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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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四十三。不用全者,所受役之律,無長於此者也。下同。且黃鐘君也。

林鐘十一萬六千五百八。小分三百二十四

全五寸八分二釐四毫一絲一忽三初;

半二寸八分五釐六毫五絲六初。

《解》曰:「以黃鐘一萬二千七百四十萬一千九百八十四,三分之,每分得四千二百四十六萬七千三百二十八,損一分下生林鐘八千四百九十三萬四千六百五十六」 ,以七百二十九歸之,為林鐘之十一萬六千五百八箇七百二十九零三百二十四。八十一,為一初。

太簇,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小分四百三十二 全七寸八分二毫四絲四忽七初不用;

半三寸八分四釐五毫六絲六忽八初。

解曰:「以林鐘八千四百九十三萬四千六百五十六,三分之,每分得二千八百三十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二,益一分上生太簇一萬一千三百二十四萬六千二百八,以七百二十九歸之,為太簇之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箇七百二十九零四百二十二。」

南呂,十萬三千五百六十三。小分四十五

《全》五寸二分三釐一毫六絲一初六秒。

半二寸五分六釐七絲四忽五初二秒。

《解》曰:「以太簇一萬一千三百二十四萬六千二百八三分之,每分得三千七百七十四萬八千七百三十六,損一分下生南呂七千五百四十九萬七千四百七十二,以七百二十九歸之,為南呂之十萬三千五百六十三箇七百二十九零四十五。」

姑洗,十三萬八千八十四。小分六十

全七寸一釐二毫二絲一初二秒不用。

半三寸四分五釐一毫一絲一初一秒。

《解》曰:「以南呂七千五百四十九萬七千四百七十二,三分之,每分得二千五百十六萬五千八百二十四,益一分上生姑洗一萬六十六萬三千二百九十六,以七百二十九歸之,為姑洗之十三萬八千八十四箇七百二十九零六十。」

應鐘九萬二千五十六。小分四十

全四寸六分七毫四絲三忽一初四秒;餘算

半二寸三分三毫六絲六忽六秒強,不用。

《解》曰:「以姑洗一萬六十六萬三千二百九十六,三分之,每分得三千三百五十五萬四千四百三十二,損一分下生應鐘六千七百十萬八千八百六十四,以七百二十九歸之,為應鐘之九萬二千五百六箇七百二十九零四十。」

應鐘六千七百十萬八千八百六十四,三分之不盡一算。

二 二 三 六, 九 六 二 一。

二千二百三十六萬九千六百二十一。不盡一算 二 二 三 六 九 六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