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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貞觀中,將軍侯貴昌,并州人,世傳《北歌》,詔隸太 樂,然譯者不能通,歲久不可辨矣。金吾所掌有大角, 即魏之簸羅回,工人謂之「角手」,以備鼓吹。南蠻北狄 俗㫁髮,故舞者以繩圍首約髮,有新聲。自河西至者, 號胡音,龜茲散樂皆為之少息。《扶南樂》,舞者二人,以 朝霞為衣,赤皮鞋。天竺伎能自㫁手足,刺腸胃。高宗 惡其驚俗,詔不令入中國。

按《舊唐書音樂志》,「後魏有曹婆羅門,受龜茲琵琶於 商人,世傳其業。至孫妙達,尤為北齊高洋所重,常自 擊胡鼓以和之。周武帝聘戎女為后,西域諸國來媵。 於是龜茲、疏勒、安國、康國之樂,大聚長安裔人,令羯 人白智通教習,頗雜以新聲。張重華時,天竺重譯貢 樂伎。後其國王子為沙門來遊,又傳其方音。宋世有」 高麗、百濟伎樂,魏平拓跋,亦得之而未具。周師滅齊, 二國獻其樂。隋文帝平陳,得《清樂》及《文康禮畢曲》,列 九部伎,百濟伎不預焉。煬帝平林邑國,獲扶南工人 及其匏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樂轉寫其聲,而不齒 樂部。西魏與高昌通,始有《高昌伎》。我太宗平高昌,盡 收其樂,又造讌樂而去《禮畢曲》。今著令者惟此十部。 按《通典》,貞觀十六年十一月,宴百寮,奏十部。先是伐 高昌,收其樂付太常,增為十部。又凡大燕會,則設 十部之伎於庭,以備華夷。一曰燕樂伎,有《景雲》《慶善》 《破陣》《承天樂》之舞。二曰清樂伎,三曰西涼伎,四曰天 竺伎,五曰高麗伎,六曰龜茲伎,七曰安國伎,八曰疏 勒伎,九曰高昌伎,十曰《康國伎》。

按徐景安《樂書古今樂纂》云:「隋文帝分九部伎樂,以 漢樂坐部為首,外以陳國樂舞《後庭花》也。西涼與清 樂并龜茲五天竺國之樂,並合佛曲池曲也。石國、百 濟、南蠻、東夷之樂,皆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唐分 九部伎樂,以漢部燕樂為首,外次以《清樂》。西涼、天竺、 高麗、龜茲、安國、疏勒、高昌、康國合為十部。」

按《玉海》:「貞觀十六年十一月乙亥,還宮,宴百寮,奏十 部樂。十七年閏六月庚申,於相思殿大饗百寮,盛陳 寶器,奏《慶善破陣樂》,并十部之樂。薛延陀突利設再 拜上壽。二十一年正月己未,鐵勒回紇俟利發等諸 姓朝見,御天成殿,陳十部樂而遣之。」

貞觀二十三年。高宗即位。八月。有司奏。太宗廟名「《崇 德》之舞。」詔從之。

按《唐書高宗本紀》,貞觀二十三年,太宗詔皇太子聽 政於金液門。四月,從幸翠微宮。六月甲戌即帝位。 按《舊唐書音樂志》:貞觀二十三年,太尉長孫無忌、侍 中于志寧議太宗廟樂曰:「『《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 之上帝,以配祖考』。請樂名崇德之舞』。制可之。」後文德 皇后廟,有司據禮停《光大》之舞,惟進《崇德》之舞。 按《冊府元龜》:「高宗以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即位。八月, 有司奏言,謹按太廟,每室有樂舞。太宗皇帝廟將禘, 祔廟未有舞名。太尉長孫無忌、侍中于志寧議廟樂」 云云。

高宗永徽元年作景雲河清之歌又作慶善破陣承天之舞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高宗即位,景雲 見河水清。張文收采古誼為《景雲河清歌》,亦名燕樂。 有玉磬、方響搊、箏、筑、臥箜篌、大小箜篌、大小琵琶、大 小五絃、吹葉、大小笙、大小觱篥、簫、銅鈸、長笛、尺八短 笛皆一。毛員鼓、連𩊠鼓、桴鼓、貝皆二。每器工一人,歌 二人。工人絳袍、金帶、烏靴。舞者二十人,分四部:一《景 雲舞》,二《慶善舞》,三《破陣舞》,四《承天舞》。《景雲樂》舞八人, 五色雲冠,錦袍,五色褲,金銅帶。《慶善樂》舞四人,紫袍 白褲。《破陣樂》舞四人,綾袍絳褲。《承天樂》舞四人,進德 冠,紫袍,白褲。《景雲舞》,元會第一奏之。

按:《舊唐書音樂志》:「貞觀十四年,有景雲見,河水清。張 文收採古朱鴈、天馬之義,制《景雲》《河清歌》,名曰《讌樂》, 奏之管絃,為諸樂之首,元會第一奏者是也。」

按《玉海》云:「《唐會要》、舊志並云貞觀十四年,張文收制《景雲河清歌》曰《讌樂》。」據此則隋未有讌樂,而禮畢列九部之末。太宗造《景雲河清歌》曰《讌樂》,而去禮畢明矣。《志》謂高祖仍隋設九部樂,讌樂樂工舞人無變者。高宗即位,文收為《景雲河清歌》,皆差齵不齊。按:景雲《河清歌》,《新唐書》作高宗時,而《舊唐書》及《通典》俱作「貞觀十四年。」 未知孰是,附錄以俟參考。

永徽二年,祀南郊,侍郎宇文節請奏《九部樂》。

按唐書高宗本紀。二年十一月辛酉。有事於南郊 按《舊唐書音樂志》。永徽二年十一月。高宗親祀南郊。 黃門侍郎宇文節奏言。依儀明日朝群臣。除樂懸。請 奏九部樂。上曰:「破陣樂舞。情不忍觀。所司更不宜設。」 言畢慘愴久之。

顯慶元年名破陣樂為神功破陣樂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七年 春正月壬申,改元為顯慶。二月庚寅,名《破陣樂》為《神 功破陣樂》。

顯慶二年。以御製《白雪詩》琴歌。皆入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