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3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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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死 封疆之臣。絲聲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聽琴瑟 之聲則思志義之臣。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 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鼓鼙之聲讙,讙 以立動,動以進眾,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 是故觀其所感而天下之情見矣。」臣按:國初吳元年 上諭熊鼎曰:「古者作樂以和民聲格神人而與天地 同其和。近世儒者鮮知音律之學,顧不難耶?」鼎對曰: 「樂音不在外求,實在人君一心。君心和則天地之氣 亦和,天地之氣和則樂亦無不和。臣惟古樂惟虞《韶》 為善,知樂者惟后夔為善。若孔子在齊聞《韶》,季札在 魯觀《韶》,猶能興起百世之下,況當時之親會乎?嗣是 若周之伶州鳩,晉之師曠、魯之師襄,皆能歌詠諷誦, 有得於心,君子取焉。下至漢之鄭元、蔡邕,晉之荀勗、 唐之祖孝孫、周之王朴、宋之劉几、楊傑諸人,雖號為 知樂,要未能如古人之精也。伏願皇上昭宣祖訓,敕 下所司,精制八音之器,務擇其所產之地,如嶧陽之 桐、泗濱之石,則氣完不爽;調和眾樂之成,辨其旋宮 之節,如璧合珠聯,則樂大而有章。以十二律為之節 度,而上則乎乾象之文;十」有二聲為之劑量,而下宣 乎月令之氣,庶乎有合於古而不失其正,無戾於今 而可垂於久矣。三曰稽十二律,以審合於旋宮。《易》曰: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萬物糵萌於子,紐牙於 丑,冒茆於卯,振美於辰,已盛於巳,咢布於午,昧薆於 未,甲堅於申,留熟於酉,畢入於戌,閡該於亥,陽氣鍾 於子也,謂之黃鐘,其歲困敦,其宿虛,其次須女,其辰 星紀,其候冬至,其卦為《乾》之初九,陰氣旋於丑也,謂 之大呂;其歲赤奮若,其宿牽牛,其次建斗,其辰元枵, 其候大寒,其卦為《坤》之六四,萬物湊地而出也,謂之 太簇,其歲攝提格,其宿箕,其次尾,其辰」「訾,其候啟 蟄,其卦為《乾》之九二,陰陽相夾而聚也,謂之夾鐘,其 歲闡閼,其宿心,其次房,其辰降婁,其候春分,其卦為 《坤》之六五,萬物潔而齊發也,謂之姑洗,其歲執徐,其 宿氐,其次亢,其辰大梁,其候清明,其卦為《乾》之九三, 萬物旋而西行也,謂之仲呂,其歲大荒落,其宿軫,其 次翼,其辰實沈,其候小滿,其卦為《坤》之上六,陰氣繼 陽而賓也,謂之蕤賓;其歲敦牂,其宿張,其次七星,其 辰鶉首,其候夏至,其卦為《乾》之九四,萬物成熟而眾 也,謂之林鐘;其歲協洽,其宿柳,其次狼,其辰鶉火,其 候大暑,其卦為《坤》之初六,萬物夷易而儀則也,謂之 夷則;其歲涒灘,其宿觜,其次參,其辰鶉尾,其候處暑, 其卦為《乾》之九五,陽氣旋於南也,謂之南呂,其歲作 噩,其宿畢,其次昴,其辰壽星,其候秋分,其卦為《坤》之 六二,陽氣無餘而畢也,謂之無射,其歲閹茂,其宿胃, 其次奎,其辰大火,其候霜降,其卦為《乾》之上九,陰陽 交感而初閉也,謂之應鐘,其歲大淵獻,其宿壁,其次 虛危,其辰析木,其候小雪,其卦為《坤》之六三。是故黃 鐘之實九寸,而下生林鐘焉。林鐘之實六寸,而上生 太簇焉。太簇之實八寸,而下生南呂焉。南呂之實五 寸三分有奇,而上生姑洗焉。姑洗之實七寸一分有 奇,而下生應鐘焉。應鐘之實四寸六分,而上生蕤賓 焉。蕤賓之實六寸三分有奇,而又上生大呂焉。大呂 之實八寸三分有奇,而下生夷則焉。《夷則》之實五寸 五分有奇,而下生夾鐘焉。夾鐘之實七寸四分有奇, 而下生無射焉。無射之實四寸八分有奇,而上生仲 呂焉。仲呂六寸五分有奇,而復生黃鐘,而變化無窮 矣。《樂記》曰:『清明象天,廣大象地,終始象四時,周旋象 風雨。此聖人作樂之本也』。」臣按:洪武四年六月戊申, 我聖祖諭禮部尚書陶凱等曰:「禮以道敬,樂以宣和。 不敬不和,何以為治?元時古樂俱廢,惟淫詞麗曲,更 唱迭和,又使邊裔之聲與正音相雜,甚者以古帝王 祀典神祇,飾為舞隊,諧戲殿廷,非所以道中和、崇治 體也。伏願皇上昭宣祖訓,敕下所司,歷考雅樂之章, 革去俗樂之部。凡淫哇之聲,有亂乎正音者,斥之不 使復用;凡妖冶之技有出於奇衺者,禁之不使復習。 庶乎風行自近,而大道為公;俗正於遠,而《雅》《頌》可作 矣。」疏入,下禮部議。時禮部尚書李時、左侍郎嚴嵩、右 侍郎湛若水議云:「音樂之妙,自古難精。儒者之議,主 於義理,故考據該博,而諧律則難。工藝之術,泥於傳 習,故聲音近似,而義理實悖。今太常所傳音律,不惟 不合於古制,而於國初制作之意亦罕有存者。但欲 更改,恐難遽行。合候選有精通音律之人,將前項所 議條件,令其逐一酌量議處之。」至「朱干」「玉戚」祇繪於 服;「皇帗旄皋」弗辨於佾,委非古人樂舞之儀。臣等竊 以此等儀文非若音律之難改者,而祖宗以來,遵用 不變,或有深意寓乎其間,非臣等所能測識。其稱《慶 成籍田》樂章樂舞,雅俗混雜。蓋《慶成》有「平定天下、撫 定四裔、車書會同、表正萬方,天命有德」,而又有《黃童 白叟》及蠻夷隊舞二項承應。《籍田》有《村田樂》及《感天 地》隊舞,俱係承應。夫既謂之承應,則為俗樂明矣。但 祭祀專用雅樂,朝會兼用俗樂,自唐、宋以來皆然。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