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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夫「敬以和」 ,何事不行?

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貍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 蘩》。

易氏曰:「凡射,則《大射》《燕射》《賓射》《樂師》皆言,以《騶虞》《貍首》《采蘋》《采蘩》為之節。大師則帥瞽而歌射節,鍾師乃掌此四詩之奏。蓋歌則人聲也,奏則鍾鼓也。鍾師言奏不言節,主其節者,樂師也。」

掌鼙鼓縵樂。

鄭康成曰:「讀如莊王鼓之鼓 。」 鄭鍔曰:「雜弄之樂謂之縵樂,樂之細也。將作縵樂,則擊鼙鼓以作之。鼙,鼓之小者也。以至小之鼙鼓,雜弄之樂,事之宜也 。」 王昭禹曰:「磬師奏縵樂,鍾師擊鼙以和之而已。」

《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 十人。

王昭禹曰:「掌教吹竽、笙、塤籥、簫、箎、篴管,舂牘應雅,而獨以笙師名官。笙,東方之樂,有始事之意也。」 鄭鍔曰:「笙常繼於閒歌之後,觀《鄉飲》《燕禮》,閒歌之後,即笙《由庚》、笙《崇丘》、笙由儀,則笙者繼人聲之後為最貴,故特名官。」

掌教龡竽、笙、塤、籥、簫、箎、篴、管、舂、牘、《應雅》,以教祴樂。

鄭鍔曰:「竽三十六管,笙十三管。竽宮聲在中;笙,宮聲在左。籥三孔,其中則中聲,其上下二孔則聲之清濁所由生。箎七孔,管六孔。篴,笛也。笙師皆教以龡之之法。又《舂牘應雅》教瞽矇與視瞭,以作祴樂,於客醉而出之時。康成謂小師所教為教瞽矇,笙師所教為教視瞭,於《經》皆無所據。蓋彼疑小師既教之,此又教之」 ,遂分彼為教瞽矇,此為教視瞭。殊不知小師教之以鼓作之節,此教之以龡。牘以竹為之,長者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兩孔,舂於地以作聲,其名曰「牘。」 牘之為言瀆也,賓醉,恐有瀆乎禮,故以牘名之。應亦以竹為之,長六尺五寸,中有椎,亦舂於地,其名曰「應。」 賓歸恐其不應禮,欲其行與樂聲相應也。雅,狀如漆筩而弇口大二圍,是五尺六寸,以羊韋鞔之,有兩紐。亦舂於地,其名曰「雅。」 賓醉而出,恐其失禮,欲其雅正也。三器在庭,皆舂於地以為聲,故謂之舂,以兩手築地舂之也 。黃氏曰:「舂牘應雅。鄭曰:『舂地以為行節』。未敢以為然。《經》言『以教祴樂祴,節也。舂牘應雅,以節樂也 』。」 王昭禹曰:「竽笙、塤籥、簫箎、篴管,皆樂之所用,而舂、牘、應《雅》三者,特用於教祴樂,以為行節 。」 黃氏曰:「小師掌教塤、簫、管,笙師又教龡、塤、簫、管,小師用於下管,故以教瞽矇謂之播;笙師用於凡樂,謂之龡,但龡之無詩也。鄭謂『教視瞭,視瞭不龡笙、竽,教則當教瞽矇也』。」 按:瞽矇、視瞭,皆屬大師,自《大司樂》而下至視瞭,皆祭祀饗射之「樂,而磬師、鍾師、笙師、鎛師自為一列,固有祭饗之樂,又有《縵樂》。《燕樂》《縵樂》,司樂不掌,固當是亦不掌燕樂,先王之意嚴矣。是故瞽矇不龡竽笙籥箎,篴視瞭不奏《九夏》鍾鼓必皆有所以。」 或曰:「磬師、笙師分大師《瞽矇》《視瞭》而教之,而不著於其職者,不使殽雜大師歌詩之事,恐或當是。然燕樂亦有歌詩」 ,雜當掌之。磬師、笙師。

凡祭祀、饗射,共其鍾笙之樂。燕樂亦如之。

鄭康成曰:「鍾,笙與鍾聲相應之笙 。」 賈氏曰:「笙師不掌鍾而言鍾,故鄭知義然 。」 黃氏曰:「《書》曰『笙鏞以間』,蓋笙與歌間,作歌則以鍾節之,獨出祭祀饗射,其他不出鍾笙,鍾從笙也。」

大喪,廞其樂器。及葬,奉而藏之。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謂作之。奉,猶送也 。」 賈氏曰:「此所興作,即上竽笙以下皆作之,送之於壙而藏之 。」 黃氏曰:「視瞭廞而不藏,笙師藏之職可見。」

大旅則陳之。

鄭康成曰:「陳於饌處而已,不涖其縣 。」 賈氏曰:「其臨縣者,大司樂,故《大司樂》云:『廞,樂器』。注云:『臨,笙師、鎛師之屬』。」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

王禹昭曰:「鎛,小鍾也。《國語》曰:『細鈞有鍾無鎛,尚大也;大鈞有鎛無鍾,尚細也。鎛師掌金奏之鼓,謂之鎛師者,舉小以見大也。與典律同,謂之典同;守廟祧謂之守祧同』。」

掌金奏之鼓。

鄭鍔曰:「鎛師掌鎛,而言掌金奏之鼓,鼓金奏之樂,鼓愷樂以至於鼓鼙、守鼜,豈為鎛師又擊鼓乎?觀《鼓人》言『以晉鼓鼓金奏,則此所謂鼓者,考擊以作之之義也。當金奏之時,鼓人以鼓作之,鎛師則以鎛作之,故皆以鼓言軍旅之夜三』。」「皆鼓之」,是鎛師皆擊鎛而鼓之也。鎛師固宜掌鎛,今略無擊鎛之文,皆言擊鼓,則鼓為鼓作之意明矣。先儒之說,謂鎛師不自擊,使視瞭擊之,但擊金奏之鼓,乃晉鼓也。其意謂鼓人之職,以晉鼓鼓金奏也。若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