京朝拜, 陵寢,民夾道驩迎,遂入柏城,披荊履糵,隨宜葺之而」 去。及還,上問陵寢如何?燾不對,惟言「萬世不可忘此 賊。」上為之黯然。時方庭實為三京淮北宣諭使,至西 京,先朝謁陵寢,見永昌而下皆遇驚犯,泰陵至暴露, 庭實解衣覆之,歸日痛哭流涕,為上言之,由是大忤 秦檜。

紹興十年。詔修諸陵。盡斥金玉珍寶。播告天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十年三月。禮 部言。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望付太常 寺。以備檢照。永安軍等處今已收復。遂委知軍詣諸 陵逐位檢視。除永定、永昭、永厚、永裕、永泰陵園廟並 無損動。內永安、永昌、永熙陵神臺璺裂。未敢擅行補 修。伏飭「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合就差所委修飾官 奏告行禮。」詔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不得滅裂。其 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燾言:「伏見宣諭官方庭 實有請,乞將來先帝山陵,一依永安陵等制度。臣區 區愚忠,願明詔有司,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 不用,播告天下,咸使聞知。如是,自然可保無虞。」上納 之。

紹興十三年。令郊祀畢。權於法惠寺望祭諸陵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紹興十三年 十月。禮部太常寺言。「將來郊祀禮畢。合奏謝諸陵。昭 慈聖獻皇后欑宮。永祐陵欑宮已差官行禮。內諸陵 權於臨安府法惠寺設位望祭。差南班宗室二員行 禮。」從之。

紹興十七年,「命春秋薦獻欑宮,又每月遣官永祐陵 行禮。」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七年冬十月丁未,命太常 歲以春秋二仲薦獻欑宮,季秋遣御史按視。 按《禮 志》:紹興十七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佘堯弼言,「望舉 行舊制,於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臣僚 又言,「陵廟之祭,月有薦新,著在令典。方今宗廟久已 遵奉,惟是永祐陵闕而未講,望令有司討論舉而行 之。」太常寺討論:「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令兩欑宮遵 依,每月檢舉差官行禮。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 興府排辦。」從之。

紹興二十七年,詔設檢察宮陵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二十七年六 月,詔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后欑宮檢察承受,以「檢 察宮陵所」為名。

紹興三十年,詔「會稽知縣兼主欑宮事務。」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三十年九月, 吏部言,「紹興府會稽知縣,依倣陵臺令典故,於階御 內帶兼主管欑宮事務,量加優異。」

紹興三十二年。詔祖宗陵寢。令本處官吏朝謁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三十二年六 月。詔祖宗陵寢。令本處招討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 謁。如法修奉。務在嚴潔。以稱孝思之意。

孝宗乾道六年遣使於金請歸陵寢地特轉劉湛等官以保護陵寢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六年閏五月戊子,遣范成大 等使金求陵寢地。 按《禮志》,乾道六年八月,詔承信 郎劉湛特轉兩官,右迪功郎劉師顏特與右承務郎, 升擢差遣,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將。以湛等歸正 結義,保護陵寢故也。

按《文獻通考》:乾道六年,以起居郎范成大為祈請使, 之金,請陵寢地。先時,上賜宰臣陳俊卿手札曰:「朕痛 念祖宗陵寢,迥隔四十餘年,今欲特遣使就彼祈請, 卿以為何如?可密奏來。」俊卿以為未可,坐罷相知福 州。乃遣成大行令學士院草國書,以陵寢所在,欲求 河南地為辭。成大將行,祕書少監李燾等皆以為不 然,國子博士丘崇輪對,論其無益啟侮,上不樂曰:「卿 家祖先墳墓為人占據,莫不須理會否?」答云:「臣但能 訴之,不能告之。」上赫怒。成大既出疆,使還其國書云: 「和約既成,界山河以如舊;緘音遽至,指鞏、洛以為言。 援曩時無用之文,瀆今日既盟之好。既云廢祀,欲伸 追遠之懷;止可奉遷,即俟刻期之報。至若未歸之旅 柩,亦當並發於行塗。」既而遣趙雄賀金主生辰,復附 國書,其略曰:「惟列聖久安之陵寢,既難一日而驟遷, 則靖康未返之衣冠,豈敢先期而獨請?」其後金人徙 葬欽宗於鞏原,而荊、襄諜報乃謂金以十萬騎奉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