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3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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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八年八月己未聖誕節,初立雲和 署樂位。 按《輿服志》「雲和樂雲和署令二人,朝服騎, 分左右,引前行凡十有六人。戲竹二,排簫四,簫管二, 龍笛二,板二,歌工四。皆展角花」幞頭,紫絁生色雲花 袍,鍍金帶,紫靴。次「琵琶二十,箏十有六,箜篌十有六, 𥱧十有六,方響八,頭,管二十有八,龍笛二十有八。」已 上工百三十有二人,皆花幞頭,緋絁生色雲花袍,鍍 金帶,朱靴。次杖鼓三十,工人花幞頭,黃生色花襖,紅 生色花袍,錦臂韝,鍍金帶,烏靴。次板八,工人服色同 琵琶工人。次大「鼓二,工十八,服色同杖鼓工人。雲和 署令從者二人,服同前隊。」 又按《志》雲:「和樂後部,雲 和署丞二人,本品服,騎,分左右,領前行。戲竹二,排簫 二,簫管二,歌工二,凡十人,皆騎,花幞頭,紫絁生色花 袍,塗金帶,烏靴。次琵琶四,箏四,箜篌四,𥱧四,頭管六, 方響二,龍笛六,杖鼓十,工四十人,皆騎,服同上,惟絁 色」紅。從者二人,服同前隊。 《安和樂》:安和署令二人, 本品服,騎,分左右行。領押職二人,弓角鳳翅金花幞 頭,紅質孫,加襴袍,金束帶,花靴。次扎鼓八,為二重。次 和鼓一,中道。次板二,次龍笛四,次頭管二,次羌笛二, 次笙二,次𥱧二,左右行。次雲璈一,中道。工二十有四 人,皆弓角鳳翅金花幞頭,紅錦質孫襖,金荔枝束帶, 花靴。從者二人,服同前隊。 《天樂》一部:天樂署令二 人,本品服,騎,分左右。領押職二人,弓角鳳翅金花幞 頭,紅錦質孫襖,加襴,金束帶,花靴。次琵琶二,箜篌二, 火不思二,板二,箏二,胡琴二,笙二,頭管二,龍笛一,響 鐵一,工十有八人,徒二人,皆弓角鳳翅金花幞頭,紅 錦質孫襖,鍍金束帶,花靴。安和樂天樂無年月可考以類相從姑附於此 至元十一年,製內庭曲舞及上壽曲譜。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一年十一月壬寅,增選樂工八 百人,隸教坊司。 按《禮樂志》,「十一年秋八月,製內庭 曲舞。中書以上皇帝冊寶,下太常太樂署,編運無射 宮《大寧》等曲及上壽曲譜。」當時議殿庭用雅樂,後不 果用。

至元十三年,徵東平樂工。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三年三月「丁卯。遣郎中孟祺。籍 宋太廟四祖殿景靈宮禮樂器。及太常寺祭器樂器 等物。」 按《禮樂志》。「十三年以近畿樂戶多逃亡。僅得 四十有二。復徵用東平樂工。」

至元十六年,命肄文武樂。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六年冬十月乙酉,帝御香閣。命 大樂署令完顏椿等肄文武樂」 按《禮樂志》:「十六年 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于思召太常樂工。是月十一 日,大樂令完顏椿等以樂工見於香閣,文郎魏英舞 迎神黃鐘曲,武郎安仁舞亞獻無射宮曲。」

至元十七年,以宋樂付太常寺。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七年四月乙酉,以宋太常樂付 太常寺。」

至元十八年,製「昭睿順聖皇后曲舞。」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十八年冬十月。 昭睿順聖皇后將祔廟。製昭睿順聖皇后室曲舞。 至元十九年,徵亡宋雅樂器。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十九年。王積翁 奏請徵亡宋雅樂器至京師。置於八作司。

至元二十一年,括江南樂工,又命八作司與大樂署 樂器。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一年二月,括江南樂工。」 按 《禮樂志》:「十九年,徵亡宋雅樂器。二十一年,大樂署言, 宜付本署收掌。」中書命八作司與之。鎛鐘二十有七, 編鐘七百二十有三,特磬二十有二,編罄二十有八, 鐃六,單鐸、雙鐸各五,鉦錞各八。

至元二十二年,徙江南樂工於京師,又採泗州石製 編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二年正月戊子,徙江南樂工 八百家於京師。九月丙子,真臘、占城貢樂工十人。 按《禮樂志》:二十二年「冬閏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于 思奏大樂,見用石磬,聲律不協。稽諸古典,磬石莫善 於泗濱,女直未嘗得此。今泗在封疆之內,宜取其石 以製磬。」從之。選審聽音律大樂正趙榮祖及識辨磬 材「石工牛全詣泗州採之,得磬璞九十,製編磬二百 三十,命大樂令陳革等料簡,應音律者百有五。」 按《續文獻通考》:「元初,磬亦用宋金舊器,至元中,始採 泗濱靈璧石為之。」

至元二十三年,省「雲和署」,又補造太廟樂器。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三月己巳,省雲和署入 教坊司。 按《禮樂志》:「二十三年,忽都于思又奏太廟 樂器編鐘笙匏,歲久就壞,音律不協,遂補鑄編鐘八 十有一,合律者五十,造笙匏三十有四。」

至元二十六年,詔取泗濱石為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六年「十月庚子,取石泗濱為 磬,以補宮縣之樂。」

至元二十七年。作太廟登歌宮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