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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三十四卷目錄

 冠冕部紀事

 冠冕部雜錄

 冠冕部外編

禮儀典第三百三十四卷

冠冕部紀事

《尚書大傳》:成王問於周公曰:「舜之冠何如焉?」周公對 曰:「古之人有冒皮而勾𩑺然,鳳凰巢其樹,麒麟聚其 域。」

《韓子》: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管仲曰: 「此非有國之恥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善。」因發 倉囷,賜貧窮,論囹圄,出薄罪。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 胡不復遺冠乎?」或曰:管仲雪桓公之恥於小人,而生 桓公之恥於君子矣。使桓公發倉囷而賜貧窮,論囹 圄而出薄罪,非義也,不可以雪恥,使之而義也。桓公 宿義,須遺冠而後行之,則是桓公行義為遺冠也。是 雖雪遺冠之恥於小人,而亦遺宿義之恥於君子矣。 且夫發倉囷而賜貧窮者,是賞無功也;論囹圄而出 薄罪者,是不誅過也。夫賞無功則民偷幸而望於上, 不誅過則民不懲而易為非。此亂之本也,安可以雪 恥哉?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 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 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詩》曰:『彼其之子,不 稱其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 之謂矣。《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

僖公二十八年,晉楚戰於城濮,楚師敗績。初,楚子玉 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𢌿余 余,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 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 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 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 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 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死。

宣公十六年,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獻狄俘。晉侯請於 王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太傅。

成公九年,晉侯觀於軍府,見鍾儀,問之曰:「南冠而縶 者誰也?」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召而弔 之,再拜稽首。

《國語》: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遂假道於陳,以聘於楚。 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弗 見。單子歸,告王曰:「陳,我大姬之後也。棄袞冕而南冠 以出,不亦簡彝乎?是犯先王之令也。」

《瑣語》:范獻子卜獵,命占之,其繇曰:「君子得黿,小人遺 冠。」范獻子獵而無得,遺其豹冠。

《說苑》: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酒酣,燈燭滅,乃有人引 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曰:「今者燭滅,有 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纓,持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 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柰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 乎?」乃命左右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懽。」群 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卒盡懽而罷。居 三年,晉與楚戰,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奮首卻敵,卒 得勝之。莊王恠而問曰:「寡人德薄,又未嘗異子,子何 故出死不疑如是?」對曰:「臣當死。往者醉失禮,王隱忍 不加誅也。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而不顯報王也。常 願肝腦塗地,用頸血湔敵久矣。臣乃夜絕纓者也。」遂 敗晉軍,楚得以強。此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也。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崔武子見棠姜而美之,遂娶之。 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 公曰:「不為崔子,其無冠乎?」

襄公二十九年公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 公與,公冶冕服固辭,強之而後受及疾,聚其臣曰:「我 死必無以冕服斂非德賞也。」

《昭公十二年》,「楚子狩於州來,次於潁尾,使蕩侯、潘子、 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楚子次於 乾谿,以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復陶,翠被豹舄,執鞭 以出。」

《昭公二十年》,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 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 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

《昭公二十三年》,邾人愬於晉,晉人來討。叔孫婼如晉, 晉人執之。范獻子求貨於叔孫,使請冠焉,取其冠法 而與之。兩冠曰「盡矣。」

《淮南子》:「楚文王好服獬冠,楚國效之。」

《孔子家語》:魯哀公問於孔子曰:「昔者舜冠,何冠乎?」孔 子不對。公曰:「寡人有問於子,而子無言,何也?」對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