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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朝會、宴享樂舞之制。凡聖節、正旦、冬至大朝賀,和 聲郎陳樂於丹墀,百官拜位之南,北向。上將出,仗動, 大樂作,升座,樂止。上進第一爵,和聲郎舉麾唱奏《起 臨濠》之曲。引樂二人引歌工、樂工詣酒案前,北面重 行立定。奏畢,偃麾押樂,引眾工退。第二奏《開太平之 曲》,第三奏《安建業之曲》,第四奏《削群雄之曲》,第五奏 《平幽都之曲》,第六奏《撫四裔之曲》,第七奏《定封賞之 曲》,第八奏《大一統之曲》,第九奏《守承平之曲》,其舉麾 偃麾,歌工、樂工進退皆如前儀。上進第一次膳,和聲 郎舉麾唱奏《飛龍引之樂》。大樂作,食畢,樂止,偃麾。第 二奏《風雲會之樂》,第三奏《慶皇都之樂》,第四奏《平定 天下之舞》,第五奏《賀聖明之樂》,第六奏《撫安四裔之 舞》,第七奏《九重歡之樂》,第八奏《車書會同之舞》,第九 奏《萬年春之樂》,其舉麾偃麾如前儀。九奏三舞既畢, 上興,大樂作,入宮樂止,和聲郎執麾,引眾工出。 洪武四年,定先聖廟樂舞生之製,并定宴享九奏樂 章。

按《明會典》:「凡祭先聖孔子祭器禮物樂舞,洪武四年 更定樂舞生,擇監生及文武大臣子弟在學者,預教 習之。」

按《明寶訓》,四年六月戊申,吏部尚書詹同、禮部尚書 陶凱,製宴享九奏樂章,成,上之。其曲:一曰《本太初》,二 曰《仰大明》,三曰《民初生》,四曰《物品亨》,五曰《御六龍》,六 曰《泰階平》,七曰《君德成》,八曰《聖道成》,九曰《樂清寧》。先 是,太祖厭前代樂章率用諛詞以為容悅,甚者鄙陋 不稱,乃命凱等更製其詞。既成,太祖命協音律者歌 之,謂侍臣曰:「禮以導敬,樂以宣和。不敬不和,何以為 治?元時古樂俱廢,惟淫詞豔曲,更唱迭和。又使邊裔 之聲與正音相雜,甚者以古先帝王祀典神祇,飾為 舞隊,諧戲殿庭,殊非所以導中和,崇治體也。今所製 樂章,頗協音律,有和平廣大之意。自今一切流俗諠 譊淫褻之樂,悉屏去之。」

按《明外史詹同傳》:「同雖任吏部,國家文章制作之事, 仍屬裁定。為承旨,復與學士樂韶鳳定釋奠先師樂 章。」 《陶凱傳》:「凱擢禮部尚書,帝以前代樂章多諛詞, 或未馴雅,命凱與詹同等更製九奏樂章以進,甚稱 旨。」

按《明通紀》:四年,尚書詹同、陶凱及協律郎冷謙等,制 宴樂九奏樂章。 冷謙,字啟敬,杭州人,精音律,善鼓 瑟。元末以黃冠隱居吳山。國初召為協律郎,郊廟樂 章,多所裁定。

按任氏《樂律志》:四年二月,詔凡祭祀配享之位,不別 設樂。三月,中書省奏進膳用樂,猶弗許。秋八月夕月, 罷附祭周天星辰,九月,乃別祀周天星辰,迎神奏《凝 和》,奠帛初獻奏《保和》《武功舞》,亞獻奏《中和》,終獻奏《肅 和》,皆《文德舞》。徹豆奏《豫和》,送神奏《雍和》。十二月,禮官 奏定釋奠孔子樂舞之數,因奏請京民之秀者充樂 舞生。上曰:「樂舞乃學者事,若釋奠,所以追崇先師。宜 擇國子生及凡公卿子弟在學者,預教肄之。」自是樂 舞生不用。道流。

洪武六年二月,詔教坊司「毋得以古先聖帝王為優 戲。」八月,制《先聖樂章》。九月鑄太和鐘。

按《大政紀》,「六年八月庚午,學士承旨詹同等上所制 釋奠先師孔子樂章」,迎神奏《咸和之曲》,奠帛,奏《寧和 之曲》,初獻奏《安和之曲》,亞獻、終獻,奏《景和之曲》,徹饌、 送神俱奏《咸和之曲》。

按任氏《樂律志》:「『六年二月,詔禮官申禁教坊司及天 下樂人,毋得以古先聖帝明王、忠臣義士為優戲,違 者罪之』。五月,始定太歲、風、雷、嶽、瀆、城隍諸神合祀禮 樂如舊,惟迎神樂章稍改焉。七月,始命儒臣更製釋 奠先師孔子樂章。先是,俱用元大成登歌樂,至是始 更。九月,鑄太和鐘成,其製倣宋景鐘,以九九為數,高」 八尺一寸,拱以九龍,植以龍簴。建樓於圜丘齋宮之 東北懸之。每郊祀,俟駕動則鐘聲作。既升壇,鐘止,眾 官作。禮畢升輦,鐘聲又作,俟導駕樂作乃止。鐘未名, 禮官請曰:「昔黃帝有五鐘,其一曰景鐘。景,大也。惟功 大者其鐘大,故宋之鐘亦緣是以為名,請名之曰景 鐘。」上曰:「古鐘名宜更之。」遂取《周易》「保合太和」之義,定 其名曰太和鐘。

洪武七年、設典樂翰林院定樂章。并製文廟樂舞 按《明會典》。「七年設典樂。」

按《大政紀》:七年九月己卯,翰林院奏進回鑾樂歌。先 是,上以祭祀還,宜用樂舞前導,命翰林儒臣撰樂章, 以致敬慎監戒之意。諭之曰:「古人詩歌辭曲,皆寓諷 諫之意。後世樂章,惟聞頌美,無復古意。夫常聞諷諫, 則使人惕然有警,若頌美之辭,使人自警之意怠,而 自恃之心生。蓋自恃者日驕,自警者日強。朕意如此, 卿等其撰述,毋有所避。」至是,上所撰《神降祥》,《神貺惠 酣》《酒色荒》《禽荒》諸曲,凡三十章,曰《回鑾樂》歌辭,皆存 規諫。其舞分為八隊,隊皆八人,禮部具圖以上,命樂 工肄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