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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高宗以琴曲濅 絕。雖有傳者。復失宮商。令有司修習。太常丞呂才上 言,「舜彈五絃之琴。歌《南風》之詩。」是知琴操曲弄。皆合 於歌。今以御雪詩為《白雪歌》。古今奏正曲復有送聲。 君唱臣和之義。以群臣所和詩十六韻為送聲十六 節。帝善之。乃命太常著於樂府。才復譔《琴歌》《白雪》等 曲,帝亦製歌詞十六,皆著樂府。

按《舊唐書音樂志》:顯慶二年,太常奏白雪琴曲。先是, 上以琴中雅曲。古人歌之。近代已來,此聲頓絕。雖有 傳習,又失宮商,令所司簡樂工解琴笙者,修習舊曲。 至是,太常上言曰:「『臣謹按《禮記家語》云:『舜彈五絃之 琴,歌南風之詩』。是知琴操曲弄,皆合於歌』。又張華《博 物志》云:『《白雪》是天帝使素娥鼓五十絃瑟曲名』。又楚」 大夫宋玉對襄王云:「有客於郢中歌《陽春白雪》,國中 和者數十人。」是知《白雪》琴曲,本宜合歌,以其調高,人 和遂寡。自宋玉以後,迄今千祀,未有能歌《白雪》曲者。 臣今准敕,依於琴中舊曲,定其宮商,然後教習,並合 於歌,輒以御製《雪詩》為《白雪》歌詞。又按古今樂府,奏 曲之後,皆別有送聲,君唱臣和,事彰「前史。輒取侍臣 等奏《和雪詩》,以為送聲,各十六節,今悉教訖,並皆諧 韻。」上善之,乃付太常,編於樂府。六年二月,太常丞呂 才造琴歌《白雪》等曲,上製歌辭十六首,編入樂府。

龍朔元年設宴奏九部樂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高宗本紀》,「龍朔 元年九月壬子,徙封潞王賢為沛王。是日敕中書門 下五品已上、諸司表官、尚書省侍郎并諸親三等已 上,並詣沛王宅設宴禮,奏九部樂。」

龍朔三年,蓬萊宮成,增用宮懸七十二虡。

按《唐書高宗本紀》,三年二月,減百官一月俸,賦雍、同 等十五州民錢,以作蓬萊宮。按《禮樂志》:自隋以前, 宮懸二十虡。及隋平陳,得梁故事,用三十六虡,遂用 之。唐初因隋舊,用三十六虡,高宗蓬萊宮成,增用七 十二虡。

麟德二年詔郊廟用功成慶善樂武功用神功破陣樂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麟德二年,詔郊 廟享宴奏文舞用《功成慶善樂》,曳履執紼,服褲褶、童 子冠如故。武舞用《神功破陣樂》,衣甲持戟執纛者,被 金甲八佾,加簫笛歌鼓,列坐縣南。若舞,即與宮縣合 奏。其宴樂二舞,仍別設焉。」

按《舊唐書音樂志》:「麟德二年七月制曰:『國家平定天 下,革命創制,紀功旌德,久被樂章。今郊祀四懸,猶用 干戚之舞。先朝作樂,韜而未伸。其享宴等所奏宮懸, 文舞宜用《功成慶善之樂》,武舞宜用《神功破陣》之樂。 其宴樂內色舞者,仍依舊別設』。」

乾封元年作一戎大定樂又作夷來賓之曲

按《唐書高宗本紀》,乾封元年十二月己酉,李勣為遼 東道行臺大總管,率六總管兵以伐高麗。按《禮樂 志》:「帝將伐高麗,燕洛陽城門,觀屯營教舞,按新征用 武之勢,名曰《一戎大定樂》。舞者百四十人,被五采甲, 持槊而舞,歌者和之,曰《八紘同軌樂》。」象高麗平而天 下大定也。及遼東平,行軍大總管李勣作《夷來賓》之 曲以獻。

按《唐會要》,「龍朔元年三月一日,上召李勣、蘇定方等 燕於城門,觀屯營教舞。」按新教之舞,名之曰《一戎大 定樂》,皆新征遼東,以象用武之勢。

按《通典》,「大定樂出自破陣樂。」又曰「大定,亦謂之八紘 同軌樂。」又曰「太宗平遼時作。」又云「高宗時造。」二者不 同。按太宗高宗雖皆伐高麗而召李勣蘇定方燕於城門則高宗時事此樂高宗作無疑 按《冊府元龜》:「龍朔元年正月丙申朔,帝欲伐遼,詔李 勣、李義府、任雅相、許敬宗、許圉師、張延師、蘇定方、阿 史那忠、于闐、王伏闇、上官儀等謀,於雒城門觀屯營 新教之舞,名之曰《一戎大定樂》。」時欲親征遼,以象用 武之勢。

上元 年作上元之舞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上元舞》者,高宗 所作也。舞者百八十人,衣畫雲五色衣,以象元氣。其 樂有《上元》、二儀、三才、四時、五行、六律、七政、八風、九宮、 《十洲》《得一、慶雲》之曲,大祠享皆用之。至上元三年,詔 惟圜丘、方澤、太廟乃用,餘皆罷。」又曰:「神功破陣樂不 入雅樂,《功成慶善》樂不可降神,亦皆罷,而郊廟用治 康」、《凱安》如故。

按《冊府元龜》:「咸亨四年十一月丙寅,帝自製樂章,有 《上元》《二儀》《三才》《四時》《五行》用之。俄又詔有司,諸大祠 享並奏之。」

儀鳳二年作凱安之舞以上元舞為雅樂兼奏破陣慶善二舞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儀鳳二年,太常 卿韋萬石定《凱安舞》六變,一變象龍興參墟,二變象 克定關中,三變象東夏賓服,四變象江淮平,五變象 獫狁伏從,六變復位以崇,象兵還振旅。」又按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