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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跪請具御飯。到階,群臣皆起,跪進御坐前,群臣就席。

太樂令跪奏奏食舉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 樂令跪奏「請進樂」,樂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 次進眾伎。」乃召諸郡計吏前受敕戒於階下。宴樂畢, 謁者一人跪奏:「請罷退。」鐘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然 則夜漏未盡七刻,謂之晨賀。晝漏上三刻更出,百官 奉壽酒,謂之晝會。別置女樂三十人於黃帳外,奏《房 中之歌》。

惠帝元康三年詔黃門侍郎荀藩修定金石以施郊廟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樂志》,「惠帝元康三年,詔 荀藩修定金石,以施郊廟。尋值喪亂,莫有記之者。」 按《裴頠傳》,「頠令荀藩終父勗之意,鑄鐘鑿磬,以備郊 廟朝享禮樂。」

按《宋書樂志》:「初,荀勗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鐘 磬,事未竟而勗薨。惠帝元康三年,詔其子黃門侍郎 藩修定金石,以施郊廟。」

元帝   年省大樂并鼓吹令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樂志》:「永嘉之亂,海內分 崩,伶官樂器,皆沒於劉石。江左初立宗廟,尚書下太 常,祭祀所用樂名。太常賀循答云:『魏氏增損漢樂,以 為一代之禮,未審大晉樂名所以為異。遭離喪亂,舊 典不存。然此諸樂,皆和之以鐘律,文之以五聲,詠之 以歌辭,陳之於舞列,宮懸在庭,琴瑟在堂,八音迭奏, 雅樂並作,登歌下管,各有常詠,周人之舊也。自漢氏 以來,依倣此禮,自造新詩而已。舊京荒廢,今既散亡, 音韻曲折,又無識者,則於今難以意言。於時以無雅 樂器及伶人,省大樂并鼓吹令,是後頗得豋歌食舉 之樂,猶有未備。太寧末,明帝又訪阮孚等增益之』。」 按《隋書音樂志》:「永嘉之亂,中朝典章,始沒」於石勒。及 帝南遷,皇度草昧,禮容樂器,掃地皆盡。雖稍加採掇, 而多所淪胥。

成帝咸和 年復置太樂官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樂志》,「咸和中,成帝乃復 置太樂官,鳩集遺逸,而尚未有金石也。庾亮為荊州, 與謝尚修復雅樂,未具而亮薨。庾翼、桓溫專事軍旅, 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

咸康四年臨軒始用金石之樂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康四年,成帝臨 軒,遣使拜太傅太尉司空儀注,太樂宿懸於殿庭。門 下奏,非祭祀宴饗,則無設樂之制。太常蔡謨議曰:「凡 敬其事則備其禮,禮備則制有樂。樂者所以敬事而 明義,為耳目之娛,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饗,宴饗之有 樂,亦所以敬賓也。故郤至使楚,楚子饗之,郤至辭曰: 『不忘先君之好,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尋斯辭也, 則宴樂之意可知矣。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為 起,在輿為下。言稱伯舅,《傳》曰:「國卿,君之貳也。是以命 使之日,御親臨軒,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 天王饗下國之使,及命將帥遣使臣,皆有樂,故《詩序》 曰:「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也。」又曰:「《採薇》以遣之,《出車》以 勞還,《杕杜》以勤歸,皆作樂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輔相, 比於下國之臣,輕重殊矣。輕誠有之,重亦宜然。故謂 臨軒遣使,宜有金石之樂。」議奏從焉。

按《通典》,晉博士張放議,臨軒遣使應作樂。放引太始 間皇太子冠,太子進而樂作,位定而樂止。王者諸侯, 尊卑雖殊,至於禮秩,或有同者,冠之與拜,俱為嘉禮。 是以准昔儀注,謂宜作樂。今符云:至尊受太子拜時, 無鐘磬之樂也。又按泰始三年,有司奏:「皇太子明膺 休命,光啟嘉祚,宜依漢魏故事大會。」武帝詔曰:「情懷 哀慘,每歲止會,以四方集,故不從心耳。此日可不會。 循如前典,無不應會。但時有險夷,故禮異耳,非謂斯 時不應會也。」太常蔡謨等言:「拜三公宜有金石之樂」 云云。至於隨時之宜,或樂制未備,非守禮之官所裁。 詔曰:「三公鼎司,皇帝有拜興之禮,何以不設樂?又正 位南面,何以不服冕?」尚書顧和又言:「臨軒三公不應 有樂,《禮》無其文。按衛宏所撰《漢儀》,拜丞相亦無樂。古 之燕享有樂者,以揚賓之歡耳。今拜三公,事畢於庭 階,禮成於拜立,歡宴未交,無庸於樂。」

咸康七年,始罷樂府技巧諸戲。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七年冬十二月癸酉,除樂府 雜伎。」 按《樂志》:「漢正旦,天子臨德陽殿受朝賀。舍利 從西方來,戲於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嗽水,作 霧翳。日畢,又化成龍,長八九丈,出水遊戲,炫燿日光。 以兩大絲繩繫兩柱頭,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 繩上,相逄切肩而不傾。」魏晉訖江左,猶有夏育扛鼎、 巨象行乳、神龜抃舞、背負靈嶽、桂樹白雪、畫地成川 之樂。 成帝咸康七年,尚書蔡謨奏:「八年正會儀注, 惟作鼓吹鐘鼓,其餘伎樂盡不作。」侍中張澄、給事黃 門侍郎陳逵駁,以為「王者觀時設教,至於吉凶殊斷, 不易之道也。今四方觀禮,陵有儐弔之位,庭奏宮懸 之樂,二禮兼用,哀樂不分,體國經制,莫大於此。」詔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