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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舊唐書音樂志》。「武后光宅三年九月,高宗廟樂以 鈞天為名。」

嗣聖七年,武后毀唐太廟,復用《隋文舞》、武舞。即武后天授元 年

按《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正月庚辰,改元曰載初。 乙未,除唐宗室屬籍。」「十月辛未,改唐太廟為享德廟, 以武氏七廟為太廟。」按《禮樂志》,武后毀唐太廟,《七 德》九功之舞皆亡,唯其名存。自後復用隋文舞、武舞 而已。

嗣聖十年,武后自製神宮大樂,又作《長壽樂》。即武后長壽二 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音樂志》。「武后長 壽二年正月。則天親享萬象神宮。先是上自製神宮 大樂。舞用九百人。至是舞於神宮之庭。」

按《太樂令壁記》:「《長壽樂》,武后長壽年所造,舞二十人, 畫衣冠。」

嗣聖十一年,武后製《越古長年樂》一曲,又製《鳥歌萬 歲樂》。即武后延載元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音樂志》,武后延 載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製越古長年樂一曲。又按 志,鳥歌《萬歲樂》,武太后所造。時宮中養鳥,能人言,常 稱萬歲,為樂以象之。舞三人,緋大袖,並畫鴝鵒冠,作 鳥像。

景龍二年皇后上言特給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鼓吹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音樂志》:景龍二 年,皇后上言:自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并不因夫子 封者。請自今遷葬之日。特給鼓吹。宮官亦準此。侍御 史唐紹上諫曰:「竊聞鼓吹之作,本為軍容。昔黃帝涿 鹿有功,以為警衛。故掆鼓曲有《靈夔吼》《鵰鶚爭》《石墜 崖》《壯士怒》之類。自昔功臣備禮,適得用之。丈夫有四 方」之功,所以恩加寵錫。假如郊祀天地,誠是重儀,惟 有宮懸,本無案架。故知軍樂所備,尚不洽於神祗;鉦 鼓之音,豈得接於閨閫。准式,公主王妃已下葬禮,準 有團扇、方扇、綵帷、錦障之色。加至鼓吹,歷代未聞。又 準令,五品官婚葬,先無鼓吹,惟京官五品,得借四品 鼓吹為儀。令特給五品已上母妻,五品「官,則不當給 限,便是班秩。本因夫子儀飾,乃復過之,事非倫次,難 為定制。參詳義理,不可常行。請停前敕,各依常典。」上 不納。

景龍三年,幸元武門,觀《拔河戲》。

按《唐書中宗本紀》:「三年二月己丑,及皇后幸元武門, 觀宮女,拔河為宮市以嬉。」

景龍 年。復置《百濟樂》。志不載其年姑附於此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中宗時,百濟樂 工人亡散,岐王為太常卿,復奏置之。然音伎多闕,舞 者二人,紫大裦,裙襦,章甫冠,衣履。樂有箏、笛、桃皮觱 篥、箜篌歌而已。」

睿宗景雲元年中宗廟舞曰太和之舞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云云。

按《舊唐書睿宗本紀》。「景雲元年。冬十月甲申。詔孝敬 皇帝神主。先祔太廟。有違古義。於東都別立義廟」 按《冊府元龜》。睿宗景雲元年。有司奏宗廟。奏太和之 舞。

先天元年幸安福門觀樂

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元年正月辛卯,幸安福門觀 酺三日夜。七月己卯幸安福門觀樂,三日而止 按《舊唐書睿宗本紀》,景雲三年五月辛未。改元為延 和。秋七月己卯,上觀樂於安福門。以燭繼晝,經日乃 止。又按紀,二年春正月上元日夜御安福門觀燈, 出內人連袂踏歌,縱百寮觀之,一夜方罷。初有僧婆 陀請夜開門然燈百千炬,三日三夜。皇帝御延喜門, 觀燈縱樂,凡三日夜。左拾遺嚴挺之上疏諫,乃止。

年婆羅門國獻樂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睿宗時,婆羅門 國獻人。倒行以足舞。仰植銛刀,俯身就鋒,歷臉下,復 植於背。觱篥者立腹上,終曲而不傷。又伏伸其手,二 人躡之,周旋百轉。」開元初,其樂猶與四裔樂同列。 按《舊唐書音樂志》:「婆羅門樂與四裔同列。樂用漆觱 篥二,齊鼓一。散樂用橫笛一,拍板一,腰鼓三。其餘雜 戲,變」態多端,皆不足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