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2 (1700-1725).djvu/82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十九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十九

  宋五孝宗隆興二則 乾道三則 淳熙三則 光宗紹熙三則 寧宗慶元二則 嘉

  定二則 理宗寶慶一則 紹定一則

樂律典第十九卷

樂律總部彙考十九

宋五

孝宗隆興元年德壽宮上壽停樂不作

按《宋史孝宗本紀》,隆興元年春正月壬辰朔,帝朝德 壽宮。 按《樂志》,元年天申節,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 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事下禮曹,黃中復奏曰:「臣 事君猶子事父也。《春秋》,賊未討不書葬,以明臣子之 責,況欽宗實未葬,而可遽作樂乎?」事遂寢。

隆興二年始用樂。又詔「除玉輅、平輦等外,所用人數 並從省約。」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春正月辛卯。詔增德壽宮車 輦儀衛。乙未。及皇后朝德壽宮。二月丙子。詔減文武 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五月乙巳。率群臣詣德壽宮 賀天申節。始用樂 按《樂志》:二年兵部言。「奉明詔大 禮,乘輿服御。除玉輅平輦等外。所用人數並從省約。 內鼓吹合用八百四十一人。止有五百八十八人。警 場」合用二百七十五人,止用一百三十人。

乾道元年減樂工詔訂定亞獻終獻之樂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元年春正月辛亥朔,合祀天 地於圜丘。 按《樂志》:乾道改元,始郊見天地。太常洪 适奏:「聖上踐阼,務崇乾德,郊丘講禮,專以誠意交於 神明。竊謂古今不相沿樂,金石八音,不入俗耳。通國 鮮習其藝,而聽之則倦且寐,獨以古樂嘗用之郊廟 爾。昔者竽工鼓員,不應經法,孔光、何武嘗奏罷於漢 代。前史是之。今樂工為數甚夥,其鹵簿六引、前後鼓 吹,有司已奏明詔,三分減一,惟是肄習,尚踰三月之 淹。夫驅游手之人,摐金擊石,安能盡中音律,使鳳儀 而獸舞,而日給虛費,總為緡錢,近二鉅萬。若從裁酌, 用一月教習,自可應聲合節,不至闕事。」於是詔郊祀 樂工令肄習一月。太常寺復言:「郊祀合用節奏樂工, 登歌、宮架樂工、引舞舞工,其分諸社稷及別廟,並番 輪應奉,更不添置。」尋以禮官裁減,壇下宮架二百七 人,省十之一;琴二十人,瑟十二人,各省其半。笙簫、篴 可省者十有八人,箎塤可省者十人。其分詣給祠凡 一百十四,止用八十人;鐘磬凡四十八架,止設三十 有二人。其宮架鐘磬,仍「舊排殿門慢,樂色量省人數, 悉報如章。」禮部郎官蕭國梁又言:「議禮者嘗援紹興 指揮,時饗亞獻既入太室,即引終獻行事,雖便於有 司侍祠,免至跛倚,則其流將至於簡。宗廟用之郊饗, 尤為非宜。蓋有獻必有樂,卒爵而後樂闋。今亞、終獻 樂舞雖同,而其作有始,其成有終,不可亂也。若使之 相繼行事,雜然於酌獻之間,則其為樂舞者,不知亞 獻之樂耶,終獻之樂耶。」詔從其請訂定。 又按《志》,孝 宗隆興二年天申節,將用樂上壽,上曰:「一歲之間,只 兩宮誕日外,餘無所用,不知作何名色。」大臣皆言臨 時點集,不必置教坊。上曰:「善。」乾道後,北使每歲兩至 亦用樂,但呼市人使之,不置教坊,止令修內司先兩 旬教習。舊例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百人,《百禽鳴》二 人,小兒隊七十一人,女童隊百三十七人,築毬軍三 十二人,起立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相撲等 子二十一人」,命罷小兒及女童隊,餘用之。

乾道三年,北使上壽,詔諭以不用樂,雩祀,用舞童六 十四人歌《雲漢》之詩。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孝宗素恭儉,每賀 正使赴宴作樂。多遇上辛齋禁。有司條治平用樂典 故以進。及生辰使上壽。適親郊散齋。樞密副使陳俊 卿請以禮諭北使毋用樂。不得已則上壽之日設樂 而宣旨罷之。及宴使入然後用之。庶存事天之誠。上 可其奏。且曰:「宴殿雖進御酒。亦勿用。」宰相葉顒、魏杞 方主用樂之議,以為樂奏於紫宸,乃使客之禮。俊卿 獨奏曰:「適奉詔旨,仰見聖學高明,過古帝王遠甚。彼 初未嘗必欲用樂,而我乃望風希意,自為失禮以徇 之。他日輕侮,何所不至!」尋詔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猶 為北使權用。後三年,賀使當朝辭,復值散齋,上乃諭 館伴以決意去樂,及議所以處之者,如使人必以作 樂為言,則移茶酒就驛管領,遂有更不用樂之詔。其 後因雨澤愆期,分禱天地、宗廟,精修雩祀。按《禮》,大雩, 帝用盛樂,而唐開元祈雨雩壇,謂之特祀,乃不以樂 薦。於是太常朱時敏言:「《通典》載雩禮用舞僮歌《雲漢》, 晉蔡謨議,謂《雲漢》之詩興於宣王,歌之者取其修德 禳災,以和陰陽之義。乞」用舞僮六十四人,衣元衣,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