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5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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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獻之。又《庖人》云:「秋行犢麛。」 則獻當在秋時,故云「秋獻麛」 也。又案《禮器曲禮》三千,鄭云:「曲猶事也。事禮謂今禮也。」 其中事儀三千,則禮未亡之時,三千條內有此獻麛之法,是有成禮可依,故此經得如之也。云「或曰麛,孤之摯也」 者,案《大宗伯》及《大行人》與《聘禮》皆云「孤執皮帛」 ,謂天子之孤與諸侯之孤執皮帛。今此執麛者,謂新升為孤,見己君法,至餘事則皆皮帛也。云「其禮,蓋謂左執前足,右執後足」 者,案經云「左頭」 ,則與雉、鴈同,是以《曲禮》云「執禽者左首」 ,此鄭又云「執之,蓋謂左執前足,右執後足」 者,此釋經麛執之,據四足而言之。凡以摯相見之法,惟有新升為臣,及聘朝及他國君來,主國之臣見,皆執摯相見,常朝及餘會聚皆執芴,無執摯之禮。又執摯者,或平敵,或以卑見尊,皆用摯,尊無執摯見卑之法。《檀弓》云:「哀公執摯見己臣周豐者。」 彼謂下賢,非正法也。

如士相見之禮。

「大夫雖摯異」,其儀猶如士。此下大夫及卿,其贄雖有羔鴈之異,其相見之儀,則皆如士也。云「儀猶如士」者,或兩大夫,或兩卿相見,皆如上文「某也願見無由達」已下,至主人拜送于門外也。

始見于君,執摯,至下,容彌蹙。庶人見于君,不為容,進 退走。士大夫則奠贄,再拜稽首。君答壹拜。

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則于庶人不答之,庶人之摯鶩。古文壹作「一。」臣拜君。云「再拜稽首,則君答一拜」者,當作空首,則九拜中奇拜是也。云「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則於庶人不答之」者,案《曲禮》君于士不答拜,謂己士,此得與大夫同答一拜者,士賤,君不答拜。此以新升為士,故答拜。《聘禮問勞》云「答士拜」者,亦以新使反,故拜之也。云「庶人之執鶩」者,案《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摯,庶人執鶩。」註云:「鶩取其不飛遷,象庶人安土重遷」是也。

若他邦之人,則使擯者還其摯,曰:「寡君使某還摯。」賓 對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辭。」再拜稽首,受。

賓不辭,即受贄。以君所不臣禮,無受他臣贄法。賓如此法,故不敢亢禮于他君,故不辭即受之也。凡臣無境外之交,今得以摯執見他邦君者,謂他國之君來朝,此國之臣因見之,謂若《掌客》「卿皆見以羔」之類是也。《春秋》卿大夫與他國之君相見者,皆因聘會乃見之,非特行也。

凡執幣者不趨,容彌蹙以為儀。

案《小行人》「合六幣,玉、馬、皮、圭、璧、帛皆稱幣。」下文別云「執玉」,則此幣謂皮馬饗幣及禽摯皆是。

執玉者則唯舒武「舉前曳踵。」

此篇直見在國以禽摯相見之禮,無執玉朝聘鄰國之事,而云執玉者,因執摯相見,故兼言朝聘執玉之禮也。案《玉藻》記「徐趨」之節云「圈豚行」,又與此不同者,文有詳略,俱是徐趨也。

《聘禮》

賓襲,執圭,擯者入告,出辭玉。

《擯》者,上擯也。入告,公以賓執圭,將致其聘命圭贄之重者辭之,亦所以致尊讓也。

賓即館。卿、大夫勞賓,賓不見。大夫奠鴈再拜。上介受 勞,上介亦如之。

不言卿,卿與大夫同執鴈,下見于國君。《周禮》:「凡諸侯之卿見朝君皆執羔。」案《周禮·秋官·掌客》云:「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卿皆見以羔;侯伯四積,卿皆見以羔。」是主國之卿見朝君皆執羔。引之證主國卿見聘客,不得執羔,與大夫同用鴈,不見朝君故也。

卿大夫訝;大夫士訝。士皆有訝。

訝主,國君所使,迎待賓者。

賓即館,訝將公命。

使己迎待之命。

又「見之以其摯。」

「復以私禮見」者,訝。將舍于賓館之外,宜相親也。大夫訝者執鴈,士訝者執雉。《禮》:「掌訝舍于賓之館門外。」此大夫士君使為訝,雖非掌訝之官,亦為次舍于賓之館外,宜相親,故執贄以相見。

賓既將公事,復見,「訝以其摯。」

公事,聘饗、問大夫,復報也。使者及上介執鴈,群介執雉,各以見其訝。云「以公事聘饗問大夫」者,此並行君,聘饗主國君及問大夫,故云公事也。云「復報也」者,向有報訝者,以贄私見己,今還以贄私報之。知使者及上介同執鴈,不執羔者,見上文主國卿大夫勞賓同執鴈,則知此使者及上介同執鴈可知。「各以見其訝」者,謂使者見大夫之訝者。上介見士之訝者,士介亦見士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