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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歡宴耶?若改辭易旨,苟會一時,則非古人登歌 之義。

徹食宜有樂議

《周官》云:「王大食,三侑皆合鐘鼓。」漢蔡邕云:「王者食舉 以樂。」今但有食舉樂,食畢則無樂。按《膳夫職》,「以樂侑 食。」《禮記》云:「客出,以雍徹,以振羽。」《論語》云:「三家者以雍 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如此, 則徹食應有樂,不應同用食舉也。

宋周子通書

樂上

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 萬物咸若。

綱,網上大繩也。三綱者,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君為臣綱也。疇,類也。九疇,見《洪範》。若,順也。此所謂理而後和也。

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以平天下之情。

八音以宣八方之風,見《國語》。宣所以達其理之分,平所以節其和之流。

故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 且和焉。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

淡者理之發,和者聲之為。先淡後和,亦主靜之意也。然古聖賢之論樂,曰「和而已」 ,此所謂淡,蓋以今樂形之,而後見其本於莊正齊肅之意耳。

「優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謂「道配 天地」,古之極也。

「欲心平,故平中;躁心釋,故優柔。」 言聖人作樂,功化之盛如此。或云「化中」 當作化成。

後世禮法不修,政刑苛紊,縱欲敗度,下民困苦。謂「古 樂不足聽也。」代變新聲,妖淫愁怨,導欲增悲,不能自 止。故有賊君棄父,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

「廢禮敗度」 ,故其聲不淡而妖淫;政苛民困,故其聲不和而愁怨。妖淫故導欲而至於「輕生敗倫;愁怨」 故增悲而至於「賊君棄父。」

嗚呼!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

《古今之異》,淡與不淡,和與不和而已。

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矣。

復古禮,然後可以變今樂。

樂中

樂者,本乎政也。政善民安,則天下心和,故聖人作樂 以宣暢其和心,達于天地,天地之氣感而大和焉。天 地和則萬物順,故神祇格,鳥獸馴。

聖人之樂,既非無因而彊作,而其制作之妙,又能真得其聲氣之元,故其「志氣天人」 ,交相感動,而其效至此。

樂下

「樂聲淡則聽心平,樂辭善則歌者慕,故風移而俗易 矣。」妖聲艷辭之化也,亦然。

朱子全書

「律管,只吹得中聲為定。若謂用周尺或羊頭山黍,雖 應準則不得中聲,終不是。大抵聲太高則噍殺,低則 盎緩。」又云:「此不可容易杜撰。劉歆為王莽造樂,樂成 而莽死。後荀勖造於晉武帝時,即有元海之亂;和峴 造於周世宗時,世宗亦死。惟本朝太祖神聖特異,初 不曾理會樂律,但聽樂聲,嫌其太高,令降一分,其聲」 遂和。唐太宗所定樂及本朝樂皆和平,所以世祚久 長。笑云:「如此議論,又卻似在樂不在德也。」

樂聲是土金木火水,《洪範》是水火木金土。

問:「《周禮》祭不用商音,或以為是武王用厭勝之術。竊 疑聖人恐無此意。」曰:「這箇也難曉。須是問樂家如何 不用商?嘗見樂家言,是殺伐之意,故祭不用。然也恐 是無商調,不是無商音。他那奏起來,五音依舊皆在。」 又問:「向見一樂書,溫公言:本朝無徵音。竊謂五音如 四時代謝,不可缺一。若無徵音,則本朝之樂,大段不」 成說話。曰:「不特本朝從來無那徵,不特徵無角亦無 之。然只是太常樂,無那宴樂,依舊有。這箇也只是無 徵調。角調不是無徵音。角音,如今人曲子所謂黃鐘 宮,大呂羽,這便是調。謂如頭一聲是宮聲,尾後一聲 亦是宮聲,這便是宮調。若是其中按拍處,那五音依 舊都用,不只是全用宮。如說無徵,便」只是頭聲與尾 聲。不是徵,這卻不知是如何,其中有箇甚麼欠缺處, 所以做那徵不成。徽宗嘗令人硬去做,然後來做得 成,卻只是頭一聲是徵,尾後一聲依舊不是,依舊走 了,不知是如何,平日也不曾去理會。這須是樂家辨 得聲音底,方理會得。但是這箇別是一項,未消得理 會。

「南北之亂,中華雅樂中絕。隋文帝時,鄭譯得之於蘇 祇婆,蘇祇婆乃自西域傳來,故知律呂乃天地自然 之聲氣,非人之所能為。譯請用旋宮,何妥恥其不能, 遂止用黃鐘一均。因言:『佛與吾道不合者,蓋道乃無 形之物,所以有差。至如樂律,則有數器,所以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