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9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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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侍御史,太子左右庶子,少詹事,諭德,尚書左右司 郎中,員外六曹、諸司郎中,朝議、奉直、朝請、朝散、朝奉 大夫,防禦、團練使,刺史,大將軍,正侍、中,侍中亮,中衛、 拱衛、左武、右武大夫,駙馬都尉,帶遙郡武功大夫以 下,樞密副都承旨服之。三梁冠,金塗銅革帶,佩,黃獅 子錦綬,鍮石環,餘同四梁冠服。殿中侍御史,監察御 史,司諫、正言,尚書六曹員外郎,外符寶郎,少府、將作、 軍器少監,太子侍讀、侍講,中書舍人,親王府翊善、侍 讀、侍講,九寺祕書,殿中監,辟廱丞,大晟樂令,兩赤縣 令,大理正,司直評事,著作郎,祕書郎,著作佐郎,太常 宗學,國子辟廱博士,太史局令,正丞,五官正,朝請、朝 散、朝奉、承議、奉議,通直郎,中亮,中衛、拱衛、左武、右武 郎,諸衛將軍,衛率府率,武功、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 經》、武義、武翼大夫郎,醫職翰林醫正以上,內符寶郎, 閤門通事舍人,敦武郎,脩武郎服之。二梁冠,角簪,方 勝練鵲錦綬,餘同三梁冠服,在京職事官,閤門祗候, 看班祗候,率府副率,升輦輅立侍內臣服之。御史大 夫,中丞,刑部尚書、侍郎,大理卿、「少卿、侍御史,刑部郎 中,大理寺正丞、司直評事,並冠獬豸冠,服青荷蓮綬。」 詔悉頒行。 命婦服議禮局上「花釵冠,皆施兩博鬢, 寶鈿飾。翟衣,青羅繡為翟,編次於衣及裳。第一品,花 釵九株,寶鈿準花數,翟九等;第二品,花釵八株,翟八 等;第三品,花釵七株,翟七等;第四品,花釵六株,翟六 等;第五品,花釵五」株,翟五等,並素紗中單,黼領,朱褾 襈,通用羅縠,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加文繡,重雉 為章二等,二品以下准此。大帶,革帶,青襪、舄,佩綬,受 冊從蠶服之。其後臣僚言:「今文臣九品,殊以三品之 服。至於命婦,已釐八等之號,而服制未有名稱。」詔有 司視其夫之品秩而定其服飾。詔送禮制局定之。 政和六年,詔「導駕官朝服結佩。」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云云。

政和七年,申禁契丹服。詔「夏祭百官服用紗,明堂准 服袞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政和七年。臣僚 上言。「輦轂之下。奔競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壯 麗相誇。珠璣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 日益滋甚。臣嘗考之申令,法禁雖具。其罰尚輕。有司 玩習以至於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轎。今京城內暖 轎非命。官至富民。娼優下賤,遂以為常。」竊見近日有 赴「內禁乘以至皇城門者,奉祀乘至宮廟者,坦然無 所畏避。臣妄以為僭,禮犯分禁,亦不可以緩。」於是詔 非品官不得乘暖轎。先是,權發遣提舉淮南東路學 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尢不可緩。今閭閻之卑,娼優之 賤,男子服帶犀玉,婦人塗飾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 制。臣恐禮官所議,止正大典,未遑及此。伏願明詔有 司,嚴立法度,酌古便今,以義起禮,俾閭閻之卑,不得 與尊者同榮,娼優之賤,不得與貴者並麗。此法一正 名分,自明革澆偷,以歸忠厚,豈曰小補之哉!」是歲,又 詔:「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鉤墩之類者,以違御筆論。」鉤 墩,今亦謂之襪躰,婦人之服也。詔「夏祭百官朝祭 服用紗。」

按《文獻通考》:政和七年初作明堂,禮制局言:「《周禮》祀 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 冕,祀昊天上帝則郊祀是也,享先王則宗祀在其中。 蓋於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於袞冕舉配位以見正 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尊明卑,以人道事之,則舉卑明 尊。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與郊祀異,請從袞冕。」從之。

重和元年詔履制各隨裳色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重和元年,詔禮 制局自冠服討論以聞,其見服靴先改用履。禮制局 奏:「履有絇、繶、純、綦。古者舄履各隨裳之色,有赤舄、白 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為之,其絇、繶、純綦並隨服色 用之,以倣古隨裳色之意。」詔以明年正旦改用。禮制 局又言:履隨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當議差別。詔文 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郎、武功郎以下去繶,並 稱履;從義郎、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去繶純,並 稱履。」

宣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詔改僧為德士易服飾五月壬申班御製九星二十八宿朝元冠服圖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復退朝小冠之制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高宗踐祚於南 都,隆祐太后命內臣上乘輿服御,有小冠,太后曰:「祖 宗閒居之所服也,自神宗始易以巾,願即位後退朝, 上戴此冠,庶幾如祖宗時氣象。」

紹興元年命增造祭服詔玉魚金帶已賜者不再賜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紹興元年宗祀明堂僅有朝服十三副祭服六十二副乃命工部

增造「祭服六十三副及贊者樂舞之服。」

贊者「緋羅寬衫,介幘樂正。」公服引舞:武弁冠、緋繡抹額,鸞衫、革帶、履,又幞頭、紫繡袍、抹額。文武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