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6 (1700-1725).djvu/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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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史一人,御史臺、大理寺選摘一人扈從。每歲正月 上旬,車駕啟行,宰相以下,還於中京居守,行遣漢人 一切公事,除拜官僚,止行堂帖權差,俟會議行在所 取旨,出給誥敕。文官縣令、錄事以下,更不奏聞,聽中 書銓選。武官須奏聞。五月,納涼行在所,南北臣僚會 議。十月,坐冬行在所亦如之。按《禮志》,問聖體儀:皇 帝行幸,車駕至,捺缽坐御帳,臣僚公服問聖躬萬福, 贊「再拜」,各祗候奏事。宣徽以下常服,教坊與臣僚同。

《車駕還京儀》。前期一日。宣徽以下橫班、諸司閤門

並公服於宿帳祗候。至日詰旦,皇帝乘玉輅,閤門宣 諭軍民訖,導駕。時相以下進至內門,閤副勘箭畢,通 事舍人鞠躬奏:「臣宣放仗禮畢。」《勘箭儀》:皇帝乘玉 輅至內門北南,臣僚於輅前對班立,勘箭官執雌箭, 門中立。東上閤門使詣車前,執雄箭,在車左立。勾勘 箭官進,勘箭官揖進,至車約五部面車立,閤使言:「受 箭行勘。」勘箭官拜跪受箭,舉手勘訖,鞠躬,奏「內外勘 同。」閤使言:「准敕行勘。」勘箭官平立,退至門中舊位立, 當胸執箭,贊「軍將門仗官近前。」門仗官應聲開門,舉 聲兩邊齊出,並列左右立。勘箭官舉右手,贊「呈箭。」次 贊「內出喚仗御箭一隻,准敕付左金吾仗行勘。」贊合 不合,應合合合,贊同不同,應同、同、同訖,勘箭官再進, 依位立,鞠躬,通全銜臣某對御勘箭同,退門中立。贊 「其箭謹付閤門使進入。」事畢,其箭授閤使,轉付宣徽。

太祖三年春正月幸遼東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天顯三年夏四月戊寅東巡

按《遼史太宗本紀》云云。

《天顯》四年六月,西巡。九月如南京。

按《遼史太宗本紀》:「天顯四年夏六月己酉,西巡。己未, 選輕騎數千獵近山。癸亥,駐蹕涼陘。秋七月庚辰,觀 市,曲赦繫囚。甲午,祀太祖而東。八月辛丑,至自涼陘, 謁太祖廟。九月庚午,如南京。戊寅,祠木葉山。癸巳,至 南京。冬十二月戊午,至自南京。」

天顯七年。冬十二月丁巳。西狩。駐蹕平地松林 按《遼史太宗本紀》云云。

會同元年幸遼河東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元年「春二月戊戌,幸遼河東。 三月壬戌,將東幸。三剋言農務方興,請減輜重,促還 朝,從之。」

會同三年,如南京。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三年「春三月己巳,如南京。壬 申,次石嶺。庚寅,詔扈從擾民者從軍律。甲午,幸蘇州。 乙未,晉及南唐各遣使來覲。夏四月庚子,至燕,備法 駕,入自拱辰門,御元和殿,行入閤禮。六月壬寅,駕發 燕京。癸丑,次奉聖州。」

聖宗統和元年西巡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元年:秋八月「戊子,上西巡。癸 巳,上與皇太后謁懷陵,遂幸懷州。九月辛酉,幸祖州, 謁祖陵。壬戌,還上京。」

統和三年七月東幸。八月西幸。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三年「秋七月甲寅,東幸。丙寅, 駐蹕土河。以暴漲命造船橋,明日,乘步輦出聽政。八 月丁丑,次槁城。庚辰,至顯州,謁凝神殿。辛巳,幸乾州, 觀新宮。癸未,謁乾陵。辛丑,西幸。閏九月丙子,行次海 上。戊戌,駐蹕東古山。」

統和四年。幸南京。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四年冬十一月「乙卯,幸南京。 戊午,以南院大王留寧言,復南院都民今年租賦。」 統和十三年春正月「壬子,幸延芳淀。庚申,詔諸道勸 農。」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十五年。幸南京。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十五年:「夏四月己酉,幸南京。 丁巳,致奠于太宗皇帝廟。己未,如炭山清暑。秋九月 庚午,幸饒州,致奠太祖廟。冬十一月丙戌,幸顯州;戊 子,謁顯陵;庚寅,謁乾陵。十二月己酉,駐蹕駝山。」

開泰四年十二月南巡海徼還幸顯州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太平五年駐蹕南京

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五年秋九月,駐蹕南京。是歲, 燕民以年穀豐熟,車駕臨幸,爭以土物來獻。上禮高 年,惠鰥寡,賜酺飲。至夕,六街燈火如晝,士庶嬉遊,上 亦微行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