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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寖以益衰。 又「按志,《樂記》二十三篇,《王禹記》二十四篇,《雅歌詩》四 篇,《雅琴趙氏》七篇,《雅琴師氏》八篇,《雅琴龍氏》九十九 篇,凡樂六家,百六十五篇。」

永始四年詔罷鐘鼓女樂

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四年六月詔曰:「方今世俗,奢 僭罔極,公卿列侯親屬近臣,或奢侈逸豫,設鐘鼓女 樂,吏民慕效,濅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 豈不難哉?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

綏和二年哀帝即位詔罷樂府

按《漢書哀帝本紀》,「綏和二年四月丙午,即帝位。六月 詔曰:『鄭聲淫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又曰:「制節 謹度,以防奢淫。」 按《禮樂志》:「昔殷、周之雅頌迺上本, 有娀、姜、原、禼、稷,始生元王、公劉、古公、大伯、王季、姜女、 太任、太姒之德,乃及成湯、文、武受命,武丁、成康、宣王 中興,下及輔佐、阿衡、周、召、太公、申伯、召虎、仲山甫之 屬」,君臣男女有功德者靡不褒揚。功德既信美矣,褒 揚之聲盈乎天地之間,是以光名著於當世,遺譽垂 於無窮也。今漢郊廟詩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調均, 又不協於鐘律,而內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樂府》,皆 以鄭聲施於朝廷。成帝時,謁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間 樂》,能說其義,其弟子宋曄等上書言之,下大夫博士 平當等考試。當以為「漢承秦滅道之後,賴先帝聖德, 博受兼聽,修廢官,立太學;河間獻王聘求幽隱,修興 雅樂以助化時大儒公孫弘、董仲舒等皆以為音中 正雅,立之大樂。《春秋》鄉射,作於學宮,希闊不講。故自 公卿大夫觀聽者,但聞鏗鏘,不曉其意,而欲以風諭 眾庶,其道無由。是以行」之百有餘年,德化至今未成。 今曄等守習孤學,大指歸於興助教化。衰微之學,興 廢在人,宜領屬雅樂,以繼絕表微。孔子曰:「人能弘道, 非道弘人。」河間區區,下國藩臣,以好學修古,能有所 存,民到於今稱之。況於聖主廣被之資,修起舊文,放 鄭近雅,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於以風示海內,揚名後 世,誠非「小功小美也。」事下公卿,以為久遠難分明,當 議復寢。是時鄭聲尤甚,黃門名倡丙彊、景武之屬富 顯於世,貴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過度,至 與人主爭女樂。哀帝自為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 音,及即位,下詔曰:「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鄭、衛之聲興。 夫奢泰則下不孫而國貧,文巧則趨末背本」者眾;鄭、 衛之聲興,則淫辟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朴家給,猶濁 其源而求其清流,豈不難哉!孔子不云乎:「放鄭聲,鄭 聲淫。」其罷樂府官、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 衛之樂者,條奏別屬他官。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 郊祭樂人員六十二人,給祠南北郊。大樂鼓員六人, 嘉至鼓員十人,邯鄲鼓員二人,騎吹鼓員三人,《江南 鼓》員二人,《淮南鼓》員四人,《巴渝》鼓員三十六人,歌鼓 員二十四人,《楚嚴鼓》員一人,《梁皇鼓》員四人,《臨淮鼓》 員三十五人,《茲邡鼓》員三人,凡鼓十二員,百二十八 人朝賀置酒陳殿下,應古兵法。《外郊祭》員十三人,諸 族樂人兼雲招給祠南郊用六十七人,兼給事,雅樂 用四人,《夜誦》員五人,《剛別柎》員二人,給《盛德》,主調箎 員二人,聽工以律知日,冬夏至一人。鐘工、磬工、簫工 員各一人,僕射二人,主領諸樂人,皆不可罷。竽工員 三人,一人可罷。琴工員五人,三人可罷。柱工員二人, 一人可罷。繩絃工員六人,四人可罷。《鄭四會》員六十 二人,一人給事。雅樂六十一人可罷。張瑟員八人,「七 人可罷《安世樂》鼓員二十人,十九人可罷《沛吹》鼓員 十二人,《族歌》鼓員二十七人,《陳吹》鼓員十三人,商樂 鼓員十四人,《東海》鼓員十六人,《長樂》鼓員十三人,縵 樂鼓員十三人,凡鼓八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 前殿房中,不應經法,《治竽》員五人,楚鼓員六人,常從 倡三十人,常從象人四人,詔隨常」從倡十六人,《秦》倡 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詔隨、秦倡一人,《雅》大 人員九人,朝賀置酒為樂。「《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 員十二人,《銚》四會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九人,《蔡》謳 員三人,《齊》謳員六人,竽瑟鐘磬員五人,皆鄭聲,可罷。」 師學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給大官挏馬酒,其七 十人可罷。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 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 《衛》之聲,皆可罷。」奏可。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 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陵夷壞於《王莽》。

平帝元始元年詔放鄭聲

按:《漢書平帝本紀》云云。

元始三年,立《樂經》。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王莽傳》,「元始三年。莽奏 起明堂辟雍、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制度甚盛。立樂 經。」

元始五年,徵天下通知鐘律者。

按《漢書平帝本紀》云云。 按《律歷志》,「元始中,王莽秉 政,欲燿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 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故刪其偽辭,取正義著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