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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為天正,林鐘未之衝,丑為地正,太族寅為人正。三 正正始,是以地正。適其始,紐於陽,東北丑位。《易》曰:「東 北喪朋,迺終有慶」,答應之道也。及黃鐘為宮,則太族、 姑洗、林鐘、南呂,皆以正聲應,無有忽微。

孟康曰:「忽微,若有若無,細於髮者也。謂正聲無有殘分也。」

不復與它律為役者,「同心一統」之義也。非黃鐘而它 律雖當其月自宮者,則其和應之律,有空積忽微,

孟康曰:「十二月之氣,各以其月之律為宮,非五音之正,則聲有高下差降也。」 空積,若鄭氏分一寸為數千。

不得其正,此黃鐘至尊,亡與並也。《易》曰:「參天兩地而 倚數。」天之數始於一,終於二十有五,其義紀之以三, 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終天之 數,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終於十者乘之,為八 百一十分,應歷一統。

孟康曰:「十九歲為一章,一統凡八十一章。」

千五百三十九歲之章數,黃鐘之實也。繇此之義,起 十二律之周徑。

孟康曰:「律孔徑三分,參天之數也。圍九分,終天之數也。」

地之數始於二,終於三十,其義紀之以兩,故置一得 二,凡三十。置終地之數,得六十。以地中數六乘之,為 三百六十分。當期之日,林鐘之實。

孟康曰:「林鐘長六寸,圍六分。」 以圍乘長,得積三百六十分也。

人者,繼天順地,序氣成物,統八卦,調八風,理八政,正 八節,諧八音,舞八佾,監八方,被八荒,以終天地之功。 故八八六十四,其義極天地之變。以天地五位之合 終於十者乘之,為六百四十分,以應六十四卦「太族」 之實也。

孟康曰:「太族長八寸,圍八分,為積六百四十分也。」

《書》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則天,故以五位之合 乘焉。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之象也。地以中數乘者,陰 道理內,在中餽之象也。三統相通,故黃鐘、林鐘、太族 律長皆全寸,而亡餘分也。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 而二者為合。六為虛,五為聲,周流於六虛,虛者爻律。 夫陰陽登降運行,列為十二,而律呂和矣。太極元氣, 函三為一。

孟康曰:「元氣始起,於子未分之時,天地人混合為一,故子數獨一也。」

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丑,得 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又參之 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 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 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 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 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 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故「孳萌於子,紐牙於 丑,引達於寅,冒茆於卯,振美於辰,巳盛於巳,咢布於 午,昧薆」於未,申堅於申,留孰於酉,畢入於戌,該閡於 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盛於丁,豐楙於 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悉新於辛,懷「任於壬」,「陳揆」於 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於律呂,又經 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玉衡杓建,天之綱也。

《孟康》曰:「斗在天中,周制四方,猶宮聲處中,為四聲綱也。」

「日月初躔」,星之紀也。

孟康曰:「躔,舍也。二十八舍,列在四方,日月行焉。起於星紀,而又周之,猶四聲為宮紀也。」 晉灼曰:「下言斗綱之端,連貫營室織女之紀,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是謂天之綱紀也。」

綱紀之交,以原始造設,合樂用焉。律呂唱和,以育生 成化,歌奏用焉。指顧取象,然後陰陽萬物,靡不條鬯 該成,故以成之數,忖該之積。

孟康曰:「成之數」 者,謂黃鐘之法數。該之積,為黃鐘變生十二辰積實之數也。忖,除也。言以法數除積得九寸,則黃鐘之長也。言該者,該眾律之數也。劉敞曰:「故以成之數,忖該之積。」 按上言南呂任成萬物然後成之數,謂酉也。從酉數除亥數則得九矣。

如法為一寸,則黃鐘之長也。

孟康曰:「得一寸,則所謂得九寸也。」 言一者,張法辭。

參分:「損一。」下生林鐘。

張晏曰:黃鐘長九寸,以二乘九得十八,以三除之,得林鐘六寸。其法率如此推,當筭乃解。晉灼曰:「蔡邕《律歷記》,凡陽生陰曰下,陰生陽曰上也。」

參分林鐘益一,上生太族;參分《太族》損一,下生南呂; 參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參分姑洗損一,下生應鐘; 參分應鐘益一,上生蕤賓;參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 參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參分夷則損一,下生夾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