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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正義》曰:「從有」 ,謂萬物形質也。「未有」 ,謂天地未形也。

以得細若氣,微若聲。

《正義》曰:氣謂太陽之氣,聲謂五聲之聲也。

然:「聖人因神而存之。」

正義曰:言聖人因神理其形體,尋跡至於太陽之氣,故云「因神而存之。」 上云「從有以至未有」 是也。

「雖妙必效情」,核其華,道者明矣。

正義曰:妙,謂微妙之性也。效,猶見也。核,研核也。華道,神妙之道也。言人雖有微妙之性,必須程督己之情理,然後研核神妙之道,乃能究其形體,辨其成聲,故謂明矣。故下云「非有聖心以乘聰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 是也。

非有聖心以乘聰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 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來。

《正義》曰:言萬物受神妙之氣,不能知覺及神去來,亦不能識其往復也。

故聖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

《正義》曰:言聖人畏神妙之理難識,而欲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

其欲存之者,「故莫貴焉。」

《正義》曰: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故亦莫如「貴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故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

《正義》曰:「宿謂東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斗、牛、女、虛、危、室、壁。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

《十母》。

《正義》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子:

《正義》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鐘律調自上古建律運歷,造曰「度」,可據而度也。合符 節,通道德,即從斯之謂也。

《漢書》

《律歷志》

《虞書》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齊遠近,立民信也。」自伏 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堯、舜而大備。三代稽古,法 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 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漢興,北平侯張蒼 首律歷事,孝武帝時樂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 欲燿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歆 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故刪其偽辭,取《正義》著於篇: 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 參五以變,錯綜其數,稽之於古今,效之於氣物,和之 於心耳,考之於經傳,咸得其實,靡不協同。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筭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 《書》曰:「先其筭命。」本起於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 三積之。

孟康曰:「黃鐘,子之律也。」 子數一,泰極元氣含三為一,是以一數變而為三也。

《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數 備矣。

孟康曰:「初以子一乘丑三,餘則轉。因其成數,以三乘之,歷十二辰,得是積數也。五行陰陽變化之數,備於此矣。」

其筭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 觚為一握。

《蘇林》曰:「六觚,六角也。度角至角,其度一寸,面容一分。筭九枚,相因之數有十,正面之數實九,其表六九五十四筭中積,凡得二百七十一枚。」

「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張晏曰:「林鐘長六寸。」 韋昭曰:「黃鐘管九寸,十分之一得其一分也。」

其數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陽六爻,得 周流六虛之象也;

孟康曰:以四十九成陽,六爻為乾,乾之策數二百一十六以成六爻,是為「周流六虛之象也。」

夫「推歷生律」,

張晏曰:「推歷十二辰,以生律呂也。」

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

張晏曰:準水平量知多少,故曰「嘉。」

「探賾索隱」,鉤深致遠,莫不用焉。度長短者,不失豪釐。

孟康曰:「豪,兔豪也。十豪為釐。」

「量多少」者,不失圭撮。

應劭曰:「圭,自然之形,陰陽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 孟康曰:「六十四黍為圭。」

「權輕重者,不失《黍絫》,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 衍於萬。其法在《筭術》,宣於天下。」小學是則職在太史, 羲和掌之。

聲者,宮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者,諧八音,蕩滌人之 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八音土曰《塤》。

應劭曰:《世本》,「暴辛公作塤。」 師古曰:「燒土為之,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