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6 (1700-1725).djvu/107

此页尚未校对

新莽天鳳元年欲行巡狩之禮以群公奏乃止

按《漢書王莽傳》:「天鳳元年正月,赦天下,莽曰:『予以二 月建寅之節,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糒乾肉,內者行張 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予之東巡,必躬載耒,每縣則 耕,㠯勸東作。予之南巡,必躬載耨,每縣則薅,㠯勸南 偽。予之西巡,必躬載銍,每縣則穫,以勸西成。予之北 巡,必躬載拂,每縣則粟,以勸蓋臧』」畢北巡狩之禮,即 於土中居雒陽之都焉。敢有趨讙犯法,輒以軍法從 事!群公奏言:「皇帝至孝。往年文母聖體不豫,躬親供 養,衣冠稀解,因遭棄,群臣悲哀,顏色未復,飲食損少。 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糒乾肉之所能堪, 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臣等盡力養牧兆民, 奉稱明詔。」莽曰:「群公、群牧、群司、諸侯、庶尹,願盡力相 帥,養牧兆民,欲以稱予,繇此敬聽,其勗之哉!毋食言 焉。」更以天鳳七年,歲在大梁,倉龍庚辰,行巡狩之禮。 厥明年,歲在實沈,倉龍辛巳,即土之中雒陽之都。迺 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雒陽,營相宅兆,圖起宗 廟社稷郊兆云。

後漢

世祖建武三年行幸舂陵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三年:「冬十月壬申,幸舂陵, 祠園廟,因置酒舊宅,大會故人父老。十一月乙未,至 自舂陵。」

建武四年幸鄴及《盧奴》諸邑。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四年:「夏四月丁巳,幸鄴。己 巳,進幸臨平。五月,進幸元氏。辛巳,進幸盧奴。六月辛 亥,車駕還宮。七月丁亥,幸譙。八月戊午,進幸壽春。冬 十月甲寅,車駕還宮。十一月丙申,幸宛。十二月丙寅, 進幸黎丘。」

建武九年夏六月丙戌,幸緱氏,登轘轅。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建武十七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七年「夏四月乙卯,南巡 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輔、楚公英、東海公陽、濟南公康、 東平公蒼從幸潁川,進幸葉章陵。五月乙卯,車駕還 宮。」

建武十八年春二月甲寅,西巡狩,幸長安。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建武十九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九年「秋九月,南巡狩。壬 申,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人,復南 頓田租歲。」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 寺舍,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 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吏人又言:「陛下 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梁沛。 建武二十年,東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二十年:「春二月戊子,車駕 還宮。冬十月,東巡狩。甲午,幸魯,進幸東海楚、沛國。十 二月壬寅,車駕還宮。復濟陽縣,徭役六歲。」

建武三十年,東巡狩。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三十年,「春二月,東巡狩。甲 子,幸魯,進幸濟南。閏月癸丑,車駕還宮。秋七月丁酉, 幸魯國,復濟陽縣。」是年徭役,「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魯。」

中元元年正月東巡狩四月還宮行幸長安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東巡狩。 二月己卯,幸魯,進幸太山。北海王興、齊王石朝於東 嶽。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禪於梁父。夏四月 癸酉,車駕還宮。己卯,改年為中元,行幸長安。戊子,祀 長陵。五月乙丑,至自長安。」

明帝永平二年西巡狩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冬十月甲子,西巡狩, 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 吏,勞賜作樂。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祀蕭何、霍 光。帝謁陵園,過式其墓,進幸河東,所過賜二千石令 長以下至於掾史各有差。癸卯,車駕還宮。」

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永平六年,幸魯及《陽城》。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六年「冬十月,行幸魯,祠東 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 南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 者祠中嶽。壬午,車駕還宮。」

永平十年,南巡狩。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夏閏四月甲午,南巡 狩,幸南陽,祠章陵,日北至,又祠舊宅。禮畢,召校官弟 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御塤箎和之,以娛嘉賓。還,幸 南頓,勞饗三老、官屬。冬十月,徵淮陽王延會平輿,徵 沛王輔會睢陽。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永平十三年,巡行河渠,因度河,登太行,進幸上黨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三年夏四月辛巳,行幸 滎陽,巡行河渠。乙酉,詔曰:「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