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1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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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其書二卷,并表悉付尚書。夫禮樂之事,有國所重, 可依其請』。」八座已下,四門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太 樂署,考論同異,博採古今,以成一代之典。十月,尚書 李崇奏:「前被旨敕,以兼太樂令公孫崇更調金石,并 其書表付外考試。」登依旨敕,以去八月初,詣署集議, 「但六樂該深,《五聲》妙遠,至如仲尼淵識,故將忘味;吳 札善聽,方可論辨。自斯已降,莫有詳之。今既草刱,悉 不窮解,雖微有詰論,略無究悉。方欲商搉淫濫,作範 將來,寧容聊爾一試,便垂竹帛。今請依前所召之官, 并博聞通學之士,更申一集,考其中否,研窮音律,辨 括權衡。若可施用,別以聞請。」制可。時亦未能考定也。 正始四年,命尚書令高肇、太常卿劉芳等與公孫崇 參定樂律。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樂志》:「四年春,公孫崇表 言:『伏惟皇魏龍躍鳳舉,配天光宅。世祖太武皇帝革 靜荒嵎,廓寧宇內。兇醜尚繁,戎軒仍動。制禮作樂,致 有闕如。高祖孝文皇帝德鍾後仁之期,道協先天之 日。顧《雲門》以興言,感《簫韶》而忘味。以中書監高閭,博 識明敏,文思優洽。紹蹤成均,實允所寄。乃命閭廣程 儒』」林究論古樂,依據《六經》,參諸國志,錯綜陰陽,以制 聲律,鐘石管絃,略以完具,八音聲韻,事別粗舉。值遷 邑崧瀍,未獲周密,五權五量,竟不就果。自爾迄今,率 多褫落,金石虛懸,宮商未會。伏惟陛下「至聖承天,纂 戎鴻烈,以金石未協,詔臣緝理。謹即廣搜秬黍,選其 中形,又採梁山之竹,更裁律呂,制磬造鐘,依律並就。 但權量差謬,其來久矣。」頃蒙付并州民王顯進所獻 古銅權,稽之古範,考以今制,鐘律準度,與權參合。昔 造猶新,始刱若舊,異世同符,如合規矩。樂府先正聲, 有《王夏》《肆夏》《登歌》《鹿鳴》之屬六十餘韻,又有《皇始五 行勺舞》。太祖初興,置《皇始》之舞,復有《吳夷》《東夷》《西戎》 之舞。樂府之內,有此七「舞,太和初,郊廟但用《文始》《五 行》《皇始》三舞而已。」竊惟周之文武,頌聲不同,漢之祖 宗,廟樂又別。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邁隆周,功超鴻 漢,頌聲樂廟,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自非懿 望茂親,雅量淵遠,博識洽聞者,其孰能識其得失?衛 軍將軍尚書右僕射臣高肇,器度徽雅,神賞入微,淹 讚大猷,「聲光海內,宜委之監就,以成皇代典謨之美。 昔晉中書監荀勗,前代名賢,受命成均,委以樂務,崇 述舊章,儀刑古典,事光前載,豈遠乎哉!又先帝明詔, 內外儒林,亦任高閭申請。今之所須,求依前比。」世宗 知肇非才,詔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禮作樂,以宣風化, 以通神明,理萬品,贊陰陽,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詳 之。可令太常卿劉芳亦與主之。」按《劉芳傳》,芳轉太 常卿。先是高祖詔中書監高閭、太常少卿陸琇并公 孫崇等十餘人,修理金石八音之器。後崇為大樂令, 上請尚書僕射高肇更共營理,世宗詔芳共主之。芳 表以禮樂事大,不容輒決,自非博延公卿,廣集儒彥, 討論得失,研窮是非,則無以垂之萬葉,為不朽之式。 被報聽許。數旬之間,頻煩三議。于時朝士頗以崇專 綜既久,不應乖謬,各默然無發論者。芳乃探引經誥, 搜括舊文,共相難質,皆有明據。以為盈縮有差,不合 典式。崇雖示相酬答,而不會問意,卒無以自通。尚書 述奏,仍詔委芳別更考制。于是學者彌歸宗焉。按 《律曆志》,正始四年「冬,崇表曰:『臣頃自太樂,詳理金石, 及在祕省,考步三光,稽覽古今,詳其得失。然四序遷 流,五行變易,帝王相踵,必奉初元,改正朔,殊徽號服 色,觀于時變,以應天道。故易:湯、武革命,治曆明時。是 以三五迭隆,曆數各異。伏惟皇魏紹天明命,家有率 土,戎軒仍動,未遑曆事。因前魏《景初曆》,術數差違,不 協』」晷度。世祖應期輯寧諸夏,乃命故司徒、東郡公崔 浩錯綜其數。浩博涉淵通,更修曆術,兼著《五行論》。是 時,故司空、咸陽公高允該覽群籍,贊明五緯,并述《洪 範》,然浩等考察,未及周密。高宗踐祚,乃用敦煌趙𢾺 甲寅之曆,「然其星度,稍為差遠。臣輒鳩集異同,研其 損益,更造新曆,以甲寅為元,考其盈縮」,晷象周密。又 從約省,起自景明,因名《景明曆》。然天道盈虛,豈曰必 協,要須參候是非,乃可施用。太史令辛寶貴,職司元 象,頗閑祕數;祕書監鄭道昭,才學優贍,識覽該密。長 兼國子博士高僧裕,乃故司空允之孫,世綜文業;尚 書祠部郎中宗景,博涉經史;前兼尚書郎中崔彬,微 曉法術。請此數人,在祕「省參候,而伺察晷度,要在冬 夏二至,前後各五日,然後乃可取驗。臣區區之誠,冀 效萬分之一。」詔曰:「測度晷象,考步宜審。可令太常卿 芳率太學、四門博士等,依所啟者悉集詳察。」

永平二年尚書令高肇等請集朝彥辨明律呂許之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樂志永平二年秋尚書

令高肇、尚書僕射、清河王懌等奏:「案太樂令公孫崇 所造八音器并五度五量,太常卿劉芳及朝之儒學, 執諸經傳,考辨合否,尺寸度數,悉與《周禮》不同。問其 所以稱,必依經文,聲則不協,以情增減,殊無準據。竊 惟樂者,皇朝治定之盛事,光贊祖宗之茂功,垂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