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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有反坫。」《周禮行人》:「凡諸侯之邦交,殷相聘,世相朝也。」

然謂之殷則得中而不過,謂之世則終諸侯之世而 一相朝,其為禮亦節矣。周衰,典禮大壞,諸侯放恣,無 禮義之交,惟強弱之視。以魯事觀焉,或來朝而不報 其禮,或屢往而不納以歸,無合於中聘,世朝之制矣。 且列國於天子述所職者蓋闕如也,而自相朝聘,可 乎?凡大國來聘,小國來朝,一切書而不削,皆所以示 譏。滕、薛二君不特言者,又譏旅見也。非天子不旅見, 諸侯偃然受之而不辭,亦以見隱公之志荒矣。

大全呂氏曰:「魯之所如者,齊也、晉也;甚者則朝遠夷之君,而齊、晉未嘗朝魯也。魯之所受朝者,滕也、邾也、薛也、杞也、曹也。否則夷狄之附庸,而滕、邾、薛、杞、曹未嘗一受魯之朝也。蓋齊、晉盛也,楚則所畏也,滕、邾、薛、杞則土地狹隘,而不能與魯抗也。僖公立三十三年,朝王所者再,而如齊者三。成公立十有八年,如京師者一」,而如晉者四,他無有朝王所如京師者矣。 張氏曰:「凡諸侯朝,各書之,若穀、鄧偕至而朝禮不同日也。累數之,若邾、牟、葛及今滕、薛同日行禮。同日行禮,惟天子可受之,諸侯不當然也。今隱公於天子未嘗朝覲,而滕、薛相率以朝,又不特見而使同日旅見,非禮甚矣。」 汪氏曰:「齊侯、鄭伯如紀,亦兼言之,豈」旅見於紀乎?蓋書「二君來朝」,則是並行朝禮;書「二君如紀」,不過同往紀國,非並行朝禮也。然僖二十八年兩朝王所,皆諸侯並朝;襄二十八年「公如楚」,亦諸侯同往。經皆不書他諸侯者,《春秋》主魯,書魯以見其餘耳。

桓公九年

《春秋》。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曹伯有疾,故使其子來朝。朝禮當君自親行,不應使太子也。當享而太子歎。明年而曹伯卒,知其有疾,故使太子來朝也。太子不合稱「朝」,攝行父事,故言「朝」也。

《左傳》:「冬,曹太子來朝,賓之以上卿,禮也。」

諸侯之適子,未誓於天子而攝其君,則以皮帛繼子男,故賓之以「上卿」,各當其國之上卿。

《公羊傳》:「諸侯來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春秋》有譏 父老子代從政者,則未知其在齊與?在曹與?

《穀梁傳》: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伉諸侯之禮 而來朝,曹伯失正矣。諸侯相見曰朝,以待人父之道, 待人之子,以內為失正矣。內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 以已矣,則是方命也。尸子曰:「夫已,多乎道。」

邵曰:「已,止也。止曹伯使朝之命,則曹伯不陷非禮之愆,世子無苟從之咎,魯無失正之譏。三者正則合道多矣。」

胡傳:按:《周官典命》:「凡諸侯之嫡子誓於天子而攝其 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世子 固有出會、朝聘之儀矣,然攝其君、繼子男者,謂諸侯 朝於天子,有時而不敢後,故老疾者使世子攝己事, 以見天子急述職也。諸侯閒於王事則相朝,其禮本 無時。曹伯既有疾,何急於朝桓而使世子攝哉?

桓公十有五年

《春秋》夏五月,邾人、牟人、葛人來朝。

三人皆附庸之世子也,其君應稱「名」,故其子降稱「人。」三國俱稱人,合行禮,知其尊卑同也。附庸書名,若君自親來,則亦應稱名。若遣臣來聘,又不得稱朝。曹伯使世子射姑來朝,是世子有稱朝之義。如此三人皆附庸,世子攝行父事而來朝也。大全陳氏曰:「朝未有書人者,旅見非邦交之舊,自三以上甚矣。」凡朝不勝,譏莫甚於自三以上,故貶人之。

杜氏曰:「聖人不與諸侯之朝。桓獨來,則損其爵。」

二國則貶而名,三國則人而賤之,蓋三國班見,所以人之也。杜元凱以為附庸世子,安有三國同時遣世子耶?

莊公五年

《春秋》秋,「《郳犁》來,來朝。」

《左傳》:「郳犁來。」來,朝名,未王命也。

《胡傳》:郳,國也;犁,來,名也。能修朝禮,故特書曰「朝。」其後 以王命為小邾子,蓋于此已能自進于禮矣。

莊公二十有三年

《春秋》。夏,「公及齊侯遇于穀。蕭叔朝公。」

蕭,附庸國叔名。就穀朝公,故不言「來。」凡在外朝,則禮不得具嘉禮,不野合。

《公羊傳》: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

時公受朝于外,故言朝公。惡公不受于廟。

《穀梁傳》:「微國之君,未爵命者,其不言來于外也。朝于 廟,正也;于外,非正也。」

《胡傳》:「穀,齊地。蕭叔,附庸之君也。為禮必當其物與其 所而後可以言禮。大夫宗婦覿而用幣,則非其物也。 蕭叔朝公,在齊之穀,則非其所也。嘉禮不野,合而朝 公于外,是委之於野矣。故禮非其所,君子有不受,必 反之於正而後止。此亦《春秋》撥亂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