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3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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缽,十字泥金數珠,五色銷金羅香囊,紅絹擁項,紅結 子,赤皮靴。「南蠻四人,綰朝天髻,繫紅羅生色銀錠,紅 銷金抹額,明金耳環,紅織金短襖子,綠織金細褶短 裙,絨綿褲子,間道紵絲手巾,泥金項牌,金珠纓絡,綴 小金鈴,錦行纏,泥金獅蠻帶,綠銷金擁項,紅結子,赤 皮靴。北狄四人,戴單于冠,貂鼠皮簷,雙垂髻,紅銷金 頭繩,紅羅銷金抹額,諸色細褶襖子,藍青生色」雲肩, 紅結子,紅銷金汗褲繫腰合缽,皁皮靴。「四裔各為一 行,舞作拜跪、朝謁、喜躍俯伏」之狀,舞師二人執幢以 引之。幢長七尺五寸,硃紅漆柄,金龍吞口,懸五綵羅 幢五層,每層綴五色銷金吹帶,末垂紅粉結子。皆戴 白捲簷氈帽,塗金帽頂一,撒紅纓,紫羅帽襻,紅綠金 繡襖子,白銷金汗褲,藍青銷金沿,塗金束帶,綠擁項, 紅結子,赤皮靴。奏《車書會同》之舞。舞士三十二人,左 執籥,籥長一尺五寸,硃紅漆筀竹為之,上開三竅;右 秉翟,翟長三尺五寸,硃紅漆柄,金龍吞口,上綴雉羽 五層,每層用塗金寶蓋,紅絲絛穿,末用紅綠結子,分 為四行,每行八人舞,坐作進退、舒徐、揖讓升降之狀, 皆冠黑光描金方山冠,青紛纓衣,素紅羅大袖衫,紅 生絹襯衫,錦領,紅羅擁項,紅結子,塗金束帶,白絹大 口褲,白布襪,茶褐鞋。舞師二人執翿以引之。翿長七 尺五寸,硃紅漆柄,金龍吞口,懸白鷺羽九層,用塗金 寶蓋,紅絲絛穿,末垂紅絲結子。冠服與舞士同,惟大 袖衫用青,不用紅羅項紅結子。 進膳樂樂器:笙二, 笛二,鼓二,板一,杖鼓八。 《太平清樂》:樂器:笙四,笛四, 頭管二,𥱧四,杖鼓八,小鼓一,板一,方響一。 設立大 樂樂器:戲竹二,簫四,笙四,笛二,頭管二,琵琶二,𥱧二, 二十絃二,方響二,鼓一,板一,杖鼓八。 迎膳樂:樂器: 戲竹二,笙二,笛四,頭管二,𥱧二,鼓一,板一,杖鼓十。 大祀慶成大宴、《萬國來朝隊舞》:《纓鞭》《得勝隊舞》。《萬壽 聖節大宴九裔進寶隊舞》,《壽星際舞》,冬至大宴《讚聖 喜隊舞》,《百花聖朝隊舞》,正旦大宴《百戲蓮花盆隊舞》, 《勝鼓采蓮隊舞》。 又十五年,定王府樂工、樂器冠服 之制。凡朝賀用大樂,樂工二十七人,樂器用戲竹二, 頭管四,笛四,枚鼓十二,大鼓一,花梨木拍板一。冠服 用紅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有花鼓吹冠、錦臂 鞲,皁靴,抹額用紅羅彩畫,束腰用紅絹。《宴禮》七奏樂, 樂工八人,樂器用紫竹簫二,紫竹笙二,𥱧二,花梨木 拍板一,冠服同前。《迎膳大樂》,樂工八人,樂器用戲竹 二,笛二,杖鼓二,小鼓一,花梨木拍板一,冠服亦同前。 其餘樂工冠服,用綠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無 花鼓吹冠,抹額以紅絹彩畫,束腰、以紅絹

按《大政紀》,「十五年正月辛巳朔,上命儒臣重製九奏 侑食樂章。」其曲名,一曰《炎精開運》,二曰《皇風》,三曰《天 眷皇明》,四曰《天道傳》,五曰《振皇綱》,六曰《金陵》,七曰《長 楊》,八曰《芳醴》,九曰《駕六龍》。

洪武十七年二月,鑄「太和鐘。」六月頒《大成樂》于天下 儒學。

按《大政紀》,十七年,命製大成樂器,以頒天下儒學 按任氏《樂律志》:十七年二月,改鑄南郊太和鐘,高四 尺八寸五分,口徑三尺六寸五分,鈕高一尺四寸五 分,重二千七百六十一斤。夏五月,重鑄京城禁鐘,重 二萬斤。六月甲午,大成樂器成。太祖諭禮部臣曰:「近 命製大成樂器,將以頒天下學校,俾諸生習之,以祀 孔子。」朕思古人之樂所以防民欲,後世之樂所以縱 民欲,其故何也?古樂之詩章平而正,後世之歌詞淫 以誇。古之律呂協天地自然之氣,後世之律呂出人 為智巧之私,天時與地氣不審,人聲與樂音不比,故 雖以古之詩章,用古之樂器,亦乖戾而不合,陵犯而 不倫矣。手擊之而不得於心,口歌之而非出於志。人 與樂判然為二,而欲以動天地、感鬼神,豈不難哉!然 其流已久,救之甚難。卿等宜求之往昔,俾《樂成》而頒 之,諸生得以肄習,庶幾可以復古人之意。

洪武十八年,定「王府祭社稷及《大宴之樂》。」

按《明會典》:「十八年定王府祭社稷迎神,樂奏《廣清之 曲》;初獻,樂奏《壽清之曲》,武生舞《武功之舞》;亞獻,樂奏 《豫清之曲》;終獻,樂奏《熙清之曲》,文生舞《文德之舞》;徹 饌,樂奏《雍清之曲》,送神,樂奏《安清之曲》,望瘞,樂奏《時 清之曲》。」 一,祭山川,與社稷同,但不瘞毛血,改詣瘞 位為「燎位」,及樂歌不同。 一祭旗纛,與山川同,但樂 用大樂 一、五祀致祭,用大樂,行三獻禮,不用飲福 受胙。 凡大宴儀,設細樂於殿內,大樂於殿外。進筵 樂作,奏《喜千春之曲》,第一爵酒色長,跪啟承應。第二 爵酒,奏《永南山之曲》,第三爵酒,奏《桂枝香之曲》,第四 爵酒奏《初春曉之曲》,第五爵酒奏《乾坤泰之曲》,第六 爵酒奏《昌運頌之曲》,第七爵酒奏《泰道開之曲》。 洪武十九年,徐存義請正雅樂。

按:《大政紀》,「十九年,河南盧氏縣主簿徐存義奏請設 都大梁、洛陽及明賞罰、正雅樂三事。」

按任氏《樂律志》:「『十九年十二月,河南盧氏縣主簿徐 存義上言,陛下弘開大業,創建中和,宜修明雅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