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1 (1700-1725).djvu/99

此页尚未校对

私曾考驗,但前卻中柱,使入準常尺分之內,則相生 之韻,已自應合,分數既微,器宜精妙。其準面平直,須 如停水,其中絃一柱,高下,須與二頭《臨岳》一等移「柱 上下之時,不使離絃,不得舉絃。又中絃粗細須與琴 宮相類,中絃須施軫如琴,以軫調聲,令與黃鐘一管 相合。中絃下依數盡出六十律清濁之節。其餘十二 絃,須施柱如箏。」又凡絃皆須豫張,使臨時不動,即于 中絃案盡一周之聲,度著十二絃上。然後依相生之 法,以次運行,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既定,又依琴五 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其瑟調以宮為主,清調以商 為主,平調以宮為主,五調各以一聲為主,然後錯採 眾聲,以文飾之,方如錦繡上來。」消息調準之方,並史 文所略,出仲儒所思,若事有乖,此聲則不和。仲儒尋 準之分數精微如彼,定絃緩急,艱難若此。而張光等 親掌其事,尚不知「藏中有準,既未識其器,又焉能施 絃也?且燧人不師資而習火,延壽不束修以變律,故 云知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知而無師。苟有一 毫所得,皆關心抱,豈必要經師授,然後為奇哉!但仲 儒自省膚淺,才非一足,正可粗識音韻,纔言其理致 耳。」時尚書蕭寶夤奏言:「金石律呂,制度調均,中古已 來」,尟或通曉。仲儒雖粗述《書》文,頗有所說,而學不師 授,云出己心。又言:「舊器不任,必須更造,然後克諧。上 違成敕用舊之旨,輒持己心,輕欲制作。臣竊思量,不 合依許。」詔曰:「禮樂之事,蓋非常人所明,可如所奏。」

正光 年詔侍中安豐王延明監修樂事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按《樂志》:「正光中,侍中安豐 王延明受詔監修金石,博探古今樂事,令其門生河 間信都芳考算之屬。天下多難,終無制造。芳後乃撰 延明所集《樂說》并諸器物準圖二十餘事而注之,不 得在樂署考正聲律也。」

按《北史信都芳傳》:「芳為安豐王延明,召入賓館,家有 群書,欲抄集五經算事為《五經宗》,及古今樂事為樂 書。又聚渾天欹器、地動、銅烏、漏刻候風諸巧事,并圖 畫為器準,並令芳算之。會延明南奔,芳乃自撰注。後 慕容保弟紹宗薦之於齊神武,為館客,授中外府田 曹參軍。丞相倉曹祖珽謂芳曰:『律管吹灰,術甚微妙, 絕來既久,吾思所不至,卿試思之』。」芳留意十數日,便 報。珽云:「吾得之矣,然終須河內葭莩灰。」祖對試之無 驗。後得河內灰,用術應節便飛,餘灰即不動也。

孝莊帝永安 年以萬年鄉男孚言改定樂懸器數位次

按《魏書孝莊帝本紀》,不載。按《臨淮王譚傳》:譚子提, 提子孚,封萬年鄉男。永安末,樂器殘缺,莊帝命孚監 儀注。孚表曰:「昔太和中,中書監高閭、太樂令公孫崇, 修造金石,數十年乃奏成功。時大集儒生,考其得失, 太常劉芳請別營造,久而方就。復召公卿,量校合否, 論者沸騰,莫有適從。登被旨敕,並見施用。往歲大軍 入」洛,戎馬交馳,所有樂器,亡失垂盡。臣至太樂署,問 太樂令張乾龜等,云「承前以來,置宮懸四箱,簨簴六 架。東北架編黃鐘之磬十四,雖器名黃鐘,而聲實夷 則,考之音制,不甚諧韻。姑洗懸于東北,太簇編于西 北,《蕤賓》列于西南,並皆器象差位,調律不和。又有儀 鐘十四,虛懸架首,初不叩擊,今便刪廢,以從正則。臣 今據《周禮》鳧氏修廣之規,磬氏倨句之法,吹律求聲, 叩鐘求音,損除繁雜。討論《實錄》,依十二月為十二宮, 各準辰次,當位懸設。月聲既備,隨用擊奏,則會還相 為宮之義,又得律呂相生之體。今量鐘磬之數,各以 十二架為定。」奏可。于時搢紳之士,咸往觀聽,靡不咨 嗟,嘆服而返。《太傳》錄尚書長孫承業。妙解聲律。特復 稱善。

前廢帝普泰元年詔罷太樂倡優愚癡之戲

按《魏書前廢帝本紀》:「普泰元年四月,幸華林都亭,燕 射太樂,奏伎。有倡優為愚癡者,帝以非雅戲,詔罷之。」

出帝永熙二年詔以長孫稚等所上樂為大成舞曰文舞武舞

按《魏書》出帝本紀,不載按《樂志》:普泰中,前廢帝詔 錄尚書長孫稚、太常卿祖瑩營理金石。永熙二年春, 稚瑩表曰:「臣聞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 於樂。《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書》曰:『戞擊鳴球,拊搏琴瑟,以詠祖考來格。《詩》言志,律 和聲。敦敘九族,平章百姓,天神於焉降歆,地祗可得 而禮。故樂以象德,舞以象功,《干戚》所以比其形容,金 石所以發其歌頌。薦之宗廟,則靈祗饗其和,用之朝 廷,則君臣協其志』』。」樂之時義大矣哉!雖復沿革異時, 晦明殊位,周因殷禮,百世可知也。太祖道武皇帝應 圖受命,光宅四海,義合天經,德符地緯,九戎薦舉,五 禮未詳。太宗、世祖,重輝累耀,恭宗、顯祖,「誕隆丕基,而 猶經營四方,匪遑制作。高祖孝文皇帝,承太平之緒, 纂無為之運,帝圖既遠,王度惟新。太和中,命中書監 高閭草刱古樂」,閭尋去世,未就其功。閭亡之後,太樂 令公孫崇續修《遺事》十有餘載,崇敷奏其功。時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