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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黃鍾之數實。皆參天兩地,圓蓋方覆,六耦《承奇》」之 道也。黃鍾,律呂之首,而生十二律者也。

《前書》曰:「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陰,取竹嶰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鍾之管。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六,雌鳴亦六,比黃鍾之音,而皆可以生之,是謂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乃定。」

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損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 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黃鍾之實。」

《前書》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種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故滋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胃茆於卯,振羨於辰,己盛於巳,咢布於午,昧曖於未,甲堅於申,留孰於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成於丁,豐茂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 ,「悉新」 於辛,「懷任」 於壬,「陳揆」 於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於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則可見矣。

又以二乘而三約之,是為「下生林鍾」之實。又以四乘 而三約之,是為上生太簇之實。推此上下,以定六十 律之實。以九三之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律為 寸,於準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為分,又不盈十之所 得為小分,以其餘正其強弱。

黃鍾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下生林鍾,黃鍾為

宮太簇商林鍾徵

一日。《律》,九寸 ;準,九尺。

《色育》,十七萬六千七百七十六。 下生謙待,色育為

宮未知商謙待徵

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強。 準,八尺九寸萬五。

千九百七十三

執始十七萬四千七百六十二。 下生去滅。執始為

宮時息商去滅徵

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 準,八尺八寸萬五。

千五百一十六

丙盛,十七萬二千四百一十, 下生安度,丙盛為宮。

屈齊商安度徵

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 準,八尺七寸萬一。

千六百七十九

分動十七萬八十九, 「下生《歸嘉》。」分動為宮隨期商。

歸嘉徵

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 準,八尺六寸八千一。

百五十二

質末,十六萬七千八百。 下生《否》與質末為宮,形晉。

商否與徵

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強。 準,八尺五寸四千九。

百四十五

大呂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 下生《夷則》。大呂為

宮夾鍾商夷則徵

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 準,八尺四寸五千五。

百八

分《否》,十六萬三千六百五十四。 下生解形分《否》為

宮開時商解形徵

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 準,八尺三寸二千八。

百五十一

凌陰,十六萬一千四百五十二。 下生去南凌陰,為

「宮族《嘉商》」 去南徵。

八日。律,八寸二分小分一弱。 準,八尺二寸五百一。

十四

少出,十五萬九千二百八十。 下生分積,少出為宮。

爭南商分積徵

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 準,八尺萬八千一百六十。 太簇,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 下生南呂。太簇為

宮姑洗商南呂徵

一日。《律》八寸 ;準,八尺。

未知。十五萬七千一百三十四。 下生「白呂」,未知為

宮南授商白呂徵

六日。律,七寸九分小分八強。 準,七尺九寸萬六千。

三百八十三

時息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 下生結躬時息為。

宮變虞商結躬徵

六日。律,七寸八分小分九少強。 準,七尺八寸萬八。

千一百六十六

屈齊,十五萬三千二百五十三。 下生歸期,屈齊為

宮路時商歸期徵

六日。律,七寸七分小分九弱。 準,七尺七寸萬六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