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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者﹒、於

大清門外行禮。如革職官員﹒、不許具朝服行禮外

藩王、貝勒、貝子等、及外藩官員、謝

恩﹒。俱候常朝日行禮。如遇急務﹒。即啟奏候 旨行禮。至王以下文武各官﹒陞遷謝

恩者﹒、行三跪九叩頭禮、賞賜財物。謝

恩者﹒。行二跪六叩頭禮。賞賜食物。謝

恩者﹒、行一跪三叩頭禮。凡賞賜、謝

恩﹒止用便服行禮﹒。不用朝服行禮時﹒、不贊

又題准:王、貝勒、貝子、公等、及大臣﹒、凡遇

恩賞﹒。俱於每月常朝日﹒、進內行禮。在京文武各官辭

朝見。朝者﹒、俱於殿前丹墀內行禮。如

上不陞殿﹒。見辭等官﹒、不論品級大小﹒、俱在

午門外行禮。外藩王公台吉等來朝﹒、及喀爾喀等

進貢人員﹒、俱於常朝日行禮。一應陞賞、謝

恩﹒、及辭朝見朝等官﹒、俱預期報名﹒、禮部具題﹒、遵 旨行禮。今由鴻臚寺題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題准凡常朝日,謝」

恩見辭文武官員﹒四品以上﹒、在

太和殿前行禮。五品以下﹒、在

午門外行禮。俱詳開職名、及行禮緣由﹒、預期報鴻

臚寺﹒開呈,禮部﹒一併奏。

聞。

又定、「凡外藩來朝﹒,王以下公、台吉等進貢人員內﹒有應令速去者﹒,不拘常朝日期﹒,即引至。」

午門前行禮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題准上元節前後三日﹒。王以

下文武各官﹒。俱朝服﹒不理刑名﹒、不辦事。遇有要務﹒仍辦理。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二年﹒題准凡遇常朝日﹒,王以下公」、

以上﹒俱在

午門內朝房齊集

皇上陞太和殿﹒。俱進

殿內兩旁序坐

又題准、凡在京官員﹒、有應謝

恩行禮者﹒、如遇

上行幸時﹒。俱候

駕回日補行。其吏兵二部、推選﹒、及以公務來京官員﹒、

不必守候﹒俱在

天安門外橋南行禮

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四年﹒題准

皇太后聖旦﹒。是日﹒、

皇太后儀仗樂器、全設於

慈寧宮前

上具禮服﹒乘輿﹒。率內大臣侍衛、內院禮部官、至 皇太后宮門﹒降輿﹒入宮﹒。奏請

皇太后陞座。

皇太后具禮服﹒御宮﹒。《作樂﹒》、陞座﹒。樂止。 皇上由中階詣丹陛上立﹒。內大臣大學士在門內立﹒。

侍衛學士等在門外立。鳴贊官贊「行三跪九叩頭禮。」 作樂﹒。禮畢﹒、樂止。

上出﹒還宮。次公主王妃以下、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

命婦以上﹒俱赴

皇太后前﹒行六拜三跪九叩頭禮﹒、作樂﹒。禮畢﹒。樂止。大設

筵宴宴畢﹒

皇太后還宮﹒。作樂﹒入宮﹒。樂止。眾皆出

又題准﹒:凡遇常朝日﹒,各官有真正患病者﹒,本衙門知會鴻臚寺。如假托偷安﹒,鴻臚寺參處。入班後﹒,有越次拱揖聚談﹒、慢易不恭者﹒,糾儀官題參各官班次﹒,俱照品級序坐﹒,違者參處。又題准﹒:凡急選、大選并推陞文武官員﹒,於該衙門領憑後﹒,隨赴鴻臚寺投遞報單,遇常朝日﹒即准謝。

恩辭朝。如遇免朝之日﹒、即引至

午門前﹒或

天安門外行禮。有應速赴任者﹒、不拘朝期﹒。鴻臚寺

官即引至

午門前﹒或

天安門外﹒行禮。遂令赴任。如該寺官不收報單﹒、致

赴任愆期者﹒、各官赴禮部呈明題參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五年﹒題准朝班各官﹒,有言語喧嘩﹒。」

「附耳交談﹒」 ,或背面坐立﹒,及無故走越。

御道者﹒、糾儀御史、鴻臚寺官、指名題參

又題准﹒凡頒

詔遣封官﹒於

命下日﹒、親赴鴻臚寺投遞報單。遇常朝日﹒、該寺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