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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言。「國朝大禮。作樂。依儀合於壇殿上設登歌壇。殿 下說宮架。今親祠登歌樂器尚闕。宣和添用籥色。未 及頒降州郡。無從可以刱製。宜權用望祭禮例。止設 登歌。用樂工四十有七人。」乃訪舊工以備其數。 又 按志。紹興中,鈞容直舊管四百人,楊存中請復收補, 權以舊管之半為額。尋聞其召募騷擾,降詔止之。及 其以應奉有勞,進呈推賞,又申諭止於支賜一次,庶 杜其日後希望。

按《文獻通考》:紹興元年,太常言:「明堂大禮當用樂章, 已循次用歌管,按譜協律,請下學士院製撰。」於是翰 林學士汪藻以所撰樂章奏御,付於太常。 又,紹興 饗明堂舊樂,皆燬於維揚,乃相度裁減,權用遇雨望 祭禮例,止設登歌、通作宮架之樂,其部色合用樂工 止四十七人,乃招收承平舊工以補之。

紹興四年,更定明堂之樂。

按《宋史高宗本紀》,四年夏四月,詔明堂用皇祐典禮, 兼祀天皇大帝、神州地祇以下諸神。 按《樂志》,四年 再饗國子丞王普言:「按《虞書舜典》,命夔曰:『詩言志,歌 永言,聲依永,律和聲』。」蓋古者既作詩,從而歌之,然後 以聲律協和而成曲。自歷代至於本朝雅樂皆先製 樂章,而後成譜。崇寧以後,乃先製譜,後命詞。於是詞 律「不相諧協,且與俗樂無異,乞復用古製。又按《周禮》, 奏黃鐘,歌大呂,以祀天神。黃鐘,堂下之樂;大呂,堂上 之樂也。郊祀之禮,皇帝版位在午階下,故還位之樂 當奏黃鐘;明堂版位在阼階上,則還位當歌《大呂》。今 明堂禮不下堂,而襲郊祀還位例,並奏黃鐘之樂,於 義未當。」尋皆如普議。先是,帝嘗以時難備物,禮有從 宜,敕戒有司參酌損益,務崇簡儉,仍權依元年例。今 登歌通作宮架,其押樂舉麾官及樂工器服等,蠲省 甚多。既而國步漸安,始以保境息民為務,而禮樂之 事濅以興矣。 按《禮志》,四年,太常寺看詳國子監丞 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禮者十一事,其十十一皆論樂。」 並從之。

紹興十年,太常禮部請冬至、元正朝會用樂。詔俟來 年舉行。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十年,太常卿蘇檇 言:「將來明堂行禮。除登歌大樂已備,見闕宮架樂舞。 諸路州軍先有頒降登歌大樂。乞行搜訪應用。」丞周 執羔言:「大樂兼用文武二舞。今殿前司將下任道。係 前大晟府二舞色長,深知舞儀。宜令赴寺教習。」卿陳 桷言,「前期五使例合按閱。」仍詔應侍祠執事朝臣並 作樂教習。禮儀博士周林復言:「神位席地陳設,至尊 親行酌獻,堂上下皆地坐作樂,而鐘磬工乃設木小 榻,當教習日使立以考擊,庶革循習簡陋之弊。」初,上 居諒闇,臣僚有請罷明堂行禮奏樂受胙等事,上諭 禮官詳定。太常寺檢照景德、熙豐親郊典故,除郊廟、 景靈宮並合用樂,其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 樂,皆備而不作,每處警場,止鳴金鉦鼓角而已,即無 去奏樂受胙之文。大饗為民祈福,為上帝宗廟而作 樂,禮不敢以卑廢尊。《書》『斂五福,錫庶民』,況熙寧禮尤 可考。其赦文有曰:『六樂備舞,祥祉來臻』是也。」於是詔 遵行之。其後禮部侍郎施坰奏:「《禮經》蕃樂出於荒政, 蓋一時以示貶抑。昨內外暫止用樂,今徽考大事既 畢,慈寧又已就養,其時節上壽,理宜舉樂,一如舊制。」 禮部尋言:「太母還宮,國家大慶,四方來賀。自今冬至 元正舉行朝賀之禮,依國朝故事,合設大仗及用樂 舞等,庶幾明天子之尊,舊典不至廢墜。」有詔俟來年 舉行。 按《周執羔傳》,執羔遷太常丞,會始議建明堂 大樂,久廢不修,詔奉常習肄之,訪輯舊聞,庀閱工器, 制作始備。

紹興十二年。詔中外用樂。群臣并上朝會之制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二年冬十月乙丑。始聽中外用 樂 按《禮志》。十二年十月。臣僚言。「自今元正冬至舉 行朝賀之禮。故事設黃麾大仗車輅法物樂舞等。百 寮服朝服再拜上壽。宣王公升殿間飲三周。」詔自來 年舉行。

紹興十三年。詔臨安等圜壇行郊祀,太常備樂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三年正月己亥,親饗太廟。「二月 甲子,製郊廟社稷祭器。乙丑,更永固陵曰永祐。三月 己亥,造鹵簿儀仗。乙巳,建社稷壇。丙午,築圜丘。十一 月庚申,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圜丘。」 按《樂志》:「十有三 年郊祀,詔以祐陵深弓劍之藏,長樂遂晨昏之養,昭 答神天。」就臨安行在所修建圜壇。於是有司言:「大禮 排設備樂,宮架樂辦一料外,登歌樂依在京夏祭例, 合用兩料。其樂器:登歌則用編鐘、磬各一架,柷敔二, 搏拊、鼓二,琴五色自一、三、五、七至九弦各二,瑟四,篴 四,塤、篪、簫並二,巢笙、和笙各四,并七星、九曜;閏餘匏、 笙各一,麾幡一。宮架則用編鐘、編磬各十二架,柷敔 二,琴五色各十,瑟二十六,巢笙及簫並一十四,《七星》 《九曜》、閏餘匏笙各一,竽笙十,塤一十二,篪一十八,篴 二十,晉鼓一,建鼓四,麾幡一。」乃從太常下之兩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