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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至是積旬有六日,方坐朝。十二月戊戌,敕:「來年正 月一日御含元殿,宜令所司准式。甲寅晦,宰臣並宿 於中書。」

元和八年正月,受朝於含元殿。十月,以大雪放朝。十 一月,敕停冬至朝賀。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 八年冬十月丙申,以大雪放朝。人有凍踣者,雀鼠多 死。」

按:《冊府元龜》:「元和八年正月乙卯朔,御含元殿受朝 賀。十一月庚戌,敕權停冬至朝賀。」

元和九年「正月朔,朝賀畢,百寮謁皇太子,及候皇太 后起居。」六月以暑放參。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元和九年正 月己酉朔,御含元殿受賀,百寮退謁皇太子于崇明 門,乃詣興慶宮,候皇太后起居。六月癸卯,以時暑甚, 放百官五日參。」

元和十年正月朔。受朝於含元殿。三月。召對宰臣於 延英殿。五月。以破賊稱賀。六月。敕進常參官名銜。十 二月。敕停來年正旦朝賀。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 十年五月「丙申,李光顏大破賊黨於洄曲,告捷京師, 群臣稱賀。」

按《冊府元龜》:元和十年正月癸酉朔,御含元殿受朝 賀。既退,百官赴崇明門通刺謁皇太子,又赴興慶宮 候皇太后起居。三月壬申朔,御延英殿,召對宰臣。故 事,朔望日,皇帝御宣政殿見群臣,謂之大朝。元宗始 以朔望陵寢薦食不聽政,其後遂以為常。今之見宰 臣,特以事召也。六月,敕御史臺,「自今以後,常參官入」 朝,以見到人名銜進來,其朔望及雙日莫進。十二月, 敕:「淮蔡未賓,師人暴露,而三朝之會,萬國來庭,舉樂 稱慶,有懷愧惕。其來年正月朝賀宜權停,諸軍優賜, 並准例分處。」

元和十一年正月丁卯朔。以宿師於野。不受朝賀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二年正月朔。以用兵罷朝。十月。以淮西平。受 賀。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 十二年春正月辛酉朔,以用兵不受朝賀。六月壬戌, 賊吳元濟上表請束身歸朝。時連破三柵,賊勢迫蹙, 實欲歸朝,而制於左右,故不果行。」

按《冊府元龜》:元和十二年十月「乙卯,唐節度使李愬 帥師入蔡州,執賊帥吳元濟以聞,淮西平。辛巳,御宣 政殿受賀,九品以上及宗子四夷之使皆會。」

元和十三年正月,受朝於含元殿。三月程權來朝 按《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三年「三月己酉。橫海軍節 度使程權以滄、景二州歸於有司。」權朝於京師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三年春正月乙酉朔。御 含元殿受朝賀。禮畢,御丹鳳樓。大赦天下。」

元和十四年正月,以東師宿野,不受朝。二月,以淄、青 十二州平,受賀。是年,韓弘、田弘正等入朝。

按《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七月戊寅,韓弘以汴、 宋、亳、潁四州歸於有司,弘朝於京師。」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春正月庚辰朔,以 東師宿野,不受朝賀。二月壬戌,李師道所管十二州 平。甲子,上御宣政殿受賀。秋七月戊寅,汴州韓弘來 朝。八月己未,田弘正來朝。上謂宰臣曰:「天下事重,一 日不可曠廢,若遇連假不坐,有事即詣延英請對。」崔 群以殘暑方甚,目同列將退,上止之曰:「數日一見卿 等,時雖暑熱,朕不為勞,久之方罷。」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二月敕「外命婦每元日 及冬至諸節,進名奉賀皇太后。」七月,詔「誕辰,百寮命 婦進名參賀。」尋罷之。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和 十五年正月,憲宗崩。丙午即皇帝位。秋七月乙巳,詔 「皇太后就安長樂,朝夕承顏。慈訓所加,慶感兼極。今 月六日,是朕載誕之辰,奉迎皇太后於宮中上壽。朕 既深歡慰。欲與臣下同之。其日百寮命婦,宜於光順 門進名參賀。朕於光順門內殿與百寮相見,永為常 式。」丙午,敕:「乙巳詔書載誕受賀儀宜停。」先是,左丞韋 綬奏行之,宰臣以古無降誕受賀之禮,奏罷之。 按《冊府元龜》,穆宗以元和十五年即位,閏正月丁巳, 詔以二月五日御丹鳳樓,宜令所司准式。二月辛巳, 太常禮院奏:「准禮及開元、乾元、上元、元和以來元日 及冬至日,皇帝御含元殿受朝賀,禮畢,百寮赴皇太 后所居殿門外進名,候起居,諸親及內外命婦,並有 朝會參賀之禮。伏請准元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 外命婦有邑號者,每年元日、冬至、立夏、立秋、立冬,赴 皇太后宮門進名奉參,如遇泥雨即停。」制曰:「可。」九月 辛酉立冬,外命婦詣興慶宮進名,候皇太后起居。十 一月丁未,日南至,群臣及命婦赴興慶宮進名奉賀 皇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