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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三年。詔臺省侍從官。隨宰相正班北面起居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揮麈後錄》:近閱田宣簡 《儒林公議》。語簡而詳。國家承五代大亂之餘。每朔望 起居及常朝並無仗衛。或數年始一立冬正仗。當世 人士。或不識朝廷容衛。迄今闕然。太宗朝常詔史館 修撰楊徽之等校定入閤舊圖。時江南張洎獻狀,述 朝會之制得失,明著,其要云:「今之乾元殿,即唐之含 元殿也,在周為外朝,在唐為大朝,冬至元日立全仗 朝百國,在此殿也。今之文德殿,即唐之宣政殿,在周 為中朝,在漢為前殿,在唐為正衙。凡朔望起居、冊拜 后妃、皇太子、王公大臣對四夷君長、試制策科舉人, 在此殿也。昔東晉」太極殿有東西閤,唐制紫宸上閤, 法此制也。且人君恭己南面,嚮明而理紫微黃屋,至 尊至重。故巡幸則有大駕法從之盛,御殿則有勾陳 羽衛之嚴,故雖隻日常朝,亦猶立仗。前代謂之「入閤 儀」者,蓋隻日御紫宸上閤之時,先於宣政殿前立黃 麾金吾仗,候勘契畢,喚仗即自東西閤門入,故謂之 「入閤。」今朝廷且以文德正衙權宜為上閤,甚非憲度。 況國家繼百王之後,天下昇平,凡曰憲章,咸從損益, 惟視朝之禮,尚自因循。竊見長春殿正與文德殿南 北相對,殿前地位連橫街,亦甚廣博。伏請改創此殿 作上閤,為隻日立仗視朝之所。其崇政殿即唐之延 英是也,為雙日常時聽斷之所。庶乎臨御之式,允協 前經。今論以《入閤儀注》為朝廷非常之禮,甚無謂也。 臣竊按《舊史》,中書、門下、御史臺謂之「三署」,為侍從供 奉之官。今常朝之日,侍從官先次入殿庭,東西立定, 俟正班入,一時起居。其侍從官則東西對拜,甚失北 面朝謁之禮。今請准舊儀,侍從官先次入起居畢,在 左右分行,侍立於丹墀之下,故謂之「蛾眉班。」然後宰 相率執政班入起居,庶免侍從官有東西對拜之文, 得遵正禮。至慶曆三年,予知制誥時,始詔臺省侍從 官隨宰相正班北面起居,其他則無所更焉。

慶曆七年春正月丙子朔,御大慶殿受朝。六月壬戌, 詔「臣僚朝見者留京毋過十日。」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五年春正月壬寅朔御大慶殿受朝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元年正月朔御大慶殿受朝六月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春正月甲寅朔,御大慶 殿受朝,是日,不豫。二月甲辰,帝疾愈,御延和殿。六月 辛亥朔,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嘉祐八年四月,英宗嗣位,皇太后垂簾聽政。六月,初 御殿見百官。

按《宋史英宗本紀》,嘉祐八年夏四月,帝嗣皇帝位。乙 亥,帝不豫。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己卯,詔請皇太后 同聽政。壬午,皇太后御小殿垂簾,宰臣覆奏事。秋七 月壬子,初御紫宸殿。帝自六月癸酉不御殿,至是始 見百官。 按《禮志》:英宗即位,輔臣請與皇太后權同 聽政。禮院議,自四月內東門小殿垂簾,兩府合班起 居,以次奏事。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時帝以疾權 居柔儀殿東閤西室,太后垂簾處分,稱:「吾惟兩府日 入候問聖體。」因奏政事,退詣小殿,簾外覆奏。太后帝 疾間,御前後殿聽政,兩府退朝,猶於小殿覆奏。

英宗治平元年春正月己亥壽聖節百官及契丹使初上壽於紫宸殿五月戊申皇太后還政庚戌初日御前後殿

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英宗以正月三日 為壽聖節。禮官奏「故事聖節上壽,親王樞密於長春 殿,宰臣百官於崇德殿,天聖諒闇皆於崇政殿。於是 紫宸上壽,群臣升殿間飲獻一觴而退。又一日賜宴 於錫慶院。」

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詔「東平、襄陽二王朝朔望, 十二月以來,正日食,罷朝賀。」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 人。

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帝即皇帝位,詔東 平郡王允弼、襄陽郡王允良朝朔望。十二月辛酉以 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殿減膳,罷朝賀。壬戌,詔起 居日增轉對官二人。 按《禮志》:治平中,命御史臺每 遇起居日,令百官轉對。御史臺言,「舊制,起居日輪兩 省及文班秩高者二員轉對。若兩省官有充學士、待 制」,則綴樞密班起居,內朝臣僚不與。尋詔「遇轉對日 增二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