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6 (1700-1725).djvu/121

此页尚未校对

雜差科。縣官及溫泉監官經兩度祗承者,與一中上 考。

開元三年,幸郿縣之「鳳泉湯。」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三年十月甲子,如鳳泉湯。十 一月己卯,至自鳳泉湯。」

按《冊府元龜》,開元三年十月癸亥,幸郿縣之鳳泉湯。 甲戌制曰:「詩人賦田,以備蒐狩之義;王者順時,式展 畋遊之禮。」頃者築場神甸,清道子來,經上林之苑囿, 指扶風之藪澤。雖獵將提鼓,虞人植旗,仍憫沍寒之 節,不行肅殺之命。豈惟虞舜之典,咸秩山川;所冀周 文之風,及於鳥獸。繇是罷還士卒,非重盤遊,養彼吏 「人,致有煩擾。所謂行者幸也,后來其蘇。宜申恩惠,用 符古昔。所經州縣供承頓官百姓,并告營幕橋道等 事,宜令所司勘會奏聞。其緣御路及頓場麥苗有損 者,亦令具實奏聞。」十一月己卯,至鳳泉湯。是月,詔曰: 「陳《詩》展義,問俗觀風,乃王者之所務也。頃屬農事皆 隙,歲功有成,近歷鄷、鎬,左連岐、雍,見」江山秀麗,溝塍 綺錯,長楊鄠杜之間,竹林園果之富,相望於道。家給 人足,謂之「時邁」,頗慰予懷。思所以問耆老,恤淹滯,舉 逸人,旌賢士,庶協巡遊之典,以符行在之恩。駕所過 之縣,見禁囚徒以下,咸宜放免。流以上罪犯,具狀奏 聽進止。古者親問高年,養存孤老,年九十以上并篤 疾,各賜物四段,綿布「各一匹。」

開元五年,如東都,詔訪刺史上佐政術,別為三等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五年正月辛亥,如東都。 按《冊府元龜》,開元五年正月辛亥,幸東都。庚申敕曰: 「行幸所經州,宜令紫微令黃門平章事蘇頲訪察刺 史上佐政術,定作三等奏聞。」二月甲戌,至東都。 開元六年十一月辛卯,至自東都。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開元六年七月辛酉詔曰:「觀俗省方,所 以愛人治國;崇尊廟貌,所以事神享親。欽若昔典,此 惟大義。朕祗膺鴻業,積稔咸泰。去歲欲幸雒京,已發 成命,旋屬重營太廟,因將中止,未即展軨效駕,信弗 可違。終肆覲於東方,當載馳於西土。流晷不駐,通喪 永畢,象居始成,如在增慕。朕之前志,日夜匪遑。故可 以《詩》陳肅雍,《禮》極禋祀。況神明之隩,時惟雍州,稼穡 有年,莫若關輔。王假用吉,后來其蘇。實獲我心,俾從 人欲。可以今年十月取北路幸長安,所司準式,務在 節省,無得勞費。」甲寅,復詔曰:「兩京來去,乃是尋常,緣 頓所須,皆用官物。至於百姓,縱暫祗承,處置有條,不 合辛苦。其中侵擾,莫非橫干。或漁獵畜養以將進獻, 徒使役以徇聲名,實由綱紀未樹,教令不行。去年從 京向都,嘗亦處分蒲州刺史程行諶、同州刺史李朝 隱、陝州姜師度,至其州界,咸有進奉。惜其能善政,故 乃屈法收情。憶至於今,豈能無怪。冬中西幸,不可踵 前,其有輒進送及餉遺從官,并別有煩擾者,必科以 法。御史明加糾察,隨事奏聞。」九月辛卯,以將作大匠 韋溱為東郡留守。十月甲寅,還京。十一月辛未,至自 東都。

開元九年,詔以明正幸東都。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元九年九 月甲戌詔曰:王者觀俗以賦政,考祥以省方,必將協 於人和,而奉若天命。朕祗承鴻業,用康黎庶,思振德 以惠物,豈勞人以尊己?頃年關輔之地,轉輸實煩,重 以河塞之役,兵戎屢動。千金有費,九載未儲,懷此勞 軫,以增旰昃。且夫苟利於物,可隨方而變通;將適於 人」,故因時以巡幸。卜雒萬方之隩,維嵩五嶽之中,風 雨之所交,舟車之所會,流通江汴之漕,控引河淇之 運,利俗阜財,於是乎在。今欲省其費務,以實關中,即 彼敖庾,少留河邑,乘歲陽之吉,展遊順之儀,豈惟龜 筮不違,故亦詢謀是協,修五禮,問百年,車輿動而不 勞,玉帛會而胥悅,所謂先天以弘道,因「人以為利也。 宜以明年正月十五日幸東都。」

開元十年正月。幸東都八月。詔以明正幸并州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年正月丁巳。如東都。二月 丁丑。次望春頓。賜從官帛。

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十年,因幸東都,於華嶽祠前 立碑,高五十餘丈。」又於嶽上置道士觀,修功德。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年正月丁巳幸東都,二月戊寅 至東都。八月壬子,制曰:朕頃自鎬京,省方於雒本,以 息轉輸之費,即河瀍之殷。今屬宗廟改修,禮崇昭事, 永言配享,必在躬親。又眷彼晉陽,是稱重鎮。將陳《詩》 以問「俗,式安邊而訓武。雖來往祗供,頗有煩役,而國 之大事,不可云勞。宜以明年正月三日發雒幸并州 取便路還京。應須支計所留,准式緣頓祗承,一事已 上,並用當處官物,不許科斂百姓。其遞運及從兵馬 官寮等,務從減省。所在公私,並不得輒有進獻。違者, 所由州縣官及進獻人各量事貶罰。布告」遐邇,咸使 聞知。

開元十一年北巡如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