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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闕,致詞,復位,再拜,喝「各好去。」引右出,次引宰執下 殿,禮畢。第九日,聚廳,送「至恩華館,更衣而行。凡使將 至界報至則差接伴使,至則差館伴使,去則差送伴 使,皆有副,皆差書表以從。」凡行省來宴、回宴之押宴 官,皆從行省定差,就借以文武高爵長官之職,以為 轉銜之光。來回之賜宴天使皆以閤門祇候往,詔書、 口宣皆稟命於都省,以翰林院定撰焉。夏使至,或許 貿易於市。二日使至。所差者,「館伴使副各一,監察、奉 職、省令史各一,書表四,總領、提控官、酒食官、監廚、稱 肉官各一,牽攏官三十,尚食局直長、知書、都管、接手、 湯藥直長、長行各一,廚子五,奉飲直長一,長行二,奉 珍二,儀鸞直長一,長行十,把內外門官二,館外巡防 軍三十,把館甲軍六十二,雜役軍六十,過位不通漢 語軍十。凡雜役皆衣皂過食,司吏八十,街市廚子四 十,方脈雜科醫各一,獸醫一,鞍馬二十四疋。」後止備 八疋,押馬官一員。又差說儀、承受、禮直官一員。凡在 館鋪陳、繳絡器皿什物,戶部差官與東上直閤同點 檢。所經橋道,皆先期命工部修治之。凡賜衣,使、副各 三對,人從衣各二對,使、副幣「帛百四十段。舊又賜貂 裘二,無則使者代以銀三錠,副代以帛六十疋,後削 之。惟生餼則代以綾羅三十九疋,帛六十二疋,布四 疋」,金帶三,金鍍銀束帶三,金塗銀鬧裝鞍轡三,金塗 銀渾裹書匣、間金塗銀裝釘黑油詔匣及包書詔匣、 複各一。朝辭,賜人從銀二百三十五兩,絹二百三十 五疋。賜宋、高「麗使之物」,其數則無所考。

聘問部總論

《春秋》四傳。

隱公七年

《春秋》:「夏,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大全此列國來聘之始。 杜氏曰:「凡聘,皆使卿執玉帛以相存問。」 張氏曰:「聘者,諸侯遣大夫通好與國,見於《儀禮》之篇詳矣。然古者諸侯間於天子之事,則有邦交殷聘之禮。自隱公即位以來,未嘗朝聘於天子,以魯推之,則諸侯蓋可知矣。齊僖因艾之盟,遽遣使於魯以結好,忘君臣之大義,植同列之私黨。故觀年之聘,則」凡《春秋》書聘可以例推矣。

汪氏曰:「《經》書諸侯聘三十一,齊聘者五,始於弟。」

年而終於慶封。晉聘者十有一,宋、衛聘者各四,陳、鄭、秦、吳聘者各一,楚聘者三。魯以秉禮之國,受同列之朝聘,而尊王之禮寥寥罕見,故悉書以示譏焉 。廬陵李氏曰:「《春秋》,齊之聘魯,五年之再來,齊僖糾合之時也;歸父之來,晉襄未定之時也;國佐之來,齊頃有志於叛晉也;慶封之來,齊景初立而有志於爭伯也。皆」 出於私情矣。然《春秋》之初,齊猶加禮於魯,至桓既伯,僖七年「公子友如齊」 之後,魯使之聘齊者二十二,而齊聘僅三至焉,亦可以觀世道矣。

冬,天王使凡伯來聘。

大全此王聘之始。 程子曰:「《周禮》時聘,以結諸侯之好。諸侯不修臣職而聘之,非王體也。」

隱公九年

《春秋》:「春,天王使南季來聘。」

《穀梁傳》:「南,氏姓也;季,字也;聘,問也。聘諸侯,非正也。」 胡傳:「按:《周禮行人》,王者待諸侯,有時聘以結好,間問 以諭志。而《穀梁子》何以獨言『聘諸侯?非正也。古者諸 侯於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 於諸侯,不可以若是恝,故亦有聘問之禮焉。隱公即 位九年於此,而史策不書遣使如周,則是未嘗聘也, 亦』」不書「公如京師」,則是未嘗朝也。一不朝則貶其爵, 再不朝則削其地。如隱公者,貶爵削地可也。刑則不 舉,遣使聘焉,其斯以為不正乎?經書云「公如京師」者 一,朝於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師者五,舉魯一國,則 天下諸侯怠慢不臣可知矣。書「天王來聘」者七,錫命 者三,則問於他邦及齊、晉、秦、楚之大國又可知矣。王 之不王如此,征伐安得不自諸侯出乎?諸侯之不臣 如此,政事安得不自大夫出乎?《春秋》於此,蓋有不得 已焉爾矣。

桓公三年

《春秋》: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左傳》:「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隨加聘問,存謙敬,序殷勤也。在魯而出則曰「致女」,在他國而來則總曰「聘」,故《傳》以「夫人」釋之。大全高氏曰:「隱七年,弟年嘗聘。」今桓篡隱而結婚,復使來聘。齊侯於魯,視篡弒易君,恬不為意,如市道之交驩爾。

莊公二十有三年

《春秋》,「祭叔來聘。」

《穀梁》:以祭叔為祭公,來聘。魯天子內臣,不得外交,故不言使,不與其得使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