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4 (1700-1725).djvu/110

此页尚未校对

宣和二年六月戊寅蔡京致仕仍朝朔望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宣和四年,詔「不視朔日,許朝臣具章投進,監司未經 陛對,不得之官。」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四年十二月乙未,詔監司未 經陛對,毋得之任。」 按《禮志》:「臣僚言,祖宗舊制,有五 日一轉對者,今惟月朔行之,有許朝官轉對者,今惟 待制以上預焉。自明堂行視朔禮,歲不過一再,則是 畢歲而論思者無幾。請遇不視朔,即令具章投進,以 備覽觀。又諸路監司未經上殿者,雖從外移,先赴闕 引對,方得之官。」並從其議。

欽宗靖康元年正月朔受群臣朝賀遂賀道君皇帝四月乾龍節群臣上壽於紫宸殿六月御紫宸殿受群臣朝賀

按《宋史欽宗本紀》:「靖康元年春正月丁卯朔,受群臣 朝賀,退詣龍德宮,賀道君皇帝。己巳,道君皇帝東巡。 夏四月己亥,迎太上皇帝入都門。壬寅,朝于龍德宮。 己酉,乾龍節,群臣上壽於紫宸殿。五月丙寅朔,朝於 龍德宮。六月丙申朔,以道君皇帝還朝,御紫宸殿,受 群臣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