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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臨天下者,禮樂之謂也。秦焚經典,《樂書》亡缺。爰至 漢興,始加鳩採,祖述增廣,緝成朝憲。魏晉相承,更加 論討,沿革之宜,備於故實。永嘉之後,九服崩離,燕、石、 苻、姚,遞據華土,此其戎乎?何必伊川之上,吾其左衽, 無復微管之功。前言往式,於斯而盡。金陵建社,朝士 南奔,帝則皇規,粲然更「備,與內原隔絕,三百年於茲 矣。伏惟明聖膺期,會昌在運。今南征所獲梁、陳樂人, 及晉宋旗章,宛然俱至。曩代所不服者,今悉服之;前 朝所未得者,今悉得之。化洽功成,於是乎在。臣等伏 奉明詔,詳定雅樂,博訪知音,旁求儒彥,研校是非,定 其去就,取為一代正樂,具在。」本司。於是并撰歌辭三 十首,詔「並令施用,見行者皆停之。其人間音樂,流僻 日久,棄其舊體者,並加禁約,務存其本。」又始開皇 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 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 伎》。又雜有疏勒、扶南、康國、百濟、突厥、新羅、倭國等伎。 其後牛弘請存《鞞》《鐸》《巾》《拂》等四舞,與新伎並陳,因稱 四舞。按漢魏以來,並施於宴餐。《鞞舞》,漢《巴、渝舞》也。至 章帝造《鞞舞辭》云「關東有賢女」,魏明代漢曲云「明明 魏皇帝。」《鐸舞》,傅元代魏辭云「振鐸鳴金」,成公綏賦云 「鞞鐸舞庭,八音並陳」是也。《拂舞》者,沈約《宋志》云:「吳舞, 吳人思晉化。其辭本云《白符鳩》」是也。《巾舞》者,《公莫舞》 也。伏滔云:「項莊因舞,欲劍高祖,項伯紆長袖以扞其 鋒,魏、晉傳為舞焉。檢此雖非正樂,亦前代舊聲。故梁 武報沈約云:《鞞》《鐸》《巾》《拂》,古之遺風。」楊泓云:「此舞本二 八人,桓元即真,為八佾,後因而不改。齊人王僧虔已 論其事,平陳所得者,猶充八佾於懸內,繼二舞後作 之,為失斯大。檢四舞由來,其實已久。請並在宴會,與 雜伎同設,於西」涼前奏之。帝曰:「其聲音節奏及舞,悉 宜依舊,惟舞人不須捉鞞拂等。」

開皇十七年,詔享廟不須備鼓吹,殿庭勿設樂懸。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七年九月,上謂侍臣曰:「禮主於 敬,皆當盡心。黍稷非馨,貴在祗肅。廟庭設樂,本以迎 神。齋祭之日,觸目多感。當此之際,何可為心?在路奏 樂,禮未為允,群公卿士,宜更詳之。」冬十月,詔曰:「五帝 異樂,三王殊禮,皆隨事而有損益,因情而立節文。仰 惟『祭享宗廟,瞻敬如在,罔極之感,情深茲日。而禮畢 升路,鼓吹發音,還入宮門,金石振響。斯則哀樂同日, 心事相違,情所不安,理實未允。宜改茲往式,用弘禮 教。自今已後,享廟日不須備鼓吹,殿庭勿設樂懸』。」

仁壽元年以皇太子奏改定清廟歌辭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音樂志》:「先是,高祖遣內 史李元操、直內史省盧思道等列清廟歌辭十二曲, 令齊樂人曹妙達於太樂教習,以代周歌。其初迎神 七言象《元基曲》;獻奠豋歌,六言象《傾杯曲》;送神禮畢, 五言象《行天曲》。至是,弘等但改其聲,合於鍾律。而辭 經敕定,不敢易之。至仁壽元年,煬帝初為皇太子,從 饗」太廟,聞而非之,上言曰:「清廟歌辭,文多浮麗,不足 以述宣功德,請更議定。」於是詔吏部尚書奇章公弘、 開府儀同三司、領太子洗馬柳顧言、祕書丞攝太常 少卿許善心、內史舍人虞世基、禮部侍郎蔡徵等,更 詳故實,創制雅樂歌辭。其祠圓丘,皇帝入至版位,定 奏《昭夏》之樂,以降天神;升壇,奏《皇夏之樂》,受玉帛,豋 歌,奏《昭夏之樂》,皇帝降南陛詣罍洗,洗爵訖,升壇,並 奏《皇夏》。初升壇、俎入,奏《昭夏之樂》,皇帝初獻,奏《諴夏 之樂》,皇帝既獻,作《文舞之舞》;皇帝飲福酒,作《需夏之 樂》;皇帝反爵于坫,還本位,奏《皇夏之樂》;武舞出,作《肆 夏之樂》,送神,作《昭夏之樂》。就燎位,還大次,並奏《皇夏》。 仁壽四年,劉焯請定律。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律曆志》:四年劉焯上啟 東宮,論張胄《元曆》,兼論律呂。其大旨曰:「樂主于音,音 定于律。音不以律,不可克諧。度律均鍾,于是乎在。但 律終小呂,數復黃鍾,舊計未精,終不復始。故漢代京 房,妄為六十,而宋代錢樂之更為三百六十。考禮詮 次,豈有得然。化未移風,將恐由此。匪直長短失于其 差,亦自管圍,乖于其數。又尺寸意定,莫能詳考,既亂 管絃,亦乖度量,焯皆校定,庶有明發。其黃鍾管六十 三為實,以次每律減三分,以七為寸法。」約之,得黃鍾 長九寸,太簇長八寸一分四釐,林鍾長六寸,應鍾長 四寸二分八釐七分之四。其年煬帝初登,未遑改作, 事遂寢。大業二年,詔改用《梁表》律調,鍾磬八音之器, 最為合古。其制度文議,并毛爽舊律,並在江都淪喪。

煬帝大業元年詔修高廟樂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音樂志》:「大業元年,帝詔 修高廟。樂曰:『古先哲王,經國成務,莫不因人心而制 禮,則天明而作樂。昔漢氏諸廟別所,樂亦不同。至于 光武之後,始立共堂之制。魏文承運,初營廟寢,太祖 一室,獨為別宮。自茲之後,兵車交爭,制作規模,日不 暇給。伏惟高祖文皇帝,功侔造物,道濟生靈,享薦宜 殊,樂舞須別。今若月祭時饗,既與諸祖共庭,至于舞 功,獨于一室,交違禮意,未合人情。其詳議以聞』。」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