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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減常膳,宴契丹使,毋作樂。」 嘉祐七年三月,以旱罷大宴,十二月,宴群臣宗室於 群玉殿。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七年春三月甲子。以旱罷大 宴。十二月丙申。幸龍圖天章閣。召群臣宗室觀祖宗 御書。又幸寶文閣。為飛白書分賜從臣。作《觀書詩》。命 韓琦等屬和。遂宴群玉殿。庚子再召從臣於天章閣 觀瑞物。復宴群玉殿 按《禮志》。嘉祐七年十二月特 詔兩府近臣、三司副使、臺諫官、皇子宗室駙馬都尉、 管軍臣僚至龍圖、天章閣,觀三聖御書及寶文閣,為 飛白分賜下逮館閣官。製《觀書詩》賜韓琦以下和進。 遂宴群玉殿,傳詔學士王珪撰詩序,刊石於閣。數日, 再會天章閣,觀三朝瑞物,復宴群玉殿。酒行,上曰:「天 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復辭。」因 召韓琦至御榻前,別賜一大巵,出禁中名花,金盤貯 香藥,令各持歸,莫不霑醉,至暮而罷。

神宗熙寧元年令賜宴託詞不赴者御史臺察舉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熙寧元年四月,御 史中丞滕甫言:「臣聞君命召,不俟駕,此臣子所以恭 其上也。今賜宴而有託詞不至者,甚非恭上之節也。 請自今宴設群臣,非大故與實有疾病,無得託詞,仍 令御史臺察舉。」

熙寧二年正月,定宴集英殿入殿人數。五月,宴紫宸 殿。八月,宴垂拱殿。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二年五月辛未,宴紫宸殿,初 用樂。 按《禮志》:熙寧二年正月,閤門言,「準詔裁定集 英殿宴入殿人數:中書二十二人,樞密院三十人,宣 徽院八人,親王八人,昭德軍節度使兼侍中曹佾三 人,皇親使相三人,皇親正刺史已上至節度使并駙 馬都尉各一人,翰林司一百七十八人,御廚六百人, 儀」鸞司一百五十人,祗候庫二十人,內衣物庫七人, 新衣庫七人,內弓箭庫三人,鈐轄教坊所三人,鐘鼓 樓一十六人,御藥院八人,內物料庫九人,法酒庫一 十六人,內酒坊八人,入內內侍省前後行親事官共 五人,皇城司職員手分二人,御史臺知班一十一人, 灑掃親從官人員已下一百人,兩廊覰「步親從官四 十二人,提舉司勾押官手分三人,提舉火燭巡檢人 員一十人,快行親從官一十一人,支散兩省花後苑 造作所工匠等四人,客省承受行首八人,四方館職 掌二人,閤門承受行首已下一十八人。」是歲十一月, 以皇子生,宴集英殿。八月,《實錄》書成,皆宴垂拱殿。 十月,修定閤門儀制所言:「垂拱殿曲宴,當直翰林學 士與觀文、資政、龍圖、寶文、樞密、直龍圖、天章、寶文閣 直學士並赴坐,而翰林學士兼他職者不預,考之官 制,似未齊一。請自今曲宴,翰林學士與雜學士並赴。」 從之。

熙寧三年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觀水嬉,宴射瓊林 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四年春正月庚子,幸《集禧觀》,宴從臣。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七年正月,宴從臣。九月,詔:「自今大宴,親王、皇親 至駙馬都尉皆於幕次賜酒食。」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七年春正月壬子,幸中太一 宮,宴從臣。 按《禮志》,熙寧七年九月,詔自今大宴,親 王、皇親使相、樞密使、副使、宣徽使、駙馬都尉並於殿 門外幕次就賜酒食。舊制,會食集英西廊之廡下,喧 譁為甚,權發遣宣徽院吳充奏其事,故有是命。

元豐二年四月宴瓊林苑九月大宴集英殿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夏四月辛丑,幸金明池, 觀水嬉,宴射瓊林苑。九月丁亥,大宴集英殿。」

元豐五年秋七月丁未,垂拱殿宴修史官。十一月庚 寅,紫宸殿宴侍祠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六年。八月丙子。賜升祔陪祠官宴於尚書省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七年,賜文彥博宴,並大宴集英殿,命皇子延安 王侍立。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七年二月甲戌,太師文彥博 入覲,置酒垂拱殿。三月辛丑,賜文彥博宴於瓊林苑, 帝製詩以賜之。 按《禮志》,元豐七年三月,大宴集英 殿,命皇子延安郡王侍立,宰相王珪等率百官廷賀, 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之。」珪等再拜稱謝,久之,王 乃退。時王未出閤,帝特令侍宴,以見群臣。

元豐八年,詔罷「獨看。」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八年,詔罷獨 看故事,大宴前一日,御殿閱百戲,謂之獨看。修國史 范祖禹言:「是日進《神宗紀草》,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 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請罷之。」閤門言:大宴不用兩 軍妓女,只用教坊小兒之舞,王拱辰請以女童代之。

哲宗元祐二年七月宴遼使九月宴宰臣及經筵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