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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個。金翟二個。《口銜珠結》二個

二品至四品:冠用金事件:

珠翟四個,珠牡丹開頭二個,《珠半開》四個。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個。金翟二個,口銜珠結二個。

一品至二品:《霞帔》。

用雲霞翟文。鈒花金墜子。褙子、用雲霞翟文

三品至四品:《霞帔》:

用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 褙子、用雲霞孔雀文。

五品至六品冠、用抹金銀事件

珠翟三個,珠牡丹開頭二個,珠半開五個。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個,抹金銀翟二個,口銜珠結子二個。

《五品霞帔》:

用雲霞鴛鴦文。「鍍金鈒花銀墜子。」 褙子、用雲霞鴛鴦文

《六品霞帔》:

用雲霞練鵲文「鈒花銀墜子褙子。」 用雲霞練鵲文。

七品至九品冠、用抹金銀事件

珠翟二個,珠月桂開頭二個,珠半開六個,翠雲二十四片,翠月桂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個,抹金銀翟二個,口銜珠結子二個。

《七品霞帔》:

墜子褙子與六品同

八品、九品《霞帔》

用繡纏枝花墜子、與七品同。褙子繡摘枝團花

士庶巾服:二十六年,禁「官民步卒人等,不許服對襟 衣」,惟騎士不拘。

洪武三十年,定致仕官及令史、典吏巾服之制。 按《明會典》:「洪武三十年令致仕官服色與見任同。若 遇朝賀及謝恩、見辭,一體具服行禮。 令史、典吏皆 服吏巾,巾樣不與庶民同。」

洪武  年,定「進士及狀元冠服」:

按《明會典》:「進士巾服,洪武間定。進士巾如今烏紗帽 之制,頂微平,展角闊寸餘,長五寸許,繫以垂帶,皁紗 為之。深色藍羅袍,緣以青羅,袖廣而不殺。革帶青綎, 飾以黑角,垂撻尾于後。笏用槐木。廷試後赴國子監 領出傳臚日服之。至上表謝恩後,謁先師孔子,行釋 菜禮畢,始易常服。其巾袍等,仍送國子監交收。」 狀 元冠服:「朝冠二梁,朝服緋羅為之,圓領,白絹中單,錦 綬,蔽膝全。槐笏一把,紗帽一頂,光素銀帶一條,藥玉 佩一副,朝靴、氈襪各一雙,俱內府製造。禮部官引至 御前頒賜,上表謝恩日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