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3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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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五人,冠五梁冠,戴龍王,面具繡氅,執圭,與前隊 同,進北向立。次六隊,男子五人,為飛天夜叉之像,舞 蹈以進。次七隊,樂工八人,冠霸王冠,青面,具錦繡衣, 龍笛三,觱栗三,杖鼓二,與前大樂合奏《吉利牙》之曲。 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廣翠冠,銷金綠衣,執牡丹花, 舞唱前曲,與樂聲相和,進至御前,北向,列為九重。重 四人,曲終再起,與後隊相和。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 金梳,翠花鈿,繡衣,執花鞚稍子,鼓舞唱前曲,與前隊 相和。次十隊,婦女八人,花髻,服銷金桃紅衣,搖日月, 金鞚稍子,鼓舞唱同前。次男子五人,作五方菩薩梵 像,搖日月鼓。次一人作樂音王菩薩梵像,執花鞚稍 子,鼓齊聲舞前曲一闋,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 《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 出。

《壽星》隊:天壽節用之引隊,禮官、樂工、大樂冠服,並同樂音 王隊。次二隊,婦女十人,冠唐巾,服銷金紫衣,銅束帶。 次婦女一人,冠平天冠,服繡鶴氅,方心曲領,執圭,以 次進至御前,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柳》之 曲。次三隊,男子三人,冠服舞蹈並同樂音王隊。次四 隊,男子一人,冠金漆弁冠,服緋袍,塗金帶,執笏;從者 二人,錦帽,繡衣,執金字福祿牌。次五隊,男子一人,冠 捲雲冠,青面,具綠袍,塗金帶,分執梅、竹、松、椿、石,同前 隊而進,北向立。次六隊,男子五人,為烏鴉之像,作飛 舞之態,進立於前隊之左,樂止。次七隊,樂工十有二 人,冠雲頭冠,銷金緋袍,白裙。龍笛三,觱栗三,札鼓三, 和鼓一,板一,與前大樂合奏山荊子帶《祅神急》之曲。 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鳳翹冠,翠花鈿,服寬袖衣,加 雲肩、霞綬、玉佩,各執寶蓋,舞唱前曲。次九隊,婦女三 十人,冠玉女冠,翠花鈿,服黃銷金寬袖衣,加雲肩、霞 綬、玉佩,各執棕毛日月扇,舞唱前曲,與前隊相和。次 十隊,婦女八人,服雜綵衣,被槲葉魚鼓簡子。次男子 八人,冠束髮冠,金掩心甲,銷金緋袍,執戟。次為龜鶴 之像各一。次男子五人,冠黑紗帽,服繡鶴氅、朱履,策 龍頭藜杖,齊舞,唱前曲一闋,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 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 次而出。

禮樂隊:朝會用之引隊,禮官、樂工、大樂冠服,並同樂音王 隊。次二隊,婦女十人,冠黑漆弁冠,服青素袍,方心曲 領,白裙,束帶,執圭;次婦女一人,冠九龍冠,服繡紅袍, 玉束帶,進至御前,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 柳》之曲;次三隊,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同樂音王隊。次 四隊,男子三人,皆冠捲雲冠,服黃袍,塗金帶,執圭;次 五隊,男子五人,皆冠三龍冠,服紅袍,各執劈正金斧, 同前隊而進,北向立。次六隊,童子五人,三髻素衣,各 執香花舞蹈而進,樂止。次七隊,樂工八人,皆冠束髮 冠,服錦衣,白袍,龍笛三,觱栗三,杖鼓二,與前大樂合 奏《新水令》《水仙子》之曲。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籠巾, 服紫袍,金帶,執笏,歌《新水令》之曲,與樂聲相和,進至 御前,分為四行,北向立,鞠躬拜,興,舞蹈叩頭,山呼就 拜。再拜畢,復趁聲歌《水仙子》之曲一闋,再歌《青山口》 之曲,與後隊相和。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車髻,冠,服 銷金藍衣,雲肩,佩綬,執孔雀幢,舞唱與前隊相和。次 十隊,婦女八人,冠翠花唐巾,服錦繡衣,執寶蓋,舞唱 前曲。次男子八人,冠鳳翅兜牟,披金甲,執金戟。次男 子一人,冠平天冠,服繡鶴氅,執圭齊舞,唱前曲一闋, 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終, 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說法隊。引隊,禮官、樂工、大樂冠服,並同樂音王隊。次 二隊,婦女十人,冠僧伽帽,服紫禪衣,皁絛;次婦女一 人,服錦袈裟,餘如前。持數珠進至御前,北向立定,樂 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柳》之曲。次三隊,男子三人, 冠服舞蹈,並同樂音王隊。次四隊,男子一人,冠隱士 冠,服白紗道袍,皁絛,執塵拂;從者二人,冠黃包巾,服 錦繡衣,執「令」字旗。次五隊,男子五人,冠金冠,披金甲, 錦袍,執戟,同前隊而進,北向立。次六隊,男子五人,為 金翅鵰之像,舞蹈而進,樂止。次七隊,樂工十有六人, 冠五福冠,服錦繡衣,龍笛六,觱栗六,杖鼓四,與前大 樂合奏《金字西番經》之曲。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珠 子菩薩冠,服銷金黃衣,纓絡佩綬,執金浮屠,白傘蓋, 舞唱前曲,與樂聲相和。進至御前,分為五重,重四人, 曲終再起,與後隊相和。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金翠 菩薩冠,服銷金紅衣,執寶蓋,舞唱與前隊相和。次十 隊,婦女八人,冠青螺髻,冠服白銷金衣,執金蓮花;次 男子八人,披金甲,為八金剛像;次一人為文殊像,執 如意;一人為普賢像,執西番蓮花;一人為如來像,齊 舞,唱前曲一闋,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 《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至元四年,宮縣樂成,詔賜名大成。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三月敕中都路建習樂堂。使 樂工肄業其中。丁巳,耶律鑄宮縣樂成。詔賜名大成。」 至元八年,立雲和樂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