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具謂始死至殯所當用。〈疏〉自此盡「卒殯乃歸」,論賓、介死之事。
《介》攝其命。
〈注〉為致聘享之禮也。初時上介接聞命。
君弔,介為主人。
〈注〉雖有臣子親姻,猶不為主人。以介與賓並命于君,尊也。
主人歸禮,幣必以用。
〈注〉當中奠贈,諸喪具之用,不必如賓禮。
介受賓禮,無辭也。
〈注〉介受主國賓己之禮,無所辭,以其當陳之以反命也。有賓喪,嫌其辭之。
不饗食。
〈疏〉案:上遭君喪,受饔餼,不受饗食,鄭云:「受正不受加。」此云「不饗食」,介不就君受饗食,明受饔餼,正禮也。
歸介復命,柩止于門外。
〈注〉《門外》,大門外也。必以柩造朝,達其忠心。
介卒,復命,出,奉柩送之。君弔卒殯。
〈注〉卒殯成節乃去。
若《大夫介》卒,亦如之。
〈注〉不言上介者,《小聘》,上介,士也。
《士介》死,為之棺斂之。
〈注〉不具他衣物也。自以時服也。
君不弔焉。
〈注〉主「國君使人弔,不親往。」
若賓死,未將命,則既斂于棺,造于朝,介將命。
〈注〉未將命,請俟間之後也。以柩造朝,以已至朝,志在達君命。
若介死,歸復命,唯上介造于朝。若介死,雖《士介》,賓既 復命,往,卒殯,乃歸。
〈注〉「往」,謂送柩。
《小聘》曰「問,不享有獻,不及夫人。主人不筵几,不禮面, 不升,不郊勞。」
〈注〉《記》貶于聘,所以為小也。獻,私獻也。「面」猶覿也。〈疏〉自此盡「三介」,論侯伯行小聘之事。
「其禮如為介」,三介。
〈注〉「如為介」,「如為大聘上介。」
記「久無事則聘焉。」
〈注〉「事」謂盟會之屬。
若有故,則卒聘,「束帛加書。將命,百名以上書於策,不 及百名書於方。」
〈注〉故謂災患及時事相告請也。將猶致也。名,書文也,今謂之字。策,簡也。方,板也。
主人使人與客讀諸門外。
〈注〉受其意。既聘,享賓,出而讀之。不於內者,人稠處嚴,不得審悉。「主人」,主國君也。人,內史也。書必璽之。
客將歸,使大夫以其束帛反命於館。
〈注〉為書報也。
明日君館之。
〈注〉《既報館之書》,問尚疾也。
既受行出,遂見宰問:「幾月之資。」
〈注〉資,行,用也。古者君臣謀密,草創,未知所之遠近,問行用當知多少而已。古文資作「齎。」
使者既受行日朝同位:
〈注〉謂前夕幣之間同位者,使者北面,介立于左,少退,別於其處臣也。
出祖釋軷,祭酒脯,乃飲酒于其側。
〈注〉祖,始也。既受聘享之禮,行出國門,止陳車騎,釋酒脯之奠于軷,為行始也。《詩傳》曰:「軷,道祭也。」謂祭道路之神。《春秋傳》曰:「軷涉山川。」然則軷,山行之名也。道路以險阻為難,是以委土為山,伏牲其上,使者為軷祭酒脯祈告也。卿大夫處者,於是餞之,飲酒於其側。禮畢,乘車轢之而遂行,舍於近郊矣。其牲,犬羊可也。
「所以朝天子」,圭與繅皆九寸,剡上寸半,厚半寸,博三 寸,繅三采六等,朱白蒼。
〈注〉圭,所執以為瑞節也。剡上象天圓地方也。雜采曰繅,以韋衣木板飾,以三色再就,所以薦玉,重慎也。九寸,三公之圭也。
《問諸侯》朱綠繅八寸。
〈注〉二采再就,降於天子也。於天子曰「朝」,於諸侯曰「問。」記之於《聘》,文互相備。
皆元纁繫,長尺,絢組。
〈注〉采成文曰「絢。」繫無事則以繫玉,因以為飾。皆用五采組,上以元,下以絳為地。
《問》:「大夫之幣俟于郊,為肆,又齎皮馬?」
〈注〉肆猶陳列也。齎猶付也。使者既受命,宰夫載問。大夫之禮待於郊,陳之為行列,至則以付之也。使者初行,舍於近郊。《幣》云「肆」,《馬》云「齎」,因其宜,亦互文也。不於朝,付之者,辟君禮也。必陳列之者,不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