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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玉犀。 文武官常服:凡文武官常朝視事,以烏 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一品玉帶,二品花犀帶,三 品金鈒花帶;四品素金帶,五品銀鈒花帶;六品、七品 素銀帶;八品、九品烏角帶。又令年老致仕「及侍親辭 閒官,許用紗帽束帶。若為事黜降者,服與庶人同。」 士庶巾服,初戴四帶巾,今改「四方平定巾」,雜色盤領 衣,不許用黃。執仗之士,首服鏤金額交腳幞頭服,諸 色辟邪寶相花裙襖,銅葵花束帶,皁紋靴,刻期冠,方 頂巾衣,胸背鷹鷂花腰線襖子,諸色闊絲匾絛,象牙 雕花環行縢,八帶鞋,皁隸冠,圓頂巾衣、皁衣。又令庶 民男女衣服,並不得僭用金繡錦綺,紵絲綾羅,許用 紬絹素紗。其首飾釧鐲,並不許用金玉珠翠,止用銀 靴,不得裁製花樣,金線妝飾。 士庶妻冠服首飾,許 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紵絲 綾羅紬絹。 教坊司冠巾服,樂藝人冠青字卍頂巾, 繫紅綠褡䙏。樂妓「則戴明角冠、皁褙子,不許與庶民 妻同。」御前供奉、俳長,皆服鼓吹冠,紅羅胸背小袖袍, 紅絹褡䙏,皁靴。色長皆服鼓吹冠,紅青綠紵絲彩畫 百花袍,紅絹褡䙏。歌工皆服弁冠,紅羅織金胸背,大 袖袍,紅生絹錦領中單,黑角束帶,紅熟絹錦腳褲,早 皮琴鞋,白綿布夾襪。樂工服色與歌工同。 凡教坊 司官,常服冠帶與百官同。至御前供奉,執粉漆笏,服 黑漆幞頭,黑綠羅大袖襴袍,黑角偏帶,皂靴。又令教 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又令教坊司 婦人,不許戴冠穿褙子。又令樂工當承應許穿靴出 外不許。又令樂人衣服,許用明綠、桃紅、玉色、水紅、茶 褐顏色,其餘不得穿用。俳色長樂工俱戴皁頭巾、繫 雜色絛。 凡中宮供奉女樂奉鑾等官妻、本色髻, 青羅圓領。提調女樂,服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花圓 領,鍍金花帶,皁靴。《歌章》女樂,服黑漆唐巾,大紅羅銷 金裙襖,胸帶,大紅羅抹額,青綠羅彩畫雲肩,描金牡 丹花皁靴。奏樂女樂,服色與《歌章》同。

按《昭代典則》,洪武三年二月,命制《四方平定巾式》,頒 行天下。五月辛亥,詔考歷代服色所尚。禮部奏言:「歷 代異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漢尚赤,唐服 飾尚黃,旗幟尚赤。今國家承元之後,取法周、漢、唐、宋 以為治,服色所尚,於赤為宜。」上從之。秋七月,詔禁官 民器服,不得用黃色為飾。冬十月,敕百官入朝,遇雨 雪,許服雨衣。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己酉,賜各朝臣袍帶,凡二千八 百一十三人。禮部奏准唐制,服色皆以散官為準。元 制,散官職事各從其高者,故服飾亦因之。各官服色 宜依所授。散官與唐制同。百官衣服,自十月初四日 至次年三月初三日穿紵絲,自三月初四日至四月 初三日穿羅,自四月初四日至九月初三日穿紗,自」 九月初四日至十月初三日穿羅。俱司禮監預題,以 《中旨》行之。

洪武四年,定祭服、及皇后、皇妃、親王妃、公主常服、吏 員皁隸冠服之制。

按《明會典》:「皇后常服,洪武四年定。」龍鳳珠翠冠,真紅 大袖衣,霞帔,紅羅長裙,紅背子。冠制如特髻,上加龍 鳳。飾衣用織金龍鳳文,加繡飾。 皇妃常服,山松特 髻,假鬢,花鈿或花釵鳳冠,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裙 子,紅羅褙子,衣用織金及繡鳳文。 皇太子妃常服, 與皇妃同, 親王妃常服,與皇妃同。 公主冠服,與 親王妃同。 吏員巾服,各衙門掾史、令史、書吏、司吏、 典吏,穿皁盤領衫,繫絲絛,戴四方平定巾。 皁隸公 使人,穿皁盤領衫,戴平頂巾,繫白褡䙏,帶,錫牌。 按《昭代典則》,洪武四年春正月,詔禮部參考祀郊廟 社稷日月諸神冕服,并百官陪祭冠服之制。禮部議 奏上,親祀圜丘、方丘、宗廟,及朝日夕月,服袞冕;祭社 稷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先農,皆用皮弁服。 群臣陪祭,各服本品梁冠祭服。」從之。

洪武五年,定「命婦、及士庶妻冠服之制。」

按《明會典》:命婦冠服禮服,「凡命婦入內朝見君后,在 家見舅姑,并夫及祭祀,則服禮服。」洪武五年定,凡命 婦圓衫,以紅羅為之,繡重雉為等第。一品九等,二品 八等,三品七等,四品六等,五品五等,六品四等,七品 三等,其餘不用繡雉。 士庶妻冠服,凡民間婦人禮 服,惟用紫染色絁,不用金繡。凡婦人袍衫,止用紫、綠、 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 絹布。凡女子在室者,服飾之制,皆作三小髻,金釵,珠 頭巾,窄袖褙子。凡婢使人等,綰高頂髻,用絹布狹領, 長襖,長裙。小婢使綰雙髻,用長袖短衣,長裙。

洪武六年,定《庶民巾環》之制。

按《明會典》:「洪武六年,令庶民巾環不得用金玉、瑪瑙、 珊瑚、琥珀。未入流品者,並同庶民。帽不得用頂,帽珠 許用水晶香木。校尉只孫束帶,幞頭靴鞋刻期雕刻 雜花象牙絛環外,餘同庶民。」

洪武十四年、更定「吏員、及士庶巾服」之制

按《明會典》:「吏員巾服,洪武十四年定,皁衣改用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