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2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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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可以見天地之心。」 今不此之務,乃區區於秬黍之縱橫,古律之大小,其亦難矣。然非精於曆數,則氣節亦未易正。

至於審度量,謹權衡,會萃古今,辨析尤詳,皆所以參 伍而定黃鐘為中聲之符驗也。朱熹深好其書,謂「國 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將審音協律,以諧神人。」受詔典 領之臣,宜得此書奏之,以備東都郊廟之樂。熹定《鐘 律》《詩樂》《樂制》《樂舞》等篇,彙分於所修《禮書》中,皆聚古 樂之根源,簡約可觀。而鐘律分前、後篇,其前篇為條 凡七:一曰《十二律陰陽辰位相生次第之圖》,二曰《十 二律寸》分釐毫絲忽之數,三曰《五聲五行之象》清濁 高下之次,四曰《五聲相生損》益先後之次,五曰變宮 《變徵二變相生之法》,六曰《十二律正變》倍半之法,七 曰《旋宮八十四聲六十調之圖》。其後篇為條凡六,一 曰明五聲之義,二曰明十二律之義,三曰律寸舊法, 四曰《律寸新法》,五曰《黃鐘分寸數法》,六曰《黃鐘生十 一律數》,大概率采元定所著,更互演繹,尢為明邃。其 樂制彙於《王朝禮》,其樂舞彙於《祭禮》,上下千載,旁搜 遠紹,昭示前聖禮樂之非迂,而將期古樂之復見於 今,熹蓋深致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