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4 (1700-1725).djvu/95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四十七卷目錄

 律呂部彙考一

  書經舜典 益稷謨

  禮記月令 禮運

  周禮春官

  國語景王將鑄無射問律于伶州鳩

  爾雅釋器 釋樂

  管子地員

  呂子音律

樂律典第四十七卷

律呂部彙考一

《書經》

《舜典》

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望秩於山川,肆覲東后。 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蔡傳律,謂十二律:黃鍾、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大呂、夾鍾、仲呂、林鍾、南呂、應鍾也。六為律,六為呂,凡十二管,皆徑三分有奇,空圍九分,而黃鍾之長九寸。大呂以下,律呂相間,以次而短,至應鍾而極焉。以之制樂而節聲音,則長者聲下,短者聲高,下者則重濁而舒遲,上者則清輕而剽疾。以之審度而度長短,則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而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以之審量而量多少,則黃鍾之管其容子穀秬黍中者一千二百以為龠,而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以之平衡而權輕重,則黃鍾之龠所容千二百黍,其重十二銖;兩龠,則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此黃鍾所以為萬事根本。諸侯之國其有不一者,則審而同之也。

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 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 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蔡傳聲者,宮、商、角、徵、羽也。大抵歌聲長而濁者為宮,以漸而清且短,則為商、為角、為徵、為羽,所謂聲依永也。既有長短、清濁,則又必以十二律和之,乃能成文而不亂。假令黃鍾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徵、南呂為羽。蓋以三分損益,隔八相生而得之,餘律皆然。即《禮運》所謂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所謂律「和聲」也;大全朱子曰:「管有長短,則聲有清濁。黃鍾之管最長,應鍾之管最短。長者聲濁,短者聲清。十二律旋相為宮,宮為君,商為臣。樂中最忌臣陵君,故有四清聲。清聲者,減正律之半。如應鍾為宮,其聲最短而清。或蕤賓為商,則商聲高如宮聲,是為臣陵君,不可用,遂用蕤賓減半律為清聲以應之。雖減半律,然只是此律,故亦」自能相應也。如「《方響鐵》有十六片」,乃是十二律外添四清聲也。

《益稷謨》

帝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

蔡傳六律,陽律也。不言六呂者,陽統陰也。有律而後有聲,有聲而後八音,得以依據,故六律、五聲、八音言之敘如此也。正義此《經》大意,令臣審聽樂音,察世之治否,以報君也。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物,各出其音,謂之八音。八音之聲,皆有清濁,聖人差之,以為五品。宮、商、角、徵、羽,謂之五聲。五聲高下,各有所準則。聖人制為六律,與五聲相均,作樂者以律均聲,聲從器出。帝言:「我欲以六律和彼五聲八音,以此樂之音聲,察世之治否。」

《禮記》

《月令》

孟春之月,其音角,律中太蔟。

謂樂器之聲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數六十四,屬木者,以其清濁中民象也。春氣和則角聲調律。候氣之管,以銅為之。中,猶應也。謂吹灰也。太蔟者,林鐘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長八寸,凡律空圍九分。《周語》曰:「太蔟所以金奏,贊陽出滯。」正義《律歷志》云:「或損或益,以定宮、商、角、徵、羽。宮三分去一下生徵,徵數五十四。徵三分益一上生商,商數七十二。商三分去一下生羽,羽數四十八。羽三分益一上生角,角數六十四。」是其損益相生之數也。角數少於宮,商多於徵、羽,故云「清濁中,民卑於君,臣尊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