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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執鉞,於旌門內中路前導。次協律郎二人,公服執麾,

亦於門外分導。鼓吹令丞引樂工等至位,立定。太常 卿於樂工之前跪:「具官臣某奏事,請奏凱樂。」協律郎 舉麾,鼓吹大振作,遍奏《破陣樂》等四曲。樂闋,協律郎 偃麾,太常卿又跪奏《凱樂》畢,兵部尚書、太常卿退,樂 工等並出旌門外訖,然後引俘馘入獻及稱賀如別 儀。別有《獻俘馘儀注》,如俘囚引出方退,請宣付當司, 編入新禮,仍令樂工教習。依奏。

按《冊府元龜》:「太和三年九月庚辰,太常卿王涯、少府 監庾承憲、太常丞李廓等領雲韶樂工於梨園會昌 殿獻,賜王涯錦綵一百疋、銀器三事,又賜李廓及樂 工等有差。」

太和四年,會昌殿奏《新樂》。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四年八月 「戊辰,幸梨園亭。會昌殿,奏新樂。」

太和七年,停教坊樂。

按《唐書文宗本紀》:「七年閏七月乙卯,以旱避正殿,減 膳,徹樂。」

按《舊唐書本紀》:七年閏七月詔曰:「朕嗣守丕圖,覆嫗 生類,兢業寅畏,上承天休。而陰陽失和,膏澤愆候,害 我稼穡,災於黔黎。有過在予,敢忌咎責。從今減供膳, 停教坊樂。」

太和八年,宣太常閱習《雲韶樂》。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李固言傳》,「固言以門下 侍郎平章事為西川節度使,詔雲韶雅樂即臨皋館 送之。」按李固言與舊唐書李仲言事同名異兩存之以備參考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八年翰林院宴李仲言。賜法曲 弟子二十人奏樂以寵之。」 按《音樂志》:八年十月,宣 太常寺,準雲韶樂舊用人數,令於本寺閱習進來者。 至開成元年教成。

開成二年放宣徽院法曲樂官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開成二年 三月「丙子朔,內出音聲女妓四十八人,令歸家。辛未, 宣徽院法曲樂官放歸。」

開成 年,製「《雲韶》法曲」及《霓裳羽衣》舞曲。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文宗好雅樂,詔 太常卿馮定采開元雅樂,製雲韶法曲,及《霓裳羽衣 舞曲》。雲韶樂有玉磬四虡,琴、瑟、筑、簫、箎籥、跋膝、笙竽 皆一。豋歌四人,分立堂上下。童子五人,繡衣執金蓮 花以導。舞者三百人。階下設錦筵,遇內宴乃奏。謂大 臣曰:『笙磬同音,沉吟忘味。不圖為樂至於斯也』。」自是 臣下功高者輒賜之。樂成,改法曲為仙韶曲。 按《馮 定傳》,定遷太常少卿,文宗常詔開元霓裳羽衣舞參 以雲韶,肄於廷。定部諸工立懸間,端凝若樹。帝異之, 召升殿,賜禁中瑞錦。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三年四月己酉,改法曲為 仙韶曲,仍以伶官所處為仙韶院。十月甲午,慶成節, 命中人以酒酺仙韶樂,賜群臣,宴於曲江亭。」 按《音 樂志》:「三年,武德司奉宣,索雲韶樂縣圖二軸進之。」 按《長安志》:「文宗幸梨園,令太常卿王涯取開元雅樂, 選樂童按之,名雲韶樂。」

按《冊府元龜》:開成元年七月,教坊進霓裳羽衣舞女 十五已下者三百人。帝絕畋遊馳騁之事,思玉帛鐘 鼓之本,語及音律,每謂絲竹自有正聲,人但趨於鄭 衛。乃造《雲韶》等法曲。遇內宴奏之,顧大臣曰:「笙磬同 音,沉吟耽味,不圖為樂之至於斯。」十月,太常教成《雲 韶樂》。

按《玉海》:「開成元年十月,雲韶樂教成,太常卿李程進 上。」

武宗會昌元年文宗廟室奏文成之舞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元年正月己卯,朝獻於太清 宮。庚辰,朝享於太廟。」

按:《舊唐書音樂志》:「文宗廟樂請奏《文成》之舞。」

按《冊府元龜》,「武宗以開成四年即位,有司奏文宗廟 室,奏《文成》之舞,中書侍郎崔洪撰樂章。」按唐書武宗以開成五年

「即位。」 此曰「四年」 ,恐訛。

會昌 年製,「《萬斯年》曲。」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會昌初。宰相李 德裕命樂工製《萬斯年曲》以獻。」

宣宗大中元年罷教坊習樂并定武宗廟樂

按《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元年正月壬子。享太廟。二月 癸未。罷太常教坊習樂。 按《禮樂志》。「武宗曰大定之 舞。」

大中 年,製「播《皇猷》及蔥嶺西曲。」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大中初,太常樂 工五千餘人,俗樂一千五百餘人。宣宗每宴群臣,備 百戲,帝製新曲,教女伶數十百人,衣珠翠緹繡,連袂 而歌。其樂有《播皇猷》之曲。舞者高冠方履,裦衣博帶, 趨走俯仰,中於規矩。又有《蔥嶺西曲》,士女蹋歌為隊。 其詞言蔥嶺之民樂河湟故地歸唐也。

大中七年。日本國來獻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