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4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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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九百七十四,蕤賓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林鍾長六寸,夷則長五寸七百二十七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南呂長五寸三分寸之一,無射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應鍾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庭奏者,常以陽律為調,升歌者,常以陰呂為聲,欲其相配 。」 鄭鍔曰:「黃鍾者,建子之律,一陽所起,六律之根本。大呂雖非六呂之首,然其位在丑,子與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黃鍾必歌大呂之調,取其合也。」

乃奏太蔟,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示。

鄭鍔曰:「太蔟者,建寅之律,陽聲之第二。應鍾雖非陰聲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與亥相合之辰,故奏太蔟必歌應鍾之調,取其合也。」

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㲈》,以祀四望。

鄭鍔曰:「姑洗者,建辰之律,陽聲之第三者也。南呂雖非陰聲之第三,其位在酉,辰與酉相合之辰,故奏《姑洗》必歌《南呂》,取其合也 。」 陸佃曰:「南呂則陰之所成者事。」

乃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以祭山川。

鄭鍔曰:「蕤賓者,建午之律,陽聲之第四者也。函鍾非陰聲之第四,然其位在未,午與未相合之辰,故奏《蕤賓》必歌《函鍾》,取其合之義 。」 鄭康成曰:「函鍾,一名林鍾 。」 陸氏曰:「林鍾以夏為庇物言之 。」 李嘉會曰:「林者,物已成林,坤當涵而養之,故曰函見蓄養萬物。」

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

鄭鍔曰:「《夷則》者,建申之律,陽聲之第五者也。小呂雖非陰聲之第五,然其辰在巳,申與巳相合之辰,故奏《夷則》必歌《小呂》,取其合也 。」 鄭康成曰:「小呂,一名中呂 。」 陸氏曰:「小呂則陰之所萌者小也。」

乃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

鄭鍔曰:無射者,建戌之律,陽聲之第六者。夾鍾雖非陰呂之第六,然其辰在卯,戌與卯相合之辰也。故奏無射必歌《夾鍾》,取其合也 。鄭康成曰:「夾鍾一名圜鍾 。」 陸氏曰:「圜鍾以春為主,規言之 。」 李嘉會曰:「圜,物始生也;卯者日之始,故曰銳。」

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

劉執中曰:「六代之樂雖不同,皆用五聲旋相為宮,以成其文也。假此八物之音,以播旋相之文,則樂成矣 。」 鄭鍔曰:「以五聲文之,使節奏次序,如錦繡之成文,欲其聲之交錯,以八音播揚之 。」 鄭康成曰:「播之言被也 。」 李嘉會曰:「八者之聲無以文之,則金自金,石自石矣 。」 王昭禹曰:「五聲所以成八音,故先五聲,後八音。」

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 雷》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 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鄭康成曰:「圜鍾,夾鍾也 。」 鄭鍔曰:「不曰夾鍾,曰圜鍾者,以天體言也 。」 王氏曰:「圜鍾,正東方之律。帝與萬物相見,於是出焉。」 則其樂之宮,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鍾 。陳暘《樂書》曰:「天圓覆為體。」 不曰夾而曰圓,與《易》「乾為圜」 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東,而本統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東方也』。故祭天神用寅卯辰之律,曰太蔟」 、員鍾、姑洗是也,然不可違其本統也。黃鍾為天統,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黃鍾為角 。鄭鍔曰:「十二律旋相為宮。先王用樂,各以義類取聲而用之。天功始於子,故用黃鍾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於寅,故用太蔟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終於辰,故用姑洗為羽。羽言功之終也 。」 王昭禹曰:「黃鍾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 者,是三者律呂之相繼。相繼者,道之序,天任道也。王氏《詳說》曰:「黃鍾為陽律之一,太蔟為陽律之二,姑洗為陽律之三 。」 又曰:「宮、角、徵、羽,以清濁為先後之序。且如員鍾為宮,宮數八十一;黃鍾為角,角數六十四;太蔟為徵,徵數五十四;姑洗為羽,羽數四十八;函鍾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 徵,南呂為羽,黃鍾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鍾為羽,亦如其數。此所謂宮、角、徵、羽者,以清濁為先後之序也。《律歷志》所謂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以相生為先後之序也 。薛氏曰:「五聲有商,而祭與佩玉無商者。」 鄭康成曰:「祭尚柔,商堅剛。」 楊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聲剛而木聲下,所以」 取其正,裁其繁也。趙填曰:「商聲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 或曰:「五音相生,宮徵居前,角羽居後,商實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聲,示盡心於鬼神。」 又曰:「聲不用商,惡殺聲也。」 以數說攷之,則不用人聲者,為當商中聲也。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