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樂起羽,黃鍾調十二律皆然。
黃鐘起宮之羽,十回宮,所謂「若樂九變」者也;〈羽:〉南 姑 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宮〉「黃」,黃鍾起徵之羽,九回宮,所謂若樂八變者也。〈羽〉姑 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宮〉《黃》,黃鍾起商之羽,八回宮。
〈羽〉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宮〉黃,黃鍾起羽之羽,七回宮,所謂「若樂六變」者也。〈羽〉蕤: 大 夷 夾 「無 仲。」 〈宮〉《黃》,黃鍾起角之羽,六回宮。
〈羽〉大 夷 夾 《無 仲》。 〈宮〉黃。
黃鍾之變宮,雖不起調,乃回宮之律。五轉四變,即回宮,所謂上九,徵九,商八,羽七,角六,宮五者是也。清角雙調十二律皆然。
「黃鍾生林鍾」 ,林鍾以羽起聲為姑洗,姑洗為黃鍾之角,則林鍾乃黃鍾清角之調。此調甚整,古人多用之。但起林鍾羽,用周制,不如起黃鍾為盡善。《雙歸宮》甚深雅。
〈宮〉黃。〈徵〉《林》。〈商〉太。〈羽〉南:〈角〉姑:〈變宮〉應。〈變徵〉蕤:〈宮〉《大》。〈徵〉夷。〈商〉夾。〈羽〉無。〈角〉仲。〈變宮〉黃。〈變宮〉《林》。〈雙歸宮〉損益隔八《連珠調》十二律皆然。
此為諸調之首,最為深雅,天然之妙。人但知起調之宮「黃鍾生林鍾」,而不知黃鍾十二律既備,復生黃鍾以歸宮,又復生林鍾以起調。如一。�之相連。本末皆生。與諸調不同。
黃林太南姑應蕤大夷夾無仲黃。〈歸宮:〉林太南姑應蕤大夷夾無仲黃仲。〈歸宮〉
清角之調
林鍾以姑洗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姑洗,姑洗乃黃鍾之角,然用姑洗半聲,故為清角。黃鍾起調,林鍾起宮,姑洗起聲。
姑:〈半。〉應。〈半〉蕤:〈半〉《大》。〈子〉夷。〈半〉夾。〈子〉無。〈半〉仲。〈子〉黃。〈變子〉《林》。〈子〉
慢角之調
黃鐘宮至姑洗角改調,仍用姑洗全聲,《黃鐘》起調,《姑洗》接調;
姑:〈全。〉應。〈全〉蕤:〈全〉《大》。〈半〉夷。〈全〉夾。〈半〉無。〈全〉仲。〈半〉黃。〈變半〉《林》。〈半〉太。〈半〉南:〈半〉姑:〈半〉
少商之調〈亦云清商〉
仲呂以太蔟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太蔟,太蔟乃黃鐘之商,然用太蔟半聲,故為少商。黃鐘起調,仲呂起宮,太蔟起聲。
太。〈半。〉南:〈半〉姑:〈半〉應。〈半〉蕤:〈半〉《大》。〈子〉夷。〈半〉夾。〈半〉無。〈全〉仲。〈半〉
下徵之調
無射以林鐘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林鐘,林鐘為黃鐘之徵,然用林鐘半聲,故為下徵。黃鐘起調,無射起宮,林鐘起聲。
《林》。〈半。〉太。〈半〉南:〈半〉姑:〈半〉應。〈全〉蕤:〈半〉《大》。〈子〉夷。〈子〉夾。〈半〉無。〈半〉仲。〈半〉黃。〈半〉《林》。〈半〉
自周公作樂之後,前代之制無考,後世皆宗周樂,故起調率若此清少,下三調皆用子若然,器須三十六,否則兼音。
《孫子》曰:「聲不過五」 ,五聲之用,至不可窮也。此其大凡也,或備或摘,在乎人之所用耳。
全半倍正子則例
依古法,一均七聲歸宮,律管各自備全半、正、倍之外, 不須再具。子聲最整齊,自然應鐘管之全徵即蕤賓 之半聲,應鐘管之全羽即夷則之半聲也。
宮、徵、商、羽兩倡兩和,四聲已具,再起倡聲,其序該半 者,復以全起,每四聲即起全聲,不須用子聲矣。八聲 而後別起全,則應鐘變徵為仲呂半聲,生黃鐘半聲, 和聲反長,必用子聲,一聲復起全。
長調左轉,至八聲用半,九聲復用全起倡。若依次用 半,如夷則承大呂,用半之後,生夾鐘之半,長於夷則 宮,倡短而徵和長,則夾鐘當用半之半為子聲。至於 無射之子,生仲呂之子,仲呂又長,則當用子之子。然 呂無四聲,止有正倍子之三聲,不可行矣。故凡長調 至九聲,則當復用全。第十三該起全,遇黃鐘則用半, 尊律也,倡和亦諧,右轉至九聲起半。
周樂《雲門》起羽,兩倡、兩和、兩全、兩半,則易律。如黃鐘 為宮,起南呂,歷姑洗、應鐘,至蕤賓則接大呂,復起全。 至黃鐘歸宮,則序當用半,然歸宮用全聲。
咸池十四聲,則十聲至黃鐘用半,至林用全,太用半, 林復用全,黃歸宮用變全。
《管子》當用「半」之半者,不必別具子聲,止於短孔內用 兼音可也。
凡聲遇黃鐘,除為宮,《歸》用全,餘皆用半尊律也。歸宮