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2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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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樂或奏以金,或吹以管,或吹以笙,不必皆歌《詩》。 周有九夏,鐘師以鐘鼓奏之,此所謂「奏以金」也。大祭 祀登歌既畢,下管《象武》。管者,簫箎篴之屬,象《武》,皆詩 而吹其聲,此所謂「吹以管」者也。周六笙詩,自南陔皆 有聲而無其詩,笙師掌之,以供祀饗,此所謂「吹以笙」 者也。周升歌《清廟》,徹而歌《雍》詩,一大祀惟兩歌詩,漢 初此制未改,迎神曰嘉至,皇帝入曰永至,皆有聲無 詩,至晉「始失古制。既登歌有詩,夕牲有詩,饗神有詩, 迎神、送神又有詩。隋唐至今,詩歌愈富,樂無虛作。謂 宜倣周制,除登歌、徹歌外,繁文當刪,以合於古。」其議 作鼓吹曲,以歌祖宗功德。古者祖宗有功德必有詩 歌,《七月》之《陳王業》是也,歌於軍中。周之《愷樂》,《愷歌》是 也。漢有《短簫鐃歌》之曲凡二十二篇,軍中謂之騎吹, 其曲曰《戰城南》《聖人出》之類是也。魏因其聲,製為《克 官渡》等曲十有二篇。晉亦製為《征遼東》等曲二十篇。 唐柳宗元亦嘗作為鐃歌十有二篇,述高祖、太宗功 烈。我朝太祖、太宗平僭偽一區宇,真宗一戎衣而卻 契丹,仁宗海涵春育,德如堯、舜。高宗再造大功,上儷 祖宗,願詔文學之臣,追述功業之盛,作為歌詩,使知 樂者協以音律,領之太常,以播於天下。夔乃自作《聖 宋鐃歌曲》:宋受命曰「上帝命」,平上黨曰「河之表」,定維 揚曰「淮海清」,取湖南曰「沅之上」,得荊州曰「皇威暢」,取 蜀曰「蜀土邃」,取廣南曰「時雨霈」,下江南曰「望鍾山」,吳 越獻國曰「大哉仁」,漳、泉獻土曰「謳歌歸」,克河東曰「伐 功繼」,征澶淵曰《帝臨墉》,《美仁治》曰《維四葉》,歌中興曰 《炎精復》,凡十有四篇,上於尚書省。書奏,詔付太常。然 夔言為樂必定黃鐘,迄無成說。其議今之樂,極為詳 明,而終謂古樂難復,則於樂律之原有未及講。其後 朱熹深悼先王制作之湮泯,與其友武夷蔡元定相 與講明,反覆參訂,以究其歸極。熹在慶元經筵,嘗草 奏曰:「自秦滅學,禮樂先壞,而樂之為教,絕無師受。律 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知其說,而不知其為 闕也。望明詔許臣招致學徒,聚禮樂諸書,編輯別為 一書,以補六藝之闕。」後修禮書,定為《鐘律》《樂制》等篇, 垂憲言以貽後人。蓋宋之樂議,因時迭出,其樂律高 下不齊,俱有原委。建隆初用王朴樂,藝祖一聽,嫌其 太高,近於哀思,詔和峴考《西京表尺令》下一律,比舊 樂始和暢。至景祐、皇祐間,訪樂議樂之詔屢頒,於是 命李照改定雅樂,比朴下三律。照以縱黍累尺,雖律 應古樂,而所造鐘磬,才中太簇,樂與器自相矛盾。阮 逸、胡瑗復定議,止下一律,以尺生律,而黃鐘律短,所 奏樂聲復高。元豐中,以楊傑條樂之疵,召范鎮、劉几 參定。几、傑所奏,下舊樂三律。范鎮以為聲雜鄭、衛,且 律有四釐六毫之差,太簇為黃鐘,宮商易位,欲求真 黍以正尺律。造樂來獻,復下李照一律。至元祐廷奏, 而詔獎之。初,鎮以房庶所得《漢書》,其言黍律異於他 本,以大府尺為黃帝時尺,司馬光力辦其不然。鎮以 周鬴、漢斛為據,光謂「鬴本《考工》所記,斛本劉歆所作, 非《經》不足法。」鎮以所收開元中笛及方響合於仲呂, 校太常樂下五律,教坊樂下三律。光謂此特開元之 仲呂,未必合於后夔。力止鎮勿奏所為樂。光與鎮平 生大節,不謀而同,惟鐘律之論,往返爭議,凡三十餘 年,終不能以相一。是時,濂、洛、關輔諸儒繼起,遠派聖 傳,義理精究。周惇頤之言《樂》,有曰:「古者聖王制禮法, 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太和,萬物咸若,乃作樂 以宣八風之氣,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淡則欲心 平,和則躁心釋,德盛治至道配天地,古之極也。後世 禮法不修,刑政苛紊,代變新聲,導欲增悲,故有輕生 敗倫不可禁者矣。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 化,今以長怨。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哉! 程頤有曰:「律者,自然之數。先王之樂,必須律以考其 聲。尺度權衡之正,皆起於律。律管定尺,以天地之氣 為準,非秬黍之比也。律取黃鐘,黃鐘之聲,亦不難定。 有知音者,參上下聲考之,自得其正。」張載有曰:「聲音 之道與天地通,蠶吐絲而商弦絕,木氣盛則金氣衰, 乃此理自相應。今人求古樂太深,始以古樂為不可 知。律呂有可求之理,惟德性深厚者能知之。」此三臣 之學,可謂窮本知變,達樂之要者矣。熹與元定蓋深 講於其學者,而研覃真積,述為成書。元定先究律呂 本原,分其篇目,又從而證辨之。《黃鐘篇》曰:「天地之數, 始於一,終於十。其一三五七九為陽,九者陽之成也; 其二四六八十為陰,十者陰之成也。黃鍾者,陽聲之 始,陽氣之動也,故其數九。分寸之數,具於聲氣之先, 不可得而見,及斷竹為管,吹之而聲和,候之而氣應, 而後數始形焉。均其長,得九寸;審其圍,得九分;積其 實,得八百一十分。長九寸,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 為「律本。」度量權衡於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損益焉。

其《證辨》曰:「古者考聲候氣,皆以聲之清濁、氣之先後求黃鐘也。夫律長則聲濁而氣先至,律短則聲清而氣後至,極長極短則不成聲而氣不應。今欲求聲氣之中而莫適為準,莫若且多截竹以擬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