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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全非鎛師之本意 。王氏《詳說》曰:「鐘師掌金奏而及金奏之鼓,亦猶鼓人掌六鼓而及於四金之制。」 是知金鼓無二致也。然鼓人雖有四金之制,不過金錞、金鐲、金鐃、金鐸而已,不及鐘鎛也。蓋鐘鎛所用,用之於樂,鼓人之職為地官之屬。雖曰雷鼓、靈鼓、路鼓用之於天神、地示人鬼,亦辨其聲,用之而已,本無預於天「神地示人鬼之間。」

凡祭祀,鼓其《金奏之樂》。饗食、賓射,亦如之。

王東巖曰:「金鐘聲也;鼓者,所以擊其鐘也。」

軍大獻,則鼓其《愷樂》。

王氏曰:「鼓愷樂,掌於鎛師者,鎛師掌金奏之鼓,其所掌樂,以金為主,軍以金止,既勝矣,欲戢兵之意。」

凡軍之夜,三鼜皆鼓之,守鼜亦如之。

王昭禹曰:「三鼜,夜戒之鼓,《司馬法》所言者 。」 賈氏曰:「《鼓人》注引《司馬法》云:『昏鼓四通為大鼜,夜半三通為晨戒,旦明五通為發昫』。是一夜三擊,備守鼜也 。」 王氏《詳說》曰:「鼓人之鼓鼜,謂軍已發行在郊也。鎛師之鼓鼜,謂軍未發行在國,軍已發行,國猶不廢守。此鎛師所以又有守鼜。後世用軍行師,京師戒嚴者本此。」

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官所廞」 ,謂作晉鼓、鼖鼓,以其當職所擊也。

《𩎟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 十人。

薛平仲曰:「自司樂之掌樂事,大師之教樂事,《典同》之為樂器,雅樂備矣。納蠻夷之樂於祭祀燕享之用,豈非悅遠人之極功乎?抑疑《𩎟師》《旄人》、鞮鞻氏之設,皆以教裔樂,然《𩎟師》、旄人之後必繼之《籥師》《籥章》、鞮鞻氏之後必繼之《典庸器》《司干》何歟?夫遠人之服,由文德以來之。自其慕德而來,莫不自見其聲歌舞蹈之」 節,周人因之以備樂,載之官府而不廢。彼籥之為樂,自其執羽而龡,則文舞於是乎寓;由其擊土鼓以和,則詩章於是乎形。夫皆以象文德也,則以次於《𩎟師》《旄人》之後。至於鞮鞻氏,合四裔之樂以歌之,則德化益遠,典庸器之所以表其功者,於是為無愧矣。然先王長慮,卻顧文事,必有武備,則司干「之繼於後者,所以教之以武舞歟?若夫《𩎟師》舞《東裔》之樂,故其人可得而定;《旄人》舞《散樂》、裔樂」 ,故其人不可得而定。然後四方之有能於此者,皆得以自見其藝,則先王因之以觀四方之風,豈不在是乎 ?鄭鍔曰:「作四裔之樂,當從其國,不變其俗。故𩎟師所服者赤韋,示不變其所服;《旄人》所執者牛尾」 ,示不變其所執也。鞮鞻氏所履者革屨,示不變其所履 。陸氏曰:「王者舞先王之樂,明有法也;舞當代之樂,明有制也;舞四裔之樂,明有懷也。」

掌教𩎟樂。

鄭鍔曰:「『《四裔樂》,東方曰《𩎟》,南方曰《任》,西方曰《侏離》,北方曰《禁》。此特設官以掌東裔之樂,竊疑三方之樂,不存於祭祀大享之時,而東裔樂猶近正孔子之所欲居,且為箕子之國,則其樂有中國之風可知。《明堂位》『𩎟』」 作「昧』,《詩》『𩎟韐有奭』,《左傳》『𩎟韋之跗』,注:皆以𩎟為赤色之韋。樂名曰《𩎟意》,舞者衣赤色之韋也 。」 李景齊曰:「《禮記?明堂位》曰:『昧,東裔之樂也;任,南蠻之樂也。納蠻裔之樂於太廟,所以廣魯於天下也。成周所以用裔樂』,意蓋謂是 。」 陳氏曰:「魯納蠻裔之樂於太廟,蓋陳之於門。唐之時皆奏於四門之外,古之遺制。」

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饗,亦如之。」

鄭康成曰:「舞《東裔之舞 》。」 王昭禹曰:「其屬則十六人 。」 劉執中曰:「舞𩎟之位在門外,祭祀大饗皆用之,示四裔來王也。」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 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 王昭禹曰:「四裔之民有執《旄舞》者,先王立官以教焉 。」 黃氏曰:「𩎟,東裔之樂,特置一官,其徒四十人,其樂亦盛也。舞者十六人,則有定員。旄人蓋雜四裔之舞,舞者眾寡無數,或多或少,皆可合四裔之舞與散樂,而其徒二十人比𩎟為微可知 。」 陳君舉曰:「旄舞非中國之樂,因得四」 裔之懽心,使鼓舞焉,以承祭祀,以共饗燕,君子所樂也,豈拘於數哉 !李嘉會曰:「無所拘限,來者從之。」

掌教舞散樂,舞夷樂。

鄭鍔曰:「散樂,野人之樂。節奏疏散,而非六代之舞。裔樂,四裔之樂,而非中國之法。舞有可用者,旄人教之,皆執旄以舞 。」 賈氏曰:「旄人教樂而不掌,鞮鞻氏掌樂而不教,互相統耳 。」 王氏《詳說》曰:「鞮鞻氏所掌專於裔樂,旄人所教不止於裔樂。況鞮鞻之於裔樂,吹而歌耳,初未嘗舞也。」 然則旄人云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