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9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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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之差,尊卑之異,則冠為首飾,名制有殊,并珠旒及 裳采章之數,多少有別。此外不可事事差異,亦有上 下通服,名制是同。禮重則具服,禮輕則從省。今以至 敬之情,有所不敢。衣服不可減省,謂須臾變名。望所 撰《儀注》,不以絳紗袍為稱,但稱為具服,則尊卑有差。」 謙光、成德議奏上,手敕改為朱明服,下所司行用焉。

天寶 載定京官朝參衣朱褲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車服志》:天寶中,御史中 丞吉溫建議,「京官朔望朝參,衣朱褲褶,五品以上有 珂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