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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執贄部紀事

《通鑑前編》:「帝堯八十載,禹治水成功,因定九州貢賦, 秉元圭入覲告成。」

《荀子》:周公謂伯禽之傅曰:「吾所執贄而見者十人,還 贄而見者五十人,貌贄之士百餘人。」

《左傳》莊公二十四年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 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 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 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定公八年夏,齊國夏、高張伐我西鄙。晉士鞅、趙鞅、荀 寅救我。公會晉師于瓦。范獻子執羔,趙簡子、中行文 子皆執鴈,魯于是始尚羔。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子路冠雄雞,佩猳豚,陵暴孔子。 孔子設禮,稍誘子路。子路後儒服委質,因門人請為 弟子。」

《禮記·檀弓》:魯人有周豐也者,哀公執贄請見之,而曰: 「不可。」公曰:「我其已夫。」使人問焉,曰:「有虞氏未施信于 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何施而 得斯于民也?」對曰:「墟墓之間,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 稷宗廟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 畔;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苟無禮義忠信誠慤之心以」 涖之,雖固結之民,其不解乎? 《孔叢子》:「齊東郭亥欲攻田氏,執贄見夫子而訪焉。夫 子曰:『子為義也,丘不足與計事』。」

《戰國策》:「齊宣王舉兵伐魏,梁王身抱質執璧,請為陳 侯臣。」

《史記·甘茂傳》:蘇代說秦王曰:「甘茂以齊約韓魏,反以 圖秦,非秦之利也。」秦王曰:「然則奈何?」蘇代曰:「王不若 重其贄,厚其祿,以迎之。」

《韓詩外傳》:楚國之法,商人欲見于君者,必有大獻重 贄,然後將見。

《後漢書崔駰傳》論:「李固,高潔之士也,與崔瑗鄰郡,奉 贄以結好,由此知名。」

《臺佟傳》:「佟字孝威,隱于武安山。建初中,州辟不就。刺 史行部,使從事致謁,佟載病往謝。刺史乃執贄見佟 曰:『孝威居身如是,甚苦如何』?佟曰:『佟幸得保終性命, 以存神養和,如明使君奉宣詔書,夕惕庶事,反不若 耶』?」

杜佑《通典》:「魏明帝青龍二年詔下司空、征南將軍帶 金紫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與卿校同執羔,非 也。自今以後,從特進,應奉璧者如故事。」博士高堂隆 議曰:「按《周禮》,『公執桓珪』。公謂上公九命,分陝而理,及 二王後也。今大司馬、大將軍實分征東西,可謂上公 矣。山陽公、衛國公,則二王後也。侯執信珪,謂地方四」 百里;「伯執躬珪」,謂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戶 數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子執穀璧」,謂地方二百 里;「男執蒲璧」,謂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縣主戶數多 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上公禮》,其率諸侯以朝,則執 桓珪,自非朝宗,則如八命之公。與王論道,有事而進, 則執璧。今二王後,諸王若入朝覲,二公率以進退,執 桓珪,正朝則與群公執璧。按《周禮》,王官唯公執璧。漢 代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開府、辟召、掾屬與公同 儀,則執璧可也。「孤皮帛,卿羔。」孤,謂天子七命之孤,及 大國四命之孤。副公與王論道,尊于六卿,其執贄以 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祿勳、衛尉,尊于六 卿,其執贄如孤也。其朝正,執皮帛可也。三府長史,亦 公之副,雖有似于孤,實卑于卿,中大夫之禮可也。公 之孤,頫聘于天子,及見于其君,其贄以豹皮,表束帛。 今未有其官,意謂山陽公之上卿可以當之。卿謂六 官六命之卿,及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永 壽、永安、長秋、城門五校,皆執羔可也。諸侯之卿,自于 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飾羔鴈以繢;諸侯卿大夫, 飾羔鴈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賜勞,秩比中二千石 者,其入朝覲,宜依卿執羔。金紫將軍秩中二千石,與 卿同。「大夫執鴈」,謂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諸侯再命 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于卿,今三府長史及五命二 千石之著者也。博士儒官,歷代禮服從大夫如前,執 鴈可也。州牧郡守未賜勞者,宜依《大夫》,執鴈,皆飾以 繢。諸縣千石、六百石,即古大夫,若或會覲,宜執鴈,飾 以布。「士執雉」,謂天子三命之士,及諸侯一命再命之 士也。府史以下至于庶人,在官亦謂之士。諸縣四百 石、三百石者,從士禮,執雉可也。

《晉書禮志》:「每月朔朝,夜漏未盡七刻,受賀及贄。」武帝 泰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后聘以 穀璧,無妾媵禮贄之制。」

《元帝本紀》大興元年,「詔曰:在事之人,仰鑒前烈,同心 戮力,無廢朕命。遠近禮贄,一切斷之。」

《隋書禮儀志》:「天監六年詔元日受五等贄珪璧,並量 付所司。」周捨案:《周禮冢宰》,「大朝覲,贊玉幣。」尚書,古之 冢宰。頃王者不親撫玉,則不復須冢宰贊助。尋尚書 主客曹郎,既冢宰隸職,今元日五等奠玉既竟,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