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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十七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十七

  宋三。英宗治平三則 神宗熙寧二則 元豐八則 哲宗元祐四則 元符三則

《樂律典》第十七卷。

樂律總部彙考十七

宋三

英宗治平元年太常寺奏仁宗配饗明堂歌曲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治平元年六月,太 常寺奏仁宗配饗明堂,奠幣歌《誠安》,酌獻歌《德安》。 按《文獻通考》,仁宗廟室酌獻奏《大仁之曲》。

治平二年,禮官請郊廟二舞各用六十四人。

按《宋史英宗本紀》,二年十一月庚午,饗景靈宮;辛未, 饗太廟。壬申,有事南郊。 按《樂志》:「二年九月,禮官李 育上言,南郊、太廟,二舞郎總六十八文舞,罷舍羽籥, 執干戚,就為武舞。臣謹按舊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 凡祀圜丘,祀宗廟,大樂,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 陳于架北,武舞立于架南。又文舞出,武舞入,有送迎 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是 進退同時,行綴先定,步、武容體,各應樂節。夫至德升 聞之舞象揖讓,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 侔,而所法所習亦異,不當中易也。竊惟天神皆降,地 祇皆出,八音克諧,祖考來格。天子親執珪幣,相維辟 公,嚴恭寅畏,可謂極矣。而舞者紛然縱「橫於下。進退 取舍,蹙迫如是,豈明有德、象有功之誼哉?國家三年 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闕如,名曰二舞,實 一舞也。大朝會所以宴臣下,而舞者備其數;郊廟所 以事天地祖考,而舞者減其半,殊未為稱。事有近而 不可邇,禮有繁而不可省,所繫者大,而有司之職不 敢廢也。伏請南郊、太廟,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 備帝王之禮樂,以明祖宗之功德。」奏可。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禮官請以英宗廟為《大英之舞》。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正月丁巳即位,九月乙酉,祔 英宗神主於太廟,樂曰《大英之舞》。 按《樂志》:四年八 月,學士院建言,「國朝宗廟之樂,各以功德名舞。洪惟 英宗繼天遵業,欽明勤儉,不自暇逸,踐祚未幾,而恩 行威立,固已超軼百王之上。今厚陵復土,祔廟有期, 而樂名未立,亡以詔萬世。請上樂章及名廟所用舞, 曰《大英》之舞。」自後禮官、御史有所建明,而詳定朝會 及郊廟禮文官於樂節有議論,率以時考正之。

神宗熙寧元年定郊廟鼓吹曲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十一月丙戌,朝饗太廟,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按《樂志》,熙寧中親祠南郊,曲 五奏,正宮《導引》《奉禋、降仙臺》、祠明堂,曲四奏,黃鍾宮 《導引》《合宮歌》,皆以《六州》《十二時》。永厚陵導引、警場及 神主還宮,皆四曲,虞主祔廟,奉安慈聖光獻皇后山 陵亦如之。諸后告遷升祔,上仁宗、英宗徽號,迎太一 宮神像、亦以一曲導引。率因事隨時、定所屬宮調、以 律和之

按《文獻通考》:神宗熙寧元年冬至,親郊在亮闇內,音 樂緣事神皆不可廢。於是禮院請郊廟及景靈宮用 樂外,鹵簿鼓吹及樓前太常鈞容等樂,皆備而不作, 其警場但鳴金鉦鼓角而已。詔可。自後或有故,則廢 樂,用以為例。

熙寧九年,禮官請更宗廟樂舞之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九年,禮官以宗廟 樂節而有請者三:其一,今祠太廟,《興安》之曲,舉柷而 聲已過,舉敔而聲不止,則始終之節未明。請祠祭用 樂,一奏將終,則戞敔而聲少止,擊柷則樂復作,以盡 合止之義;其二,大樂、降神之樂,均聲未齊,長短不協, 故舞行疾徐亦不能一。請以一曲為一變,六變用六, 九變用九,則樂舞始終,莫不應節。其三,周人尚臭,蓋 先灌而後作樂。本朝宗廟之禮多從周,請先灌而後 作樂。」 又按《志》,教坊本隸宣徽院,有使、副使、判官、都 色長、色長、高班、大小都知。天聖五年,以內侍二人為 鈐轄。嘉祐中,詔樂工每色額止二人,教頭止三人,有 闕即填。異時或傳詔增置,詐有司論奏,使副歲閱雜 劇,把色人分三等,遇三殿應奉人闕,即以次補。諸部 應奉及二十年、年五十已上,許補廟令或鎮將。官制 行,以隸太常寺。同天節、寶慈慶壽宮生辰,皇子、公主 生,凡國之慶事,皆進歌樂詞。熙寧九年,教坊副使花 日新言:「樂聲高,歌者難繼,方響部器不中度,絲竹從 之。宜去噍殺之急,歸嘽緩之易。請下一律,改造方響, 以為樂準。絲竹悉從其聲,則音律諧協,以導中和之 氣。」詔從之。十一月,奏新樂於化成殿,帝諭近臣曰:「樂 聲第降一律,已得寬和之節矣。」增賜方響,為架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