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2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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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廟、別廟,則於泰階之西。明堂祠廟,則於西階之東。

鐘磬、柷敔、搏拊、琴瑟工各坐於壇上。

明堂、太廟、別廟於殿上,祠廟於堂上。

塤箎笙、篴、簫工並立於午階東西。

太廟、別廟於泰階之東西,明堂、祠廟於兩階之間。若不用宮架,即登歌工人並坐。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 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樂正公服, 執麾挾仗色掌事平巾幘。樂工黑介幘,並緋繡鸞衫, 白絹抹帶。

三京帥府等,「每歲祭社稷,祀風師、雨師、雷神,釋奠文宣王,用登歌樂,陳設樂器並同。每歲大、中祠《登歌》。」

又上大祠宮架二舞之制:四方各設鎛鐘三,各依月 律,編鐘一,編磬一。北方,應鐘起西,編鐘次之,黃鐘次 之,編磬次之,大呂次之:皆北向。東方,太簇起北,編鐘 次之,夾鐘次之,編磬次之,姑洗次之:皆東向。南方,仲 呂起東,編鐘次之,蕤賓次之,編磬次之,林鐘次之:皆 北向。西方,夷則起南,編鐘次之,南呂次之,編磬次之, 無射次之,皆西向。設十二特磬,各在鏄鐘之內。植建 鼓、鞞鼓、應鼓於西隅。設柷敔於北架內,柷在左,敔在 右。雷鼓、雷鞀各二。

地祇以靈鼓靈鞀,太廟、別廟以路鼓、《路鞀》。

分東西,在歌工之側。瑟二,在柷東。次一弦、三弦、五弦、 七弦、九弦琴各一,各為一列。敔西亦如之。巢、笙、竽、箎、 塤、篴各四,為四列,在雷鼓之後。

若地祇,即在靈鼓後,太廟、別廟,在路鼓後。

晉鼓一,在篴之後,俱北向;副樂正二人,在《柷敔》之北。 歌工八人,左右各四,在柷敔之南,東西相向。執麾挾 仗色掌事一名,在宮架西,北向。副樂正本色公服,執 麾挾仗色掌事及樂正平巾幘,服同登歌樂工。

凡軒架之架三面,其制去宮架之南面。《判架之樂》二,而其制又去軒架之北面,《特架之樂》一面。

文武二舞並同親祠,惟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繡袍、銀 褐裙、白絹抹帶,與親祠稍異。詔並頒行。五月,帝御崇 政殿,親按宴樂,召侍從以上侍立。詔曰:「《大晟之樂》,已 薦之郊廟,而未施於宴饗。比詔有司以《大晟樂》播之 教坊,試於殿庭,五聲既具,無惉懘焦急之聲,嘉與天 下共之。可以所進樂頒之天下,其舊樂悉禁。」於是令 尚書省立法,新徵、角二調曲譜,已經按試者,並令大 晟府刊行,後續有譜依此。其宮、商、羽調曲譜,自從舊 新。樂器五聲八音方全,塤箎、匏笙、石磬之類已經按 試者,大晟府畫圖疏說頒行。教坊鈞容直、開封府各 頒降二副。開封府周師頒樂器,明示依式造粥。教坊 鈞容直及中外,不得違令輒高下其「聲,或別為他聲, 或移改增損。樂器舊來淫哇之聲,如打斷哨笛、呀鼓、 十般舞、小鼓、腔小笛之類,與其曲名,悉行禁止,違者 與聽者悉坐罪。」八月,大晟府奏:「以雅樂中聲播於宴 樂,舊闕徵、角二調,及無土、石、匏三音,今樂並已增入。」 詔頒降天下。九月,詔:「《大晟樂》頒於太學,辟廱諸生習 學,所服冠以弁,袍以」素紗,皂緣紳帶佩玉,從劉昺製 也。昺又上言曰:「五行之氣,有生有剋,四時之禁,不可 不頒示天下。盛德在木,角聲乃作,得羽而生,以徵為 相,若用啇則刑,用宮則戰,故春禁宮、商。盛德在火,徵 聲乃作,得角而生,以宮為相,若用羽則刑,用商則戰, 故夏禁商羽。盛德在土,宮聲乃作,得徵而生,以商為 相,若用角則刑,用羽則戰,故季夏土王,宜禁《角》。《羽》盛 德在金,商聲乃作,得宮而生,以羽為相,若用徵則刑, 用角則戰,故秋禁徵。《角》盛德在水,羽聲乃作,得商而 生,以角為相,若用宮則刑,用徵則戰,故冬禁宮、徵。」此 三代之所共行,《月令》所載,深切著明者也。作樂本以 導和,用失其宜,則反傷和氣。夫淫哇殽雜,「干犯四時 之氣久矣。陛下親灑宸翰,發為詔旨,淫哇之聲,轉為 雅正。四時之禁,亦石所頒。協氣則粹美繹如以成。」詔 令大晟府置圖頒降。 又按《志》:三年五月詔:「比以《大 晟樂》播之教坊,嘉與天下共之,可以所進樂頒之天 下。」八月,尚書省言:大晟府宴樂已撥歸教坊,所有諸 府從來習學之人,元降指揮,「令就大晟府教習,今當 並就教坊習學。」從之。

政和四年,閱《辟雍雅樂》,又改《宴樂》,從月律。

按《宋史徽宗本紀》,四年夏四月癸丑,閱太學辟雍諸 生雅樂。 按《樂志》:四年正月,大晟府言,宴樂諸宮,調 多不正,如以無射為黃鐘宮,以夾鐘為中呂宮,以夷 則為仙呂宮之類,又加越調、雙調,大食、小食,皆俚俗 所傳,今依月律改定。詔可。 又按志:禮部奏:教坊樂, 春或用商聲,孟或用季律,甚失四時之序。乞以大晟 府十二月所定聲律。令教坊閱習。仍令祕書省撰詞 政和六年。詔樂用玉磬。大晟府編集宴樂新書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六年詔「先帝嘗命 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久不施用。其令略加磨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